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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gly (小米)》之銘言: : 前天晚上送我女朋的途中,我女朋友轉過頭對我說: : "我可以載著別人送給我的項鍊嗎?" : 我沒多說什麼話 : 把之前我送的拿掉了不說,現在她身上那條還是那男的幫她載上的. : >"<,各位~~~ : 告訴我該怎麼做~~ 分手吧 很明顯的 在她心中 另一個人比你重要 她不是很在乎你的感受 一個重感情 有深度的人 應該是不會做這樣的事出來 倒是你自己 要判斷事情清楚 要愛一個值得你愛的人 而不是隨便愛一個人 只要是女人就好 --- 若她心中 另有所屬 你應該放她自由去愛 勉強的愛 沒有多大意義 來日也會辛苦不完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5.24
NewMyLife:要是不在乎就不會問過原PO!218.166.102.136 11/24 19:38
NewMyLife:分手不會是解決事的第一步218.166.102.136 11/24 19:39
tadfattly:在乎 就不會想帶了吧 211.74.61.80 11/24 20:11
icoletzeng:什麼鬼咧,只是項鍊耶拜託 218.184.98.8 11/25 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