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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az3gs (小爺期末考六連爆)》之銘言: : ※ 引述《NORMAN0229 (考試啊..)》之銘言: : : hang ten能不能成為名牌跟lv, prada並駕齊驅, : : 理論上我認為可能, 但現實上我認為困難重重, : : 甚至沒有此必要. : 不是沒有必要 而是沒有意義 : 無法證成之謬誤呀 沒有提供證明為真或為假之途徑的假說是廢物^^ 我不這麼認為 方法論是歸納的結果 最後必須再演繹出去 才有其實用性價值 至少就法學(Jurawiessenschaft)而言是如此 所謂的證明為真或是假 個人認為是詮釋方面的問題 也是內在懷疑論的辯證 如果是持外在懷疑論或是虛無主義的話 那我以下的說法 可完全不用理會 ㄜ.....因為要趕報告 一時難以多說 簡言之 要證明真或假 是一種建構性詮釋(constructive interpretation)的展現 亦即 在可以共同對話的場域中 在有著前理解(Vorverstaendnis)的概念(concept)下 充斥著不同的概念觀(conceptions) 當然這些概念觀會與個人所持的本體論(ontology)有密切關聯 每個人依據自己的本體論去詮釋某個概念觀 使其(暫且)成為最佳 甚至成為典範(paradigm) (暫且不論Kuhn的典範遞移) 讓社會接受 此間 並無明確真或假的問題 這是個人淺見啦 -- I am a lucifer, and you, ? I am a prayer I'm lost in the dark, useless, hopeless, powerless. I wond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7.138
zaz3gs:再次強調:重點是"途徑"...提出檢證途徑.. 推218.166.146.221 01/15
zaz3gs:感覺大家開始鑽牛角尖....我的目的達到XD 推218.166.146.221 01/15
RYUICHI:我想檢證途徑應該就是達成建構性詮釋的 推 61.230.7.138 01/15
RYUICHI:溝通、論辯過程,我的重點是放在結果的真ꤠ 推 61.230.7.138 01/15
bacardi:原po中了小爺的計了...XD 推 61.230.200.47 01/15
RYUICHI:或假之上,個人認為沒有真或假的絕對論 推 61.230.7.138 01/15
zaz3gs:那...至少我們遵循的paradigm是相同的~XD 推218.166.146.221 01/15
NORMAN0229:這一串文章要收錄還挺累人的... 推 213.48.73.94 01/15
bacardi:一個重結果?..一個重證明的過程?.是不是阿 推 61.230.200.47 01/15
bacardi:這已經超出我所學的了...@@ 推 61.230.200.47 01/15
zaz3gs:我重賭盤....雖然沒賭多少....哈哈..無聊 推218.166.146.221 01/15
RYUICHI:ㄜ 感覺不像是名牌版,反而像theory版 :p 推 61.230.7.138 01/15
RYUICHI:我重之前波的JPG Jeans褲子,我想買啊!!!! 推 61.230.7.138 01/15
zaz3gs:你想買的其實是女裝吧....(版主可以代買) 推218.166.146.221 01/15
bacardi:我又想到公廁的圖案了..XD 推 61.230.200.47 01/15
espfans:亂入一下,最近想買 prada 後背尼龍包~ 推 61.62.139.90 01/15
bacardi:衝阿....(揮揮手...慫恿) 推 61.230.200.47 01/15
espfans:不知道耐不耐操說,想拿來背原文書 @_@ 推 61.62.139.90 01/15
bacardi:我都拿塊布包起來就去上課了..XD 推 61.230.200.47 01/15
HolyStaff:espfans衝拉衝拉,沒再怕的拉 (慫恿too) 推 163.13.12.183 01/15
NORMAN0229:衝啊..慫恿three 推 213.48.73.94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