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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es0630 (無心戀愛)》之銘言: : 先說是題外話 不代表我個人 : 最近我想到了一個很值得思考的問題 : 不知道各位大大怎麼想的 : 萬一有天住在一起了 : 不是就要天天見面了 什麼我不會家事這點 我的他都會看到的 : 那要怎麼浪漫 天天住在一起? 你們是夫妻關係 還是同居關係? 若是同居關係 你們打算同居多久? 該不會到時候 婚都還沒結 就已先分手了? 還是兩人同居著到某一天 你們兩人中 有一人喜歡上另一個人 最後只好分手? 既然有勇氣同居 為何沒勇氣結婚? : 住在一起的兩人 感情會不會因為天天見面而變淡了 天天吃同樣菜 會不會膩? 然後 對方也沒和妳有甚法律上的關係 不是配偶 也沒血統關係 不是親人 只是好朋友而已 (但是 好朋友是可以後來再多認識幾個的 妳並不特別啊) --- 沒有婚姻道德的約束 一旦突然有人遇上外遇時 更沒束縛吧 想換人更快吧 妳認為一個考場裡 沒有監考老師或人員 會不會有人作弊? 不是夫妻身份 為何要天天住一起? 人家決定要當夫妻 通常是經過仔細考量的 有心理準備 要一起同甘共苦過生活的 不會隨便離棄對方的 有法律效應的 若兩人沒到一定的交情 你情我願 是不會走進婚姻的 不願被套牢的! : 這一定會碰到吧 : 請大家來討論 : 我比較想要一起看電視(不管那台) : 或是抱著我睡 : 因為他很忙 : 我又抽不出找共同話題的時間 : 但願不要因為天天見面而過了熱戀期 我和男友都交往十年了 十年來 都一樣維持一星期見一次面 每次分開 我們就會期待周末再相聚 然後見面時 都會想與對方分享這星期 自己發現甚麼好電影或好歌曲 連外出時 車上要播放歌曲時 兩人都搶著秀自己找到的好聽歌曲 希望對方也會喜歡 也感受到快樂 --- 一星期中 有一部份 是妳自己的時間與空間 彼此專心做自己的事 有一部份 是妳與他的共同時間與空間 彼此分享喜悅與互通有無 這樣不是很好嗎? 雙方也可以隨時調整自己的想法與作法 等時機成熟了 雙方個性與想法也成熟了 彼此都願意共度一生了 一起結婚 再住在一起 不是更好嗎?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8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