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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rinsis (丫丫)》之銘言: : 今天和銀行行員聊天~問到要不要結婚 : 他笑笑說~被女朋又逼婚了 : 在台北買了棟房子(是大廈但很小) : 他嘆了口氣:真不想結婚 : 我好奇了?結婚有什麼不好? : "房貸,還有要和另一個人一起住" : 他是貸款的專員,我順口聊起想存錢結婚的念頭 : 沒想到他心急的說,你該多玩幾年~千萬別那麼早嫁 : 我暗想....沒玩夠的不是我,是他 : 在這個版~各式各樣的婚姻和結婚方式我看過了~ : 總覺得不過一句話: : 有沒有心? : 對門娶媳婦 : 鄰居挺有錢~是個大商人...但富而有禮 : 由於女方家人多在南部~所以結婚在周六中午 : 晚上~鄰居來按門鈴...送上幾份餐盒 : 原來,擔心女方親戚回去餓了~特別準備了餐盒茶點..在歸途上享用 : 在主婚時,我聽到他說: : "感謝親家教育了這麼好這麼優秀的女兒,請放心~我們會疼她照顧她,一如我們的女兒" ^^^^^^^^^^^^^^^^^^^^^^^^^^^^^^^^^^^^^^^^^^^^^^^^^^^^^^^^^^^^^^^^^^^^^^^^^^^ 其實 女人的幸福 需要夫家給嗎? (或說 要造成夫家負擔嗎?) 女人的幸福 岳父母自己也給得起吧! 有給不起自己女兒/小孩幸福的道理嗎??? 還要靠親家給幸福嗎??? (男人可沒靠岳父母家給幸福!) --- 男女平平在結婚 若女人的幸福是要靠男方家族給 那我看 女人多少也是要看夫家一家大小臉色 陪笑 與配合夫家吧 若有甚不幸 很多事情 是要看夫家意思 被夫家牽著鼻子走的 --- 我是覺得啦 女人的父母 應該像公婆一樣 懂得愛護自己的小孩 不要女兒結婚了 就將女兒丟給夫家負責 (可能也造成夫家負擔!) 真正愛護子女的方法(不論男女) 應該都不是將自己小孩 丟給親家負責啦!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5.24
Babynami:幸福不一定要他們給~但他們對你不好會很 59.127.39.218 11/26 03:17
Babynami:不幸福 59.127.39.218 11/26 03:18
Babynami:感覺你完全是為了反對而反對 59.127.39.218 11/26 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