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滷教授,
您是這兒 (批踢踢實業坊 BridgeClub 版) 的版主, 也是一堆好文章
的作者, 小弟我在此向您請問一下, 我可否將您這兒的好文章轉錄在
別的地方呢? 當然該做的廣告是少不了的... 小弟打算大力推廣您這
兒的文章, 讓全台灣的廣大橋友都能因為讀了您的作品而受益良多,
好了, 不要太狗腿, 反正您是我的偶像... 不知道您贊不贊同我說的
"橋牌是沒有智慧財產權" 的理論?
尤其在台灣還不是一個橋藝強國的時候 (雖然在遠東杯還稍為挺的住
啦) , 我可否請您行行好... 雖然大家都知道打一些資料很辛苦, 可
是有施必有得呀... 小弟我也常常在網路上post一些從大陸轉寄的橋
牌文章供大家欣賞, 我也從來沒要求什麼回報, 當然當然, 我只是借
花獻佛, 頂多排排版 &剪剪貼貼而已, 比不上您在台灣 "準橋藝理論
家" 的地位... 連黃光輝先生也在中國橋藝雜誌 (91年08月號) 裡提
到您是 "可敬畏的對手" 呢!!
說了一堆543 , 反正就是想請求您 "OPEN SOURCE", 將您的橋牌的文
章就像現在資訊業目前當紅的 Linux一樣, 因為您有寬大的心胸, 才
能集眾人的力量, 將您的好東西開放給更多人使用, 就不用每每只有
BTUer 才有機會當您試驗制度的實驗品, 我也很願意呀... 雖然沒有
做過市調, 但是我相信普遍混過台灣橋壇好一陣子的人, 沒人不知到
您 "滷教授" 的英名... 就像 "黃光輝先生" 之於 "亞洲橋王" 一樣
, 哪一天您也能成為 "著名世界橋藝理論家" 不是挺美的一件事嗎?
~望您牽成
小弟 蘇介吾 敬上
91/08/18 12:55p @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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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附上貴社 ktk 先生的信, 以供參考)
作者 ktk (be happy~ :)) 看板 bridge
標題 Re: ◆劉昌愷的制度 (轉載自ptt實業坊)
時間 Sat Aug 17 22:45:01 2002
───────────────────────────────────────
afgn 你好, 既然你是橋藝連線版的版主之一, 一些基本的網路禮節也應該
遵守一下吧.
你轉的這篇文章, 是我們台大橋藝社的文章, 雖然說這位作者現在已經不在
社上, 但起碼也是我們社友寫得東西, 要從別人的版上轉文章過去, 至少要先詢
問過那版的主人, 這點基本的網路禮節, 你難道不懂嗎? 這叫尊重他人的智慧財
產權, 更何況他在上面還有註明若要轉到別的地方請先通知一聲, 我們並不會吝
於分享, 只是希望能獲得應有的尊重, 謝謝.
(ps2. 謝謝 ktk 的提醒, 我今天早上馬上打電話聯絡劉昌塏先生, 並徵求他的同意
轉載, 再多廢話一句, 歡迎大家轉載我在台大Maxwell Bridge版的所有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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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85.37.105
> -------------------------------------------------------------------------- <
作者: afgn (【橋牌之神】) 看板: BridgeClub
標題: Re: [情報] 世界盃
時間: Tue Aug 20 15:37:50 2002
※ 引述《jmc (cryptomatician)》之銘言:
: ※ 引述《jmc (cryptomatician)》之銘言:
: : 決賽第一節結束, 最常在橋桌上欺負我的那隻死死死肥豬暫居第一名.
: 死肥豬 Jeff Meckstroth 和 Becky Rogers 雖然在決賽第二節只有 53.66%, 但在
: 決賽第三節的 69.99% 超高分仍然幫助他們贏得冠軍.
--
可惡的死肥豬, 老是在橋賽中亂出怪招搞中我. 以後我至少要再殺中他兩次八百分
才會甘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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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jmc,
呵.... 想太多, 君明你又不是職業橋手, 想取代 Meckstroth 他最快的方法, 就是
再多吃一點 =^.^=
Just kidding.. 每次都看你在虧世界冠軍... 對了, 我在大陸的網站有看到他們轉
錄你那篇 "找世界冠軍簽名" 的文章ㄛ! 證明您的文筆已經征服大陸同胞了 :-)
ps. 有空幫我提醒一下滷教授啦... 他都不對我寫的信做回應... 我猜是太忙了...
可是照道理來說, 他沒可能不看你的文章呀! 我覺得台灣橋壇少了你的大作,
也讓 Bridge 版失色不少 :p
橋靈王 (Patrick Su) 91/08/20 15:4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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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ebesleid (馬可夫尼可夫如是說) 看板: BridgeClub
標題: [公告] 從今天開始
時間: Wed Aug 21 01:32:58 2002
想要轉錄看版 / 精華區文章的人, 不管是不是社上的.
都要先看一下精華區的轉錄須知喔. :)
就這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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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fgn (【橋牌之神】) 看板: BridgeClub
標題: Re: [公告] 從今天開始, 要轉錄文章請先看精華區. :)
時間: Wed Aug 21 10:28:58 2002
※ 引述《Liebesleid (馬可夫尼可夫如是說)》之銘言:
: 想要轉錄看版 / 精華區文章的人, 不管是不是社上的.
: 都要先看一下精華區的轉錄須知喔. :)
: 就這樣. :)
請問一下, 版主 滷教授 楊柏因先生 (或叫 terrorist),
您對智慧財產權真的那麼注重喔??
--
┌──────────────────────────────────┐
│「沒有高手的程度, 也要有高手的風度。」 ........ J. TERENCE REESE │
└──────────────────────────────────┘
如果這樣的話, 是不是該把 上面這句簽名檔拿掉 ?? 你有經過 Reese 的允許嗎??
我上面一封請教你是否可以開放著作權的事... 我不知道你是看了還是故意裝作沒
看到... 難到你改暱稱了?? 不叫 "滷教授" 了? 不管你高興 or 不爽, 也不要故
意裝作沒看到不回應嘛... 然後就任由你的學弟們在此散播注重智財權的文章...
這樣好像有點駝鳥心態... 麻煩你回一封信表態, 謝謝! (如果你真的有風度的話).
Patrick Su (橋靈王) 91/08/21 10:3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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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clinpa (羅傑兔寶寶) 看板: BridgeClub
標題: Re: [公告] 從今天開始, 要轉錄文章請先看精華區. :)
時間: Wed Aug 21 11:01:14 2002
※ 引述《afgn (【橋牌之神】)》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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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一下, 版主 滷教授 楊柏因先生 (或叫 terrorist),
:
: 您對智慧財產權真的那麼注重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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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沒有高手的程度, 也要有高手的風度。」 ........ J. TERENCE REESE │
: └──────────────────────────────────┘
:
: 如果這樣的話, 是不是該把 上面這句簽名檔拿掉 ?? 你有經過 Reese 的允許嗎??
:
: 我上面一封請教你是否可以開放著作權的事... 我不知道你是看了還是故意裝作沒
: 看到... 難到你改暱稱了?? 不叫 "滷教授" 了? 不管你高興 or 不爽, 也不要故
: 意裝作沒看到不回應嘛... 然後就任由你的學弟們在此散播注重智財權的文章...
:
: 這樣好像有點駝鳥心態... 麻煩你回一封信表態, 謝謝! (如果你真的有風度的話).
:
:
: Patrick Su (橋靈王) 91/08/21 10:33a
蘇兄鈞鑒:
滷教授引用的簽名檔只有一行,不像蘇兄拿來整篇刊登吧!要如您所說,那我們
成天掛在嘴上的「生活的目的 在增進人類全體之生活 生命的意義 在創造宇宙
繼起之生命」之前還得請示老蔣先生囉!
我看到的事實是,您和滷教授對於橋牌文章是否有智財權一事有著兩極化的差異。
如果滷教授(作者)堅持您在轉錄前能事先知會一聲,表達您對作者的尊重,是不
是就請您以後注意一下呢?而且您轉錄也不是一次兩次了,看在作者的眼中,是
不是會不舒服呢?
只要您說一聲「是的,我以後轉錄文章之前,會先徵得原作者的同意」,事情就
解決了,不是嗎?不要拿推廣橋藝、造福眾生芸芸這種大帽子強扣在人家頭上。
我們今天只就轉錄文章及著作權宣告一事作討論,請不要用其他理由企圖合理化
你的行為,不對就是不對。
敬祝 大安
林延輯
--
威探闖通關 羅傑兔寶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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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2.1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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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rrorist (㊣忠烈份子) 看板: BridgeClub
標題: 告 afgn 與其他橋友
時間: Wed Aug 21 11:13:33 2002
※ 引述《afgn (【橋牌之神】)》之銘言:
: ※ 引述《Liebesleid (馬可夫尼可夫如是說)》之銘言:
: : 想要轉錄看版 / 精華區文章的人, 不管是不是社上的.
: : 都要先看一下精華區的轉錄須知喔. :) 就這樣. :)
:
: 請問一下, 版主 滷教授 楊柏因先生 (或叫 terrorist),
: 您對智慧財產權真的那麼注重喔??
我並不認同一切現在的智慧財產權規定, 但是既然有現在的法律條文和網
路規範, 身為台灣網路社群的一份子就應該遵循之。
我們也不會藏私, 有很多位與臺大無關的青年橋手跟我和 jmc 和其他 BTU
的社員討論橋牌, 我自認知無不言, 言無不盡, 這些人很多都是 BTU 當時
最強的對手, 例如政大的前青年國手楊君, 交大的現任青年國手吳林王等,
輔大的現任青年國手洪君, 還有很多小朋友, 我都和他們關係良好, 不敢
說教他們什麼, 但是對有心又有品的年輕人我一向只怕他們不願意聽我說。
我相信其他學校的同學和現在和以前的 BTU 的社員關係也多半良好。我相
信: 我的學弟妹可能打不過人, 但是絕對不怕人家看到我們的全本制度。
轉錄於公開場合前先取得作者首肯, 我認為這是人人都可以做到也都該做
到的禮貌。學弟妹對閣下僅有很合理的請求, 我無法不認同他們的想法。
: ┌──────────────────────────────────┐
: │「沒有高手的程度, 也要有高手的風度。」 ........ J. TERENCE REESE │
: └──────────────────────────────────┘
:
: 如果這樣的話, 是不是該把 上面這句簽名檔拿掉 ?? 你有經過 Reese 的允許嗎??
根據一般法學界所謂『合理引用權』(請見精華區轉錄須知) 而論, 我節錄
Terence Reese 的一小段話並不需要經由他同意。當然我想當面請他同意,
可惜在我有機會碰到 Reese 之前, 他老人家已經駕歸道山 (1997 年)。
: 我上面一封請教你是否可以開放著作權的事... 我不知道你是看了還是故意裝作沒
: 看到... 難到你改暱稱了?? 不叫 "滷教授" 了? 不管你高興 or 不爽, 也不要故
: 意裝作沒看到不回應嘛... 然後就任由你的學弟們在此散播注重智財權的文章...
我這個月人在美國, 在研究室裏面的電腦無法輸入中文, 有的時候有中文但
是輸入法不方便, 因此跟擔任板主的學妹討論之後, 由她發布。既然她也是
本板板主, 那麼她說的話就是我說的話。我要表達的也就到這一封信為止。
: 這樣好像有點駝鳥心態... 麻煩你回一封信表態, 謝謝! (如果你真的有風度的話).
我是否有風度或是鴕鳥心態, 想必自有公論, 只怕未必輪得到由閣下論斷。
--
授權: 本文智慧財產權屬於滷教授與臺大橋藝社(BTU)。對完成板, 在此謹授權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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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errorist 來自: 210.85.17.13 (08/21 11:23)
※ 編輯: terrorist 來自: 210.85.17.13 (08/21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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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fgn (【橋牌之神】) 看板: BridgeClub
標題: Re: 告 afgn 與其他橋友
時間: Wed Aug 21 15:57:22 2002
※ 引述《terrorist (㊣忠烈份子)》之銘言:
: ※ 引述《afgn (【橋牌之神】)》之銘言:
: : 請問一下, 版主 滷教授 楊柏因先生 (或叫 terrorist),
: : 您對智慧財產權真的那麼注重喔??
: 我並不認同一切現在的智慧財產權規定, 但是既然有現在的法律條文和網
: 路規範, 身為台灣網路社群的一份子就應該遵循之。
呵... 我又不是為了瓢竊你的文章去圖利, 我只是想說你的文章如果能夠放
在比較公開的地方, 可以讓更多人看到, 而不是只有給那躲在 PTT小天地的
人才能看到... 如果很多地方都可以取經, 為何一定要來你們 PTT ? 不會
只為了充人氣 OR 提高收視率吧??
我不是很懂法律, 我只知道法律是保障 "好人" & 他的權益不受侵害, 我是
那邊得罪你們 OR 你的小學弟妹了? 還為了我有沒有跟 jmc詢問同意張貼他
的文章而吐我一槽... 我跟 jmc又不熟, 我也沒他的電話... 也沒他的信箱
, 最重要的, 我覺得是你們心態可議... 身為網路社群的一份子? 是呀, 我
只想到好的一面, 沒你們那麼喜歡用另類的角度去看別人.
: 我們也不會藏私, 有很多位與臺大無關的青年橋手跟我和 jmc 和其他 BTU
: 的社員討論橋牌, 我自認知無不言, 言無不盡, 這些人很多都是 BTU 當時
是啦... 我是沒機會認識你, 因為已經淡出橋壇多年, 只是偶然的情況又讓
我能再接觸橋牌, 所以在橋桌上幾乎沒有再遇到你老人家 (因為程度不同吧)
: 最強的對手, 例如政大的前青年國手楊君, 交大的現任青年國手吳林王等,
: 輔大的現任青年國手洪君, 還有很多小朋友, 我都和他們關係良好, 不敢
: 說教他們什麼, 但是對有心又有品的年輕人我一向只怕他們不願意聽我說。
^^^^^^^^^^^^^^^^^^^^
呵... 你不能把自己的道德觀加諸在別人身上吧... 你有身份有地位, 別人
對你自然客氣 (何況你推廣橋藝也是有目共睹的事).
: 我相信其他學校的同學和現在和以前的 BTU 的社員關係也多半良好。我相
: 信: 我的學弟妹可能打不過人, 但是絕對不怕人家看到我們的全本制度。
: 轉錄於公開場合前先取得作者首肯, 我認為這是人人都可以做到也都該做
: 到的禮貌。學弟妹對閣下僅有很合理的請求, 我無法不認同他們的想法。
那最後簡單請問一句, 我以後可以轉載你的文章嗎? 需不需要每轉一篇發一次
信去問?
其實你換個角度來想, 他們的請求真的目的是什麼? 我想爭取的是 "大家有平
等的機會" 在橋牌的舞台上競爭, 我不得不承認, 念台大的就是比我優秀, 可
是, 為什麼只有你們 BTUers 才能享受比較好的橋牌理論 & 文章呢?? 那你們
的學弟妹在訴求的重點倒底是什麼呢?? 希望 ptt 的 BridgeClub版就好像中央
圖書館總館一樣... 想找到最好的資訊.. 不用上網路連線 Netnews新聞版, 直
接來 ptt就對了? 你(妳)們想表達的就是這個嗎?
我不知道自己有沒有記錯, 之前我記得 PTT 版的橋藝版版主只有 terrorist
滷教授您一人呀, 怎麼忽然最近多了一位 Co-BM ? 依您的身份地位跟我這市井
小民計較是有點損害您的專業學者形像是沒錯啦, 希望是我多想了... (以下略)
: : ┌──────────────────────────────────┐
: : │「沒有高手的程度, 也要有高手的風度。」 ........ J. TERENCE REESE │
: : └──────────────────────────────────┘
: : 如果這樣的話, 是不是該把 上面這句簽名檔拿掉 ?? 你有經過 Reese 的允許嗎??
: 根據一般法學界所謂『合理引用權』(請見精華區轉錄須知) 而論, 我節錄
: Terence Reese 的一小段話並不需要經由他同意。當然我想當面請他同意,
: 可惜在我有機會碰到 Reese 之前, 他老人家已經駕歸道山 (1997 年)。
我看這句話看了好多年都膩了... 可以換一句新鮮的嗎??
: : 我上面一封請教你是否可以開放著作權的事... 我不知道你是看了還是故意裝作沒
: : 看到... 難到你改暱稱了?? 不叫 "滷教授" 了? 不管你高興 or 不爽, 也不要故
: : 意裝作沒看到不回應嘛... 然後就任由你的學弟們在此散播注重智財權的文章...
我之前會這麼做 (轉貼) 的原因, 就是因為有些好文章就只能在 ptt看的到, 但是在別
地方就是看不到:( 我也特地去安裝 news 軟體, 去看看你們所謂的tw.bbs.rec.bridge
網路連線版, 結果還是看不到 jmc 那篇 Meckstroth拿到今年世界混雙冠軍的文章...
就算是我程度不好找不到其他的資訊吧, 可是你不覺得橋牌這種東西就是應該要大家一
起討論才會進步的東西嗎?? 我因為書唸不好, 就沒有資格找到好的資料... 這樣任憑
誰都不喜歡這樣的 (也許 BTUer 不是這樣想, 會認為好的東西只有夠格的人才懂得欣
賞) , 就好像以前聽 "那一夜我們說相聲" 裡面有個段子叫 "防空記", 他朋友在四川
自己家裡有個好大的防空洞, 卻只有幾個人在躲, 其他同胞好幾萬人躲在公家的防空洞
, 發生人擠人擠死人的事... 然後李國修就問李立群 "為什麼不教人家來一起躲呢?",
李立群就回答, 我們明明在門外掛著一付對聯 --> 春來也鳥語花香, 秋去也山明水秀"
, 意思就是歡迎大家來躲呀!! 藉上面這個故事來表示我對您們社版的感覺.
: 我這個月人在美國, 在研究室裏面的電腦無法輸入中文, 有的時候有中文但
: 是輸入法不方便, 因此跟擔任板主的學妹討論之後, 由她發布。既然她也是
: 本板板主, 那麼她說的話就是我說的話。我要表達的也就到這一封信為止。
難怪我有看到你又發表文章.. 只是全都是英文, 感謝你沒有用英文回信, 考驗小弟
的英文程度 :p
: : 這樣好像有點駝鳥心態... 麻煩你回一封信表態, 謝謝! (如果你真的有風度的話).
: 我是否有風度或是鴕鳥心態, 想必自有公論, 只怕未必輪得到由閣下論斷。
呵... 我是沒資格批評你啦... 只是站在同是橋藝愛好者的立場, 給你一個小建議.
既然你言盡於此, 接下來我看也不會再有口水戰了... 我要表達的我都寫的很清楚
了... 只要一句話, Yes or No, 可以我以後就轉載, 不可以的話以後就不轉載.
麻煩請您的代言人給我個交代, 謝謝!!
Patrick Su 91/08/21 16:0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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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85.3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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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yosuke (Friendship) 看板: BridgeClub
標題: Re: 告 afgn 與其他橋友
時間: Wed Aug 21 17:08:59 2002
※ 引述《afgn (【橋牌之神】)》之銘言:
: ※ 引述《terrorist (㊣忠烈份子)》之銘言:
: : 我並不認同一切現在的智慧財產權規定, 但是既然有現在的法律條文和網
: : 路規範, 身為台灣網路社群的一份子就應該遵循之。
: 呵... 我又不是為了瓢竊你的文章去圖利, 我只是想說你的文章如果能夠放
: 在比較公開的地方, 可以讓更多人看到, 而不是只有給那躲在 PTT小天地的
: 人才能看到... 如果很多地方都可以取經, 為何一定要來你們 PTT ? 不會
: 只為了充人氣 OR 提高收視率吧??
強詞奪理廢話連篇。
重點是:你有沒有不經詢問就私自轉載別人文章?
被人質疑之後才跑來這裡擺高姿態大搖大擺請求轉載,
被人不屑之後又惱羞成怒,還在連線版上口出穢言大放厥詞。
PTT是不是小天地,人氣收視率如何,都不勞你這個路人廢言。
: 我不是很懂法律, 我只知道法律是保障 "好人" & 他的權益不受侵害, 我是
: 那邊得罪你們 OR 你的小學弟妹了? 還為了我有沒有跟 jmc詢問同意張貼他
: 的文章而吐我一槽... 我跟 jmc又不熟, 我也沒他的電話... 也沒他的信箱
: , 最重要的, 我覺得是你們心態可議... 身為網路社群的一份子? 是呀, 我
: 只想到好的一面, 沒你們那麼喜歡用另類的角度去看別人.
是啊,現在有人來侵害這個版的權益了,算不算得罪我們?
你跟jmc熟不熟有沒有電話與這件事有關嗎?
不知道怎麼寫封措辭客氣的信請求轉載?
沒他的信箱?jmc.bbs@ptt.twbbs.org知不知道是拿來做啥的?
會知道來這裡偷東西不知道作者是誰?還是不知道怎麼寄信?
這樣也配當個版主,可恥。
: : 學弟妹對閣下僅有很合理的請求, 我無法不認同他們的想法。
: 那最後簡單請問一句, 我以後可以轉載你的文章嗎? 需不需要每轉一篇發一次
: 信去問?
terrorist早就把授權所需留下的序文貼在簽名檔。
是你智能不足看不懂嗎?在註明此文章出處及保留此序文時得以合理引用。
: 其實你換個角度來想, 他們的請求真的目的是什麼? 我想爭取的是 "大家有平
: 等的機會" 在橋牌的舞台上競爭, 我不得不承認, 念台大的就是比我優秀, 可
: 是, 為什麼只有你們 BTUers 才能享受比較好的橋牌理論 & 文章呢?? 那你們
: 的學弟妹在訴求的重點倒底是什麼呢?? 希望 ptt 的 BridgeClub版就好像中央
: 圖書館總館一樣... 想找到最好的資訊.. 不用上網路連線 Netnews新聞版, 直
: 接來 ptt就對了? 你(妳)們想表達的就是這個嗎?
耍嘴皮子誰不會。
為什麼總統才能住在總統府?
: : 根據一般法學界所謂『合理引用權』(請見精華區轉錄須知) 而論, 我節錄
: : Terence Reese 的一小段話並不需要經由他同意。當然我想當面請他同意,
: : 可惜在我有機會碰到 Reese 之前, 他老人家已經駕歸道山 (1997 年)。
: 我看這句話看了好多年都膩了... 可以換一句新鮮的嗎??
至少對大部分人來說,那句話還是很必要的。
: 我之前會這麼做 (轉貼) 的原因, 就是因為有些好文章就只能在 ptt看的到, 但是在別
: 地方就是看不到:( 我也特地去安裝 news 軟體, 去看看你們所謂的tw.bbs.rec.bridge
: 網路連線版, 結果還是看不到 jmc 那篇 Meckstroth拿到今年世界混雙冠軍的文章...
: 就算是我程度不好找不到其他的資訊吧, 可是你不覺得橋牌這種東西就是應該要大家一
: 起討論才會進步的東西嗎?? 我因為書唸不好, 就沒有資格找到好的資料... 這樣任憑
: 誰都不喜歡這樣的
是啊,網路技術這種東西也是大家一起討論才會進步快,
你怎麼沒把你們的公司所有技術通通拿出來給大家用?
: 既然你言盡於此, 接下來我看也不會再有口水戰了...
之後的討論請不要在學弟妹的版上。
我想要將這幾篇文章轉載在連線版上,
本人在此,誠摯地請求您允許,將您在本版到目前為止的意見
轉載在連線版,以及台大電機站務版上。
對授權轉載的回應請直接回應到我信箱,免得污染版面。
另:也請求您允許,將您回應授權轉載的信件一併貼在連線版及台大電機站務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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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114.169
※ 編輯: Kyosuke 來自: 61.216.114.169 (08/21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