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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 華梵 vs 成大 BSG vs 政大 四暗刻 vs 陽明 Settler vs 銘傳 ﹨失! 21 44.5 15 29.5 24 14.5 43.5 17 牌\ N S E W N S E W N S E W N S E W N S E W N S E W N S E W N S E W 1 × x| 1 1 1 | 13 14| 16 5 | 2 x 1 1| x x | 3 x x 9| 5 12 9 | 3 11 x x 6 7| × 12 12 7| 18 11 6 | 7 ˇ 7| 4 1 | 1 5 | 1 x | 1 1 1 | 5 5 | 7 5 x | 5 5 5| 5 | 6 4 4 4 | 4 x x x | x 5× x | 4 4 4 4| 7 x 12 | x 1 | | x | 8 x x x| x x × 4×| 3 4 5× 5 ×| x x x x | 9 14 x ˇ | x 6 2 | x x| 5 2 | 10 1 | x x | 1 | 5 2 2 12 5 12| 11 x11 x x| 1 × | × | x x 1 7| 12 × 5 | 5 1| 6 x | | 13 6 x 8| 1 2 ×x 8| 10 5 × x26 | 8 6 x×| ------------------------------------------------------------------------------ 小 4 19 1 21 12 9 3 10 3 50 31 34 6 27 30 3 結 30 19 5 19 9 32 15 18 15 10 4 31 19 19 26 41 ------------------------------------------------------------------------------ 總 33 38 6 40 21 41 18 28 18 60 35 65 31 46 56 44 計 71 46 62 46 78 100 77 100 (19) (14) (22) (17) (14) (22) (15) (21) 很多人問過我,到底責任失分怎麼算? 原則上,打責失可分為兩類: 如果某賽 員犯了一個橋藝錯誤,並因而在這付牌少得了分數, 那我就計算相對於另一桌的『正常 且技術性正確的結果』而言,損失 (多輸或少得) 幾個國際序分。另一種是我主觀認定 有問題,卻未造成實際損失的錯誤,那就照我崇拜的 Edgar Kaplan 的習慣, 直接設定 1-4 IMP 的責失 (x=1, ×=2 IMP)。最後, 總結算的「滷教授責失指數」可以這樣來判 讀: 長牌中, 每隊一牌責失小於 5 IMP 就算是相當強的組合; 每人每牌的責失少於 0.6 IMP, 就可稱為表現優異了; 每牌少於 1 IMP 以內都還算不錯, 1.5 之內尚可, 2 以下 可以推說他稍微失常, 2 IMP 以上只能說是打得差了。但如果牌數不多,那就不能如此 武斷了。短牌中,經常會有四人之一要負責大部份的關鍵決定的情況出現。所以特別在 桌數多的時後,我們會順便看看同樣坐這位置的人的表現。例如這一圈裏面,北家碰到 的問題最少,所以大部份的北家責失都不多, 各個東家和南家之間的高下就相當明顯。 這樣就算了嗎? 不,還有三個因素。一個純粹就是手氣; 打強無王和打弱無王 的人經常會從不同方向主打, 那就可能從一個方位首攻進袋,另一邊則是一槍斃命; 猜 首攻本來也就是運氣成份很重, 所以不『明顯』(我自由心證的) 的首引吃虧, 通常不以 失誤計算。讀牌這門學問也不是 100% 科學的,正確的判斷輸也是常有。反過來說亦並 非每個錯誤都會輸分,有些還會贏, 牌本身也有大小。每個錯誤的平均責失因此也是幸 運值的指標。或許更重要的, 對手越強,你犯錯的機會相對的也就越多。最後: 比較侵 略性的風格會讓雙方責失一起增加。各隊表現得都不是頂穩定: 四暗刻報的陣容是大專 杯決賽的人馬,但是主將之一掃墓未到,政大的孫家禾也同理沒有出場。唯一可以斷言 的是: 橋牌是錯誤的遊戲, 輸贏是看誰那邊『失常』而不是看誰做了什麼精湛的演出。 原本大會準備下半場轉播四暗刻對 YMBC, 但是又有某君對大會強烈表示希望某 場能被轉播,而此時也沒有其他的人表達任何強烈的意見,所以大家落座如下所示: [政大] [成大] [四暗刻] [銘傳] 許嘉清 ︻ 李官萍 ︻ 顏雅琦 ︻ 蔡康虎 ︻ 華┌─┐潘B 劉┌─┐梅華 涂┌─┐林陽 陳┌─┐楊臺 芸│O1│奕S 順│O2│聖 嘉│O3│彥 和│O4│立大 瑋└─┘誠G 方└─┘鑫梵 明└─┘夫明 麟└─┘平EE 黃昱珽 ︼ 畢天祐 ︼ 周彧弘 ︼ 盧鈺萍 ︼ <轉播場> [BSG] [華梵] [陽明] [臺大EE] 王辭箴 ︻ 蔡秉謙 ︻ 廖宜建 ︻ 魏宏宇 ︻ 徐┌─┐施政 鄧┌─┐鍾成 黃┌─┐葉四 李┌─┐徐銘 慕│C1│龍 宇│C2│岱 柏│C3│隆暗 涵│C4│玉 容└─┘谷大 佑└─┘沿大 嶧└─┘賢刻 富└─┘清傳 簡志宏 ︼ 劉德基 ︼ 蔡翰林 ︼ 許亨晨 ︼ #25 S:T952 北 東 南 西 剛匆匆落座完畢,就差點 D=North H:AT74 O-1 許嘉清 潘奕誠 黃昱珽 華芸瑋 發生血案了; 對手開叫保 V=E-W D:KT3 [轉播桌] PASS 1C PASS 1D* 守時, 像許嘉清這樣 4-4 C:K5 1N?! PASS PASS?? 3D? 就迫己方到兩線真是要不 S:63 S:AKQ7 PASS 3N? all PASS 得 -- 難道此時賭倍那點 H:K52 H:Q98 不對嗎 (除非他賭倍不是 D:AQ7652 D:J9 迫伴)? 即使沒有特約逃跑法表示五張普通的梅花(註1)和 C:AJ C:Q642 高花支持, 南家仍應逃到2C2H2S之一 (競叫的 S:J84 基本常識: 點少時應盡量停在可以打的花色合約), 經常可 H:J63 靠西家牌下不了手而逃過一劫。當他派司過去時,西家當然該賭倍, D:84 若南北家逃到2H×至少 - 800, 2S×要 -1100。沒錯, 2C× C:T9873 最多 -500 (註2) 可買單, 但是總要給對手跑錯的機會! 她長考良 久後卻叫3D,讓南北家脫鉤而去。南北家用2D特約開叫表示九 張高花的弱牌,所以轉播台前的人已經意識到 PASS 過的人叫 1N『很明顯』只有 4-4! [那些牌會不開叫 2D 而現在更適合蓋叫?] 如果沒人跟東西家說, 經驗尚少的潘華兩位 或許永遠不知道。與眾不同的制度帶來特有的反向推論,一直是使用罕見制度的問題。 註: 如果南家逃到2C,北家派司而東家賭倍,沒有約定下南家如何知道同伴幾隻梅花? (1) 如果單張而南家站著打, 那就發生血案了。所以除非南北家有明確約定 (例如: 北 家單張要跑,或單張也不跑, 但南家只有五張時要自己跑) 或另有方法區隔 (南家 再賭倍請同伴爬行到 2C, 用以打六張的低花,直接跑到 2C/2D 就表示五張,並尚 有某門高花的三張支持),否則這類制度不靠非法訊息很難有效的使用。 註: 防禦2C×時, 一開始雙方都無法打紅心, 所以要首攻三圈黑桃讓西家甩紅心, 東 (2) 家回紅心把莊家鎖在table, 西家於是得以王吃紅心, 這樣才有 500 分; 2H-X 則 防家要連打四圈黑桃, 西家超王吃後回王牌再丟進莊家, 都不是非常容易防出來… 故事仍未結束, 東家仍應再3S推莊,他卻定莊3N。換南家考了: 如果他引梅花,莊 家會很麻煩 (但仍應成約,詳見下文),但他引 … H3。莊家簡單贏得 10 或 11 付? 不,潘奕誠長考後跟K! 眾譁然, 我試圖解釋: 首輪跟K或兩邊跟小只有南家 H:xx 北 家 H:AJTxx, 方塊上手橋在南家才有賺。或許南家愛亂搞的名聲影響了莊家, 但即使莊 家 (a) 不知道北家只有四張紅心; (b) 怕南家雙張引小,方塊也經常可以上北家而非 南家手! 北家當然A吃再還4,莊家又擺小!! 南家J吃,轉播台前楊欣龍明快的分析: 南家該已知紅心分配。同伴沒有DK+CK甭防禦了,所以該回梅花斷莊家的橋,希望 分配恰如實戰! 是的, 同伴還需要上兩次手才打得當合約, 回紅心並無意義。但黃昱珽 再回紅心!! 莊家偷方塊後, 北家無奈的提第13張紅心-- 防家的第四也是最後一副牌。 都已經扯了這麼多,讓我發發牢騷吧! 現在台灣的大專橋界對道德的要求實在相當低。 是的, 提供和自己所知相等的資訊給對手是橋手的義務 -- 但並非人人知道, 知道了也 經常做不到。誠然, 無意間所造成的問題也可以很嚴重; 但容我把話說得重些: 很多人 基本上是蓄意的犯規。在制度卡上, 給賽員刻畫叫品的空間有限,賽員們就有義務寫下 『最能恰當描述其約定』的敘述。當我持 S:xx H:AT9 D:AT9 C:AQT9x (牌值: 16.45) 和 S:QJ H:QJ D:KJxx C:AKQJx (牌值: 18.05) 都會開叫約定是 16-18 hcp 的 1N, 但 在我的制度卡上開叫 1N 欄我不會填下 14+ 到 20-; 我會填 16 到 18 -- 純用數字來 描述我的約定時, 這是我能給的最精確值。[我對我愛用的 K-S 式弱無王有如下的制式 說明:『12-14 點的牌值, 可以有五張爛高花,低限時可以有六張低花,或五張低花的 5422!』] 橋牌史上, 唯一常規簡單超叫的牌力範圍寬達 16 個點距的專家是『序分賽 之神』貝利‧可連 (Barry Crane),他制度卡上寫著超叫 1-17 hcp, 而持帶兩大牌的 五張和不到 17 好點時, 也總是真的做一階超叫; 天賦異稟的他在大型序分賽中無往不 利, 卻從沒有別的搭檔使用牌值 15 點距的超叫範圍,其後還能合理叫牌的。何奇與敦 涅罕的超叫結構 (Hodge-Twineham: The Overcall Structure, 美西一些年輕人愛用), 又稱 TOS, 規定任何四張牌組, 4-14 大點的牌都做做一線超叫, 當然 TOS 的使用者也 可以很誠實的寫下超叫 4-14 點; 若非 Crane 等級的鬼才, 亦未使用整體設計,環環 銜扣的制度如 TOS 的人, 不要說 15 點距了,連 10 點距都很難叫牌。我們只能推論: 把蓋叫的範圍寫得超寬的人可能是 (a) 存心亂寫; (b) 經常不自覺的靠非法訊息叫牌; 或 (c) 實際上使用某較窄的範圍-- 或許他們一線和二線超叫的點力範圍相差很大, 又 或某些特定的牌或叫價中 (例如 1D-2C1C-1S), 牌力為了戰術運用而變得較輕! 我並非指控任何人蓄意違規-- 可用無知 (偶而是無能) 解釋的事情,不必以為是惡意。 除了少數見過大場面 (該懂得比別人多) 者, 我相信大多數犯規者都不是存心鑽法律漏 洞而是不知者無罪。但除了幾位常打國際賽的大國手,我國橋壇風氣真的相當差。如不 改善一般的道德和風度, 裁判們也不給違規的人予適當的負回饋, 那台灣在國際橋界的 名聲永遠好不起來 (在 Internet 橋牌俱樂部 okbridge 上, 台灣橋手早已聲名狼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