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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hy (終於自由啦!)》之銘言: : 我跟前男友是在網路上認識的 : 再加上我們是遠距離..所以真正見面相處的時間沒有很久 : 大部分還是靠電話連絡... : 在一起的時間大概只有3個多月吧..(認識兩個多月後~第二次見面就互認對方了) : 剛開始真的很快樂..後來感情也加溫的越來越親密. : 交往後跟他表明說.不能有婚前性行為的..只要不到最後一步我都可以接受 : 且我真的覺得要把第一次奉獻出去的話.真的要多觀察值不值得才行. : 當時他也表示同意認同我的想法..... : 後來有一個禮拜~因為出差的關係我們天天都睡在一起.他很想要.也一直試探我. : 我說不能給就是不能給~~只是..我們真的只有差在最後一步.. : 之後~我離開回到原來的工作崗位厚!他就越來越冷淡了.... : 而我卻是一頭熱~覺得越來越愛~受的傷害也越來越大.. : 如果說~不愛了~那當初為什麼要對我那麼做? : 還是因為知道不能給所以就不想在愛下去了? : 男生真的會因為不能給就不再愛對方了嗎?? : 這~會影響我對未來交男朋友的看法...... : 請各位表示點意見讓我知道好嘛?? 若最後一壘都做完了 他還不滿意 胃口越來越大 那妳要怎麼辦? 未來交往日子 還長得很呢! (我和男友都交往十年了 也還沒做完做後一壘啊) 真正愛一個人時 能講講話 就很滿意了 再說 自慰也會高潮啊 有必要婚前做完 然後還要擔心懷孕或性病問題嗎? 真正會和妳結婚 願意和妳一起過一輩子的人 才值得和他有這種關係吧! --- 欲望不滿的人 常常最後還是有藉口因某事而不滿啦 妳沒做 他也沒做 很公平啊 有甚好抱怨的? 若妳婚前沒做 結婚前夕更可確定 妳沒和其他人怎樣啊 (沒劈腿啊)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6.122
wowodog:沒看清楚就跳進來 結果一看到交往十年+沒做+公平 立刻發 01/07 21:00
wowodog:現是A大的文 跳出一看 果然如此 01/07 21:01
Annihi:我只想知道如果A大洞房花燭夜發現男友一切都很熟練會怎樣.. 01/07 21:05
ayunanako:A大男友之前應該有交過女友吧! 01/07 22:05
gjack:不用跳出去吧..按end看簽名就知囉 01/07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