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手分就分
: 叫對方滾出房子
: 多方便啊!
: 不知道板上女生
: 能接受這樣的觀念嗎?
: 同居算是成家嗎?
對我而言,同居不算成家,僅是一種跨於『交往』與『家庭』的一個過渡期。
在板上的各位鄉民,可能還年輕未婚,或是離結婚仍有一段不小的距離,
甚至是各位的父母親仍健在,所以對於『家』的感覺可能不太強烈。
反正我喜歡她(他),(她)他也喜歡我,我們就決定住在一起,同居,就是這樣。
有些人喜歡自由,處的來則聚,不合就離,這樣的同居關係就很適合他們。
只是這樣的關係很漂浮不定。
婚姻呢?那是一種強制力,強制接受它所訂的遊戲規則,這遊戲規則叫社會。
同居則是被排除在外,而且,大部份的遊戲規則不是那麼地接受同居這種不確定
的關係。因為既然你們雙方隨後都作好抽身不玩的打算,那麼,又何必來參加
這遊戲呢?
結婚本來就是一種形式,一種儀式,即使目前的婚姻已改為登記制,但法律只是
把雙方擁有權利與義務規定在紙上,然後一對男女在一張叫結婚證書的上面簽名畫押。
你(妳)打算一輩子跟她(他)在一起,那結婚證書就好比是將妳們的承諾具現化,並附加
一些違反承諾時所要附出的代價,即使,在違背承諾的那一天,什麼法律上的代價也
比不上一顆破碎的心。
有人說,結婚很麻煩,但一輩子就那麼一次的經驗,難道會有比結婚更麻煩的事嗎?
如果有,那結婚算得了什麼!如果沒有,去體會看看,對你而言,有麻煩到會丟了命嗎?
有人說,結婚只不過就是一張紙,那要你在這張紙上簽個名會是件難事?
說難聽一點,這種行為叫懶。
不管同居或結婚,真正維繫雙方的關係就只有自己的道德與良知。
法律,是不理前者的,所以生死有命,富貴看個人,但它管後者。
最後,選擇同居或結婚,大部份的原因來自於自己或對方的家庭合諧度。
家庭成員間互動好,父母親婚姻ok,那自己的小孩就不會對結婚視為畏途;
倘若有一方失去依靠或是不那麼地完整,對於婚姻的憧憬,要嘛就會選擇日後要能
填滿那缺口,不然就是選擇什麼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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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灣,何謂R&D工程師?
1.Reverse and Decap :IC反相工程,去膠,打開封裝,拍照,複製電路佈局。
2.Resign and Die :沒死的就操到辭職,沒辭職的就操到死。
3.Rework and Debug :計畫永遠跟不上變化,變化永遠跟不上老闆的一句話!
4.Relax and Delay :太過於輕鬆(Relax),那麼就會Random Death (隨時陣亡)
但是外派到大陸的臺彎郎,晚上是R (鴨)陪客戶,白天是D (豬)任人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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