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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tsurogi (kyo)》之銘言: : 常在板上看很多人講到跟另一半相處的情況 : 有時有點困惑 : 感覺自己的認知好像和鄉民有很大的差異 : 我一直以為動手或家暴等是要造成對方身體上的傷害才算 : 但是看大家的意見 : 抓住對方不讓他離開,甚至搥樹搥牆都算暴力 : 奇怪的是,女生踢打抓咬似乎沒人認為這有何不妥 : 請問各位對暴力的定義到底怎麼算? 暴力:   毆打、傷害對方身體、言語威脅恐嚇、傷害對方家人、自殘方式 造成對方身心恐懼、造成對方壓力的發洩行為,包括摔東西、搥牆等 、自殘、攻擊對方、女生生氣時甩對方巴掌或抓咬對方等,這些都是 暴力行為。   至於一般情侶打鬧嬉戲,例如有的女生聽到笑話會拍對方,或是 捏咬對方等,應該不算暴力,這些行為比較接近情侶之間的親暱動作。      我想暴力行為沒有這麼難區分,而且通常暴力行為多伴隨激烈的 情緒及言語,一旦出現,應當有所警覺,及時遠離並做好保護自己的 動作。 -- ███ ███ ███ ███ ███ ███ ███ ███ ███ ███ ████ ███ ██ ███ ███ ███ ███ http://blog.roodo.com/silentocean/      ψsilentoce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100.230
cooldee:莫非他就是那種「我生氣起來連我自己都怕」的人 = = 06/16 20:44
senjor:人家都稱我拳腳雙絕...腳是無影腳...拳是.... 06/16 22:04
bluezoo:聽過晚上睡覺拿手電筒照眼睛,或音響突然放很大聲嚇人的. 06/16 22:47
bluezoo:精神虐待也算一種,可以判決離婚喔. 06/16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