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es0630 (無心戀愛)》之銘言:
: 先說是題外話 不代表我個人
: 最近我想到了一個很值得思考的問題
: 不知道各位大大怎麼想的
: 萬一有天住在一起了
: 不是就要天天見面了 什麼我不會家事這點 我的他都會看到的
: 那要怎麼浪漫
天天住在一起?
你們是夫妻關係 還是同居關係?
若是同居關係 你們打算同居多久?
該不會到時候 婚都還沒結 就已先分手了?
還是兩人同居著到某一天 你們兩人中 有一人喜歡上另一個人
最後只好分手?
既然有勇氣同居 為何沒勇氣結婚?
: 住在一起的兩人 感情會不會因為天天見面而變淡了
天天吃同樣菜 會不會膩?
然後 對方也沒和妳有甚法律上的關係 不是配偶
也沒血統關係 不是親人
只是好朋友而已 (但是 好朋友是可以後來再多認識幾個的 妳並不特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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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婚姻道德的約束 一旦突然有人遇上外遇時 更沒束縛吧 想換人更快吧
妳認為一個考場裡 沒有監考老師或人員 會不會有人作弊?
不是夫妻身份 為何要天天住一起?
人家決定要當夫妻 通常是經過仔細考量的
有心理準備 要一起同甘共苦過生活的 不會隨便離棄對方的 有法律效應的
若兩人沒到一定的交情 你情我願 是不會走進婚姻的 不願被套牢的!
: 這一定會碰到吧
: 請大家來討論
: 我比較想要一起看電視(不管那台)
: 或是抱著我睡
: 因為他很忙
: 我又抽不出找共同話題的時間
: 但願不要因為天天見面而過了熱戀期
我和男友都交往十年了
十年來 都一樣維持一星期見一次面
每次分開 我們就會期待周末再相聚
然後見面時 都會想與對方分享這星期 自己發現甚麼好電影或好歌曲
連外出時 車上要播放歌曲時 兩人都搶著秀自己找到的好聽歌曲 希望對方也會喜歡
也感受到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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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期中
有一部份 是妳自己的時間與空間 彼此專心做自己的事
有一部份 是妳與他的共同時間與空間 彼此分享喜悅與互通有無
這樣不是很好嗎? 雙方也可以隨時調整自己的想法與作法
等時機成熟了 雙方個性與想法也成熟了
彼此都願意共度一生了 一起結婚 再住在一起 不是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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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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