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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dadi (拍拍翅膀往前飛)》之銘言: 人情義理無非就是"互相"兩字,如果要講人情,則雙方所站的基準點就必須相近 否則頂多稱的上是退讓隱忍,而非禮節 你這篇文最大的盲點就在於認為男方反應"不合人情",然而,實際上是情有可原的 : 這應該是人情世故基本中的基本,這麼多人不能理解,讓人十分無力 : 在你們指著我所自嘲的公主病丟石頭模糊焦點前 : 有沒有想過自己是否窩在網路前太久,成了不懂半點事理的草莓呢 要與人論之以理,豈有先入人於罪的道理 "草莓"兩字,乃用於抗壓性低,遇事逃避,難以獨立更生的人身上 對同樣的事件有不同觀點或許有可能曲高和寡,標新立異甚或與主流價值相去甚遠 但若就此扯上"草莓"二字,未免太過牽強了 版眾批評你的論點或有偏頗之處,但你若穿鑿附會這些詞彙來反駁 跟你所批評的人又有何不同呢? : 朋友問女方說有沒有認識唸法律的 : 當然女方這時候說沒有就沒事大吉了 : 但如以長久交往為念,肯定會顧慮到將來朋友有可能知道男方的所學背景 : 這時只好回稱男方就是唸法律的 這依個人選擇不同。如果是我,知道對方是個會"充分利用"朋友資源的人 我自己就會有所保留了 女方如果這麼重視這朋友,那也只是她認為這樣可以保住面子等等 與人情義理無關 再說你何以認定那朋友未來會因為知道女方男朋友是唸法律的,就會就如何如何? 直接寫個故事然後當做框架來判定當下反應的對錯,只怕太過一廂情願 : 接下來男方向女方表達不願意的意思 : 不過,仔細想想,交情不深的朋友,自然讓女方打哈哈拒絕掉為妥當 : 而有一定交情的朋友,請問要以什麼理由推拒呢 : 直接說我男友不想幫你,這說得出口嗎 嘿嘿,這可有趣了 說自己男友不想幫,如果會損害到女方跟她朋友間的友誼 那這樣的朋友未免現實且過於自以為是,心態也是莫名奇妙 豈有開口了就得有人幫的道理?沒人幫,就摸摸鼻子自己努力 莫把方便當隨便,甚至理所當然 說白點,若真如此,則此類人算不上朋友,頂多算是"認識的人裡面可以互相利用的對象" 另外,若女方擔心得罪人而不敢拒絕,豈不正對上了"草莓族"的病徵 有趣、有趣 : 當然最好是讓男方和朋友簡單接觸,甚至看完問題後 : 由男方自己來說忘了或不會等藉口 : 發展到這裡都是非常合乎情理的 非也,你的合乎情理乃基於給女生方便,不用冒著得罪該朋友的風險 而把所謂的"壞人"讓給男方做 再者你的假設太過理想化,如果妳是抱持著"能這樣的話就最好啦"的想法,那無可厚非 但若認為"本當如此",那恐怕過於樂觀,而且,老話一句,太過一廂情願 這個世界永遠不存在單線劇情,你若執著於細節的部份 而忽略掉應該要有的大方向與基本立場,那只會不知不覺的陷入一種偏執的境地 : 為什麼男方要以讓朋友受挫的言詞直接回嗆呢 : 無論這朋友讓你多麼不爽,甚至回頭向女方說明這朋友有多不懂禮貌多會盧人都ok : 直接讓人下不了臺,駁了女方與朋友的臉面,這樣處理竟是鄉民最稱道的?! 看到這裡,只有這一段可以說男方在回應上不夠圓融 但妥不妥當只怕見仁見智了 若這對男女朋友之前相處模式差不多都是女方在支使男方做些什麼,而男方隱忍已久 那麼某次情緒上失控反應在激烈而直接的言詞上,是情有可原的 就外人來看,其朋友若在考前抱持著僥倖的心態,拜託人幫忙又不知感激 那麼早晚也會碰到這種回應的 人情義理講的是互相。我問你,那朋友有符合最基本的人情義理嗎? : 非關男女,在朋友面前不給對方一點情誼 : 我看不到尊重,反過來卻怪女方公主病硬要男方作答不懂回絕 : 到底誰以怎樣的和緩言詞回絕最為恰當,就這麼無法看清嗎 : 一件事怎麼應對才能皆大歡喜,真的很難嗎,做錯了還要死撐? 以男方的回應是不尊重了沒錯,版眾為女方扣上公主病的大帽或許也有些太過 然而,並非男方以和緩的語氣回絕問題就解決了 職場上的虛偽應對與和善我見的多了,充其量不過是假和平,真病態 你講究的如果是這種皆大歡喜,那麼你的對與錯裁量標準就不適用於就事論事的人身上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40.253
GFDS:其實didadi自己也知道 應該是故意要戰的吧 07/07 17:47
kittyinpink:傳說收集十個XX就可以換公主頭冠一個。 07/07 17:49
Raist:我覺得 你比didadi更適合當法官 XDDD 07/07 17:55
e3e2e1wc:Rai 走吧 我們回無雙板XDDD 07/07 17:57
Raist:XDDD 剛剛去無雙版偷瞄了 沒啥新文章 囧rz 去蹓狗好了~~~ 07/07 17:58
blueslovetw:大家看不慣不是公主病.而是聰明激將帶些諷刺語氣吧!!! 07/07 18:00
cybering:我有一個問題.... 法官不是忙到爆肝嗎?? 07/07 18:10
cybering:怎麼.... 怎麼.... 這個時間有時間上PTT 07/07 18:10
kittyinpink:不曉得耶,樓上妳可能要問某個M開頭跳針王了。 07/07 18:11
cybering:原來這個版上很多法官律師 真厲害... 賺錢賺到不需要工作 07/07 18:17
cybering:了嗎 XD 07/07 18:18
Raist:你們都不曉得! 那些強者 3歲開始唸六法 10歲考進台大法律系 07/07 18:19
Raist:15歲取得律師執照 28歲就看破世間退休了 所以很閒阿 07/07 18:19
mrqbaby:推這篇啊!!!!!!! 07/07 18:21
blueslovetw:想噓白目法官.像上次摸胸5秒不犯法一樣的法官在哪~~~~ 07/07 18:21
kittyinpink:看完今天下午的戰蹟,我開始相信會有這種法官的存在。 07/07 18:22
cybering:雖然不知道那位法官到底是依據什麼... 但有時候會想 07/07 18:23
cybering:"這些人是不是因為讀太多書而一直鑽研書中的字字句句 而 07/07 18:23
cybering:忽略了許多其它更重要的事" 07/07 18:23
blueslovetw:感覺就不會變通在玩法律文字遊戲~照規定摸胸5秒內.. 07/07 18:24
blueslovetw:女生是還不會尺生被騷擾的心態(廢話因為被嚇傻了)~~ 07/07 18:25
blueslovetw:去法院當法官或是律師OK~PTT不噓要這種自以為是的半調 07/07 18:26
cybering:所以有的時候在想.... 這些法官從小到大一路讀書 沒有經 07/07 18:26
cybering:歷過社會歷練 真的..... 真的能....... 07/07 18:27
blueslovetw:記得是不『噓』要喔~不然來一次噓一次~除非PO不戰文 07/07 18:27
cybering:還是 必須要這樣才能"依法"審判 不會被干擾?? 07/07 18:27
eco0701:一群酸民 07/07 18:27
blueslovetw:0701大..到處酸來酸去~難怪有人堆文說你~不過不傷大雅 07/07 18:52
SeedDgas:樓上,去看看法西斯,或許你對5秒這件事會有新的看法 07/07 18:54
blueslovetw:告錯罪是嗎~所以說法官說法爭議.引來後續效應-->關鍵 07/07 19:19
blueslovetw:我才說..在玩法律文字..在法院OK~但在PTT就不用這麻! 07/07 19:20
SeedDgas:告錯罪還能判刑才奇怪吧? 07/07 19:25
SeedDgas:與其說文字遊戲,不如說媒體不當渲染,企圖誤導 07/07 19:25
silveryfox99:不過就是D大被當工具列嘛 07/07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