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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rincess2005 (momoko-princess)》之銘言: : 如題 : 我已跟現任男友交往兩年多了 : 我們感情很好也住在一起 : 生活上也沒什麼不愉快的 : 最近我因為有時無聊會跟一些認識的網友出去 : (我沒跟對方說我已有男友) 最好不要亂和異性出去甚麼的 男女間沒甚純友誼啦 (妳可以這樣隨意和其他異性出去 妳男友都不會擔心 妳被追跑喔? 我男友自和我交往以來 都蠻注意我的行蹤 電話等等的 當然了 我也是蠻注意他的一切啦! 這是互相的!) : 出去也大多去郊外晃晃或去看電影 : 可是對對方有時居然會有心動的感覺 : 這讓我很疑惑 : 我很愛我現在的男友 : 為什麼還會對別人心動呢 有男友 還和其他異性來往 等於是妳自己跑到聲色場所一樣 然後 又要對抗被聲色誘惑的心 讓自己內心拔河 若自己不去聲色場所 這一切危險 不就沒了??? 心情也平靜許多???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編輯: Aimable 來自: 61.216.185.36 (11/26 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