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Boy-Girl
標題Re: [求助] 會希望同居嗎
時間Thu Dec 21 03:44:19 2006
※ 引述《bluesea1014 (深藍之海)》之銘言:
: 大家會希望跟女朋友在外面一起租屋一起住嗎
: 這樣雖然可以省下一比房租
: 但是彼此的生活圈就此重疊
: 彼此都沒有自己的時間與空間
: 好猶豫喔
: 不知道各為大大有啥好想法
: 租兩房一廳的嗎
: 還是在隔壁各自租各自的
不要住在隔壁啦
既然要有點距離 就保持一段距離 (至少騎個車 才會到)
天天在一起 天天看到 真的很容易膩 (除非 辦個結婚 有個法律約束)
你們是想走幾年的感情呢?
我和男友交往十年了 一直都是一星期見一次面
一起在一起兩三天 然後 各回自己的空間獨處個三四天
這樣的感覺很好
因為 平日可專心做自己的事 不必怕分心 (而且 有自己的呼吸空間 沉澱自己思緒)
然後 週末時 兩人又會期待相見 (一起吃飯 看電影台的快樂 ^_^)
不想加速愛情的死亡 不想這麼快吃膩一樣美食 最好不要天天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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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見面不稀奇
偶爾碰面 才會倍感珍惜
天天吃同樣東西 不稀奇
偶爾才能吃到那道菜 才特別有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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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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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5.177
推 jogeirmo:你竟然可以這麼中肯 12/21 03:50
推 Aimable:我一直很中肯啊! 12/21 03:52
推 airlow:這一定是陷阱! 12/21 03:52
→ thez:回作者暱稱...這樣後代的名字會超級長耶...XD 12/21 04:53
→ complete:.............................. 12/21 06:00
推 TrustMyBaby:太中肯了... 我嚇到了~ 12/21 06:32
推 languege:中肯到我一下沒發現是AV大的文@@ 12/21 08:15
推 hola1214:看到簽名檔忽然挫到XD 12/21 08:45
推 condenza:為什麼 我覺得天天吃菜那段 有在別篇A大文中看過!! 12/22 11:12
推 ashesnow:看簽名檔挫到+1 XD 12/24 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