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etMarry 看板]
作者: 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 GetMarry
標題: Re: [心情] 面對處處以他家人為重的男生,妳還結婚 …
時間: Thu Oct 26 19:30:29 2006
※ 引述《imfree (暴力性食慾瘦女)》之銘言:
: 沒錯,你講到重點
: 他們家這樣不算吃人夠夠嗎?
: 既然要結婚,總得想遠些,我不想到時後悔
: 婚前不先講清楚,婚後過著被婆家欺負的例子多的很,我不想拿我的幸福作賭注
: 至少怎麼了,他們家還不至於把我吃的死死的,直接掃地出門,
: 唉,自己的兒子是兒子,別人家的女兒就不是女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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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的幸福 應該是靠妳自己與妳父母負責吧?
不應該是靠夫家負責吧 (不然 夫家的負擔會不會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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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蠻想知道:
若妳弟媳的想法 和妳一模一樣
妳覺得 妳弟和妳父母 應該做到妳弟媳想要的嗎?
(妳不會雙重標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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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KKCITY-->C 都市地圖-->15 ■ VIP會員專區-->7 ■ B-->12 ‧ Booooo【雙姓】板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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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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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imable:轉錄至看板 love 10/26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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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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