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Boy-Girl
標題Re: [求助] 嫁不嫁...
時間Sun Mar 11 22:45:02 2007
※ 引述《yoyocat (悠遊喵)》之銘言:
: 我跟我前男友上大學之後就是班對
: 我一直認為我們會結婚 因為他真的很疼我、很寵我 什麼都順著我
: 去年畢業之後 我就到美國念語言學校 準備美國研究所
: 而他則是延畢 重考國內研究所
: 我在語言學校認識幾個台灣同學 我們都會一起上課一起生活
: 但是在裡面有一個男生J對我很好 他也知道我有男朋友
: 他人不錯 有時候幾個女生要買東西都會找他當司機(他有車) 他都很熱心
: 但有一次J突然跟我說 雖然他知道我有男朋友 但是他真的很喜歡我
: 他不想破壞我們的感情 只是想讓我知道他的心意
: 但是我的心卻從那時候開始動搖...
: 但我一直到碩士畢業都會待在美國呀~
: 我在美國大概就是會繼續跟J在一起...
: 但我從前的願望就是想要嫁給前男友...
: 因為我覺得他會是個好爸爸 好先生 好女婿
: 我媽是沒叫我要嫁給誰 但是我沒想到結婚這檔事似乎很快就要來臨...
: 即使我現在繼續跟前男友在一起 那麼到我結婚之前 我們一直都會遠距
: 甚至結婚之後 我還是在美國工作 他仍然在台灣...
: 我又是這麼希望男友能在身邊照顧我...
: 但不管怎麼做 一定會有人痛苦 一定會有人難過...
: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首先
我看到妳下這種標題"嫁不嫁"
感覺就不是很好
因為 就像看到"嫁賣"這種字眼!
會把自己"嫁賣"到男方家 "附屬"男方家
就是很傳統的觀念
好像把自己的主權 幸福 都交由男人 男方家負責!
而妳自己或妳家人 無甚能力 保障妳女方家的幸福一樣!
講這個傳統觀念問題 好像對妳還很遙遠
因為 光是愛情這件事 就還無法搞定!
可是 妳還是應該有點概念: 傳統媳婦是要看夫家大小臉色 受公婆控管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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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感情問題
我覺得 看到妳的事情 有點扯
妳竟會把J的事情 告訴妳前男友?
每個人 都是希望感情專一被對待
妳自己竟把感情動搖之事 告訴妳前男友?
那妳還期待 他將來如何深愛妳?
他打算和妳分手是對的
因為 妳和他的感情 已經變質了!!!
妳已經不再是他當初喜歡的理想情人樣貌
妳也不要再以為 他以後會如何像以前一樣愛妳!
J的行為 我覺得是蠻可怕的
老實的人 會去搶別人女友嗎?
就算是內心想 "真正"也做不出來吧!
這種人格 蠻不可信賴吧!
妳既然人在美國 也不太可能回到台灣了
那和前男友分手 也是很正常的事
何必反複糾纏不清
害他 也害妳自己
一錯再錯?
目前看來
妳應該和J 在一起 而不是再去和前男友糾纏
除非 妳將來要在台灣工作 定下來
但 我對J的人格 蠻存疑的!
也許 在美國 另外有個人 更適合妳 也說不定
總之 前男友 已是不可能的了 感情也質變了
妳自己學著獨立一點 會對妳自己比較好
否則 就算"嫁賣"到夫家 還是易被夫家牽著鼻子走過日子
(婚姻板有很多愛打悲情牌的故事!)
最後 男女個性與人格成熟後 再結婚 會比較好吧
男女談戀愛與結婚 是可以和諧相處的
用不著 動不動就有人哭 或吵架
這樣"不安"的生活 未免太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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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推 tatol:反正不論如何 要記得冠雙姓 這樣才能跟夫家一決高下 03/12 00:30
推 Aimable:何必決高下? 平等互重不行嗎? 那麼愛"隸屬"男人夫家之下? 03/12 01:04
推 supertako:平等互重不要修別人的推文不行嗎 03/12 02:00
推 jamesch:煩不煩阿?敢po就不要修文! 03/12 02:09
推 overall:妳今天雙姓了嗎?修文狂 03/12 07:05
推 tsofanny:你自己人格都沒成熟咧 愛修推文又沒雙姓 難怪結不了婚 03/12 07:35
※ 編輯: Aimable 來自: 61.216.174.109 (03/13 00:54)
→ rehtra:你媽是賣的還是免錢的? 03/13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