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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reenleft (Vosne Romanee)》之銘言: : ※ 引述《NORMAN0229 (考試啊..)》之銘言: : : 其實我對經濟學和商學中的消費者會做出理性選擇這句話, : : 是叱之以鼻的的, 個人認為是高度理想化和不切實際的. : : 在大部分關於名牌奢侈品的期刊中, : : 常常都會聽到一句話, : : 那就是消費者往往不是在購買物品本身, : : 而是再購買他附加的意義與價值, : : 這個行為往往本來就是非理性的. : 個人經濟學學得不好,但就所知提出一點討論 : 消費者在追求效用極大化的同時,本身就代表自身是理性選擇ꨊ: 若將購買名牌所帶來的額外滿足(ex.炫耀,社會地位的提升) : 納入消費者的效用函數中,則購買名牌的行為仍然可說是理性的選擇 (很久沒唸經濟學了 以下是模糊的概念) 如果不考慮跨期消費模型 (啊 考慮也沒關係啦) 在追求效用極大化的同時 限制函數中的成本考量 就會有所問題 質言之 明明沒有那麼多的錢 卻要去購買超出預算的名牌奢侈品 且一定要如此 效用才會極大化 那麼就必須舉債 甚至舉債超過下一期的收入所得 這樣還算是理性嗎? (我就是不理性的人 :p ) 再套用John Rawls的理論 (不曉得John Ralws喜歡Berburry的風衣嗎? :p ) 名牌行銷手法的4Ps 相當成功 Promotion方面可能使得「無知之幕」被揭開了 (廠商更是利用資訊不對稱這點 牟取暴利) 加上名牌很成功的一點就是 以量抬價 (題外話:如果今天Hang Ten把全台灣的店面縮到三四家左右 香港 東京 紐約 巴黎 米蘭等 各設一間店面 再把定價定為現在的100倍以上 砸錢作大量的宣傳 設計款式稍稍改一點就行 質料不用多好 中上即可 應該也可以擠身名牌之列) 導致資源的有限性更為顯著 使得自利的人們(特別是廠商) 無法公平、正義地締結契約 有效地分配資源 進而造成現在名牌與非名牌的差別 以及 必須花大錢購買名牌的情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7.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