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lenile (幼稚無知者應被原諒)
看板Boy-Girl
標題Re: 請問跟前男女朋友分手的人:理由何在?
時間Thu Dec 14 10:01:31 2006
謝謝你認真的回覆!!
※ 引述《tinaed (Miroslav Klose)》之銘言:
: ※ 引述《nilenile (幼稚無知者應被原諒)》之銘言:
: : 近來一直迷惑交往的必要
: : 很想知道
: : 大家最後是為了什麼結束一段感情?
: 交往如果要下個註解
: 我會認為是:用你的真心去照顧對方
: 多替對方著想
: 不希望對方為了自己感到不開心、難過
: 不論發生任何事,我將永遠在你身邊陪伴你
: ↑↑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拉!
你說的沒有錯
不過這樣看來 似乎〔交往〕的義務性大於快樂和自發
我還是看不出自願跳入義務的理由
: 會結束一段感情往往有很多原因
: 例如:
: 有些人嫌對方錢賺太少
: 剛好他遇上了一個比自己現在所交往的對象賺的多一點的對象
: 然後就劈腿了
: 還有『不甘寂寞』
: 這種事會發生在兩個人屬於遠距離的戀愛
: 例如:當兵、在不同的學校讀書...
: 我覺得情侶間會走到分手這個地步
: 『價值觀』的差異可能是最大的關係
: 例如:
: 有些人花錢不眨眼,也許他一個月賺了十萬元
: 但是他什麼都要名牌,對很多東西都很講究
: 一個月可能只存一萬
: 如果他今天是交到一個金錢觀跟他差不多的對象
: 對方也覺得這沒什麼的時候
: 他們倆個人應該是ok的吧!
: 縱使旁人覺得敗家
: 還有一個我覺得滿重要的是:個性
: 有些人表面上看起來溫文儒雅
: 但在交往後
: 你才發現到原來他的個性不太好
: 例如:脾氣不好、怨天尤人、花心、沒有責任感...
: 這也滿容易讓人覺得和他交往是件難受的事
交往的發生和結束似乎都可以是個很渺小的偶然...
或是痛苦的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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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69.177.110
※ 編輯: nilenile 來自: 58.169.177.110 (12/14 10:01)
→ dogee:哪有義務? 我可不記得男女有義務要幫對方做什麼 12/14 10:41
推 dogee:人家說不論發生什麼事都"甘願"怎樣 事甘願,這是個人意志 12/14 10:44
→ dogee:義務是你應當且必須做的事 交往只是種付出與獲得 12/14 10:44
→ dogee:而且每個人的衡量標準都不同 12/14 10:46
→ nilenile:MMM 12/14 15:00
→ truthatell:預期交往後滿足感會更大,所以交往。 12/15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