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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kungtemi01:請問一下lundic先生,如果今天是你的親友的男女朋友,你 12/28 22:33 : → kungtemi01:喜歡的話,也會去追嗎?? 12/28 22:34 既然有人嗆明著來..那我也不客氣的回了..^^ 第一..既然稱我為先生.. 就該知道..我親友的男友..我不會追.. 我可沒興趣槌打槌.. 第二.. 如果是我親友的女友..那就要看那人是否是我萬中無一的選擇.. 如果我可以給予對方想要的幸福..光明正大的競爭..有何不可? 我就只是個選項..我有權利決定我要不要參加競爭.. 但是..我沒權利決定..誰該跟誰在一起..誰該出局.. 最終的選擇權..不在我手上..在『她』手上.. 別老提些假設性的問題.. 前面還有人問..如果是我哥的女友..會不會追.. 你們除了這種假設性的問題外..能否有更具建設性的提議? 如果我哥爛..不管是他女友或是他老婆..我都會勸離.. 你自己要爛那是你的事..你沒權利拖著人家的人生.. 但是..最後要離不離..那就不是我來決定的.. 該說的說..該做的做..剩下的..當事人自己去判斷.. 作兄弟的..做到這樣..已經仁至義盡.. 你的人生歷練..可能還沒讓你遇過婆婆勸媳婦跟自己的兒子離婚的事呢.. 這世界並非那麼的美好..更不如你想像般的美妙.. 每個人都只能活一次..不論高矮胖瘦..美醜俊俏.. 是家財萬貫..或是一貧如洗.. 人生都只有一次..不是打電動..隨時可以reset.. 這是上帝最大的公平.. 每個人都可以選擇..也都被選擇.. 人生也不是非要大家都認同才能圓滿.. 很多事情..當下的結局..看似悲慘.. 誰知道..放眼未來..不會有個好結果? 記得一句話..『逆命利君』.. 你是否能與眾不同..就在於..你能否看得不同.. 一個人的價值..不在於他的外貌..家世.. 而是在於..他的行為..面對事情時的態度表現.. a君..b君..女主角.. 我認同b君的鍥而不捨..你有這樣的勇氣與毅力嗎? 我認同女方的生命自主..你有這樣的果決與勇敢嗎? a君呢..坦白說..他本人沒出來講話過..評判他很難客觀.. 但是..如果原po所說一切屬實..那我不得不私心的認為.. 『今日結局..咎由自取..怨不得天..尤不得人』.. 半年..近200個日子..對於親密愛人的異樣..絲毫不察.. 在這200日中..愛人或許還是愛人..只道是..貌合神離.. 此其罪一.. 失敗的愛情絕對不是單方面的問題.. 愛情裡的兩個人..都該負起愛情失敗的責任..承擔失敗的結局.. 『一句第三者介入..把所有問題推得乾乾淨淨』.. 第三者的出現..或許加速了愛情的崩毀.. 但..卻不是愛情失敗的真正原因.. 此其罪二.. 很多人愛提正義..愛提道德..講得口沫橫飛..滔滔不絕.. 卻沒多少人認為..a君如此當眾的口誅筆伐..有失口德.. 卻沒多少人認為..同聲附和的那些人..有失朋友規過勸善之『義』.. 為什麼?是不是因為..認為a君是受害者..有情緒是可以理解? 當情緒凌駕理性..我看到的只是一個..狂人.. 當同情凌駕理性..我看到的..只是盲目濫情.. 更何況..受害者..或許才是造成今日結局的最大元兇.. 你要責怪原po講話不留情面..有欠厚道..我沒意見.. 只是別忘了..a君可也沒厚道過.. 你要責怪原po未能提點a君..有失義氣..我也沒意見.. 只是別忽略了..這根本不是對方分離的關鍵.. 天理昭昭..報應不爽.. 當你有了這樣的結局..請先想想..自己幹了哪些事情.. 不知這樣的回答..兄台滿意否?:) -- 不得不承認 青春是一本太倉促的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52.68
emmychang:正解~可是這裡是PTT耶~打那麼多字可能會白打唷~ 12/29 00:40
vivino:哇,從「a君b君」開始的文章,真是太讓人喜歡了!! 12/29 00:54
vivino:打電動可以打到半年多,200個日子都不知道女友想走人了 12/29 00:55
vivino:完全不知道在談什麼戀愛,不知道到底在不在意對方= = 12/29 00:56
easterly:B君有光明正大的競爭 是不是我漏看甚麼? 12/29 02:11
lundic:b君有沒有..我不是神算..不知道..:) 12/29 02:13
lundic:這篇文章裡..也沒提到b君是光明正大..所以..不是你漏看了什 12/29 02:14
lundic:麼..而是你看錯了什麼.. 12/29 02:15
vivino:A與女友本身感情不好,怎麼追都會分,沒人追也會分 12/29 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