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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etMarry 看板] 作者: 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 GetMarry 標題: Re: [心情] 面對處處以他家人為重的男生,妳還結婚 … 時間: Fri Oct 27 00:23:11 2006 父母愛護子女 子女孝順父母 本來就是很"自然" 和天經地義的事 因此 若自己的家庭是重男輕女 ^^^^^^^^^^^^^^^^^^^^^^^^^^^ 那麼 "男女平等平權"就是全家人應該共同做的"功課" ^^^^^^^^^^^^^^^^^^^^^^^^^^^^^^^^^^^^^^^^^^^^^^^ 該做的功課不做 該孝順的人 沒有孝順 反而去孝順姻親父母 姻親父母 也不可能把女人視為己出啊 (因為明明不是從婆婆肚子裡生出來的! 沒血緣關係啊! 能多親?) --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KKCITY-->C 都市地圖-->15 ■ VIP會員專區-->7 ■ B-->12 ‧ Booooo【雙姓】板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91.70 Aimable:轉錄至看板 love 10/27 00:23 ※ 編輯: Aimable 來自: 61.216.191.70 (10/27 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