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Boy-Girl
標題Re: [抱怨] 我配不上他嗎?
時間Fri Dec 8 20:35:27 2006
※ 引述《sunshinejill (誰比我蠢揪團好難)》之銘言:
: 他是台大電子所的學生 我是銘傳大學畢業的~
: 我不愛唸書 我不想繼續升學~~~
: 就因為這樣 我就要被看不起嗎?
: 他就比較高貴比較了不起嗎?
: 我已經跟他分手了
: 他整天只會叫忙 可是他有時間跟朋友逛街踢球打電動
: 卻連打給我講電話 都會說沒時間~~
: 他只希望我可以去找他(台北桃園的距離)
: 他覺得坐車很浪費時間 那我的時間算什麼
: 跟他在一起 我只有感覺我一直被控制 一直被嫌棄
: 就連我生日 他連一張卡片都沒有 更別說禮物了
: 他事後想補送 但對我來說那都太遲了
: 他說他要一個可以完全配合他的小女人
: 我覺得他好可怕好自私
: 我完全不覺得我配不上他.........
: 分手我也不難過了~因為這樣大男人又自私的人
: 真的讓我看清了....
: 其實分手是他開口的........就連分手他也在這個版問人家的意見
: 大家都指責他 說他很自私沒把我放在心上
: 不過他不會自我檢討
: 抱歉~~~~我真的只是想抱怨
: 也要跟所有的女生說
: 愛一個人不一定要犧牲自己
: 女生也要堅強自主
: 女生加油~~~
分手是對的!
不然長期被矮化 搞不好中老年時 會得憂鬱症
失去健康 更痛苦 更無力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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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個和自己各方條件差不多的 比較會幸福
(權力結構較平衡 不會一邊往男人那邊倒, 愛情較有張力)
尤其 若只能幫男人生小孩 或要幫男人孝順公婆 或要被逼面對公婆問題
這種愛情與感情 (還要過大半輩子喔!) 算一算
很不值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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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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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177.252
推 airlow:很不值得的啦 XD 12/08 20:45
推 sunshinejill:我想價值觀不同.....在一起真的很難 12/08 20:53
推 chalun:很明顯他已經不愛你了 先甩先贏 12/08 21:03
推 Aimable:愛情沒甚好贏不贏~~ 只是要不要一起相愛/合作/互動 12/08 21:13
→ sunshinejill:或許我才覺得慶幸吧~~~~他放手放的很快~~~ 12/08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