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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轉錄看版 / 精華區文章的人, 不管是不是社上的. 都要先看一下精華區的轉錄須知喔. :) 就這樣.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82.46 > -------------------------------------------------------------------------- < 作者: afgn (【橋牌之神】) 看板: BridgeClub 標題: Re: [公告] 從今天開始, 要轉錄文章請先看精華區. :) 時間: Wed Aug 21 10:28:58 2002 ※ 引述《Liebesleid (馬可夫尼可夫如是說)》之銘言: : 想要轉錄看版 / 精華區文章的人, 不管是不是社上的. : 都要先看一下精華區的轉錄須知喔. :) : 就這樣. :) 請問一下, 版主 滷教授 楊柏因先生 (或叫 terrorist), 您對智慧財產權真的那麼注重喔?? -- ┌──────────────────────────────────┐ │「沒有高手的程度, 也要有高手的風度。」 ........ J. TERENCE REESE │ └──────────────────────────────────┘ 如果這樣的話, 是不是該把 上面這句簽名檔拿掉 ?? 你有經過 Reese 的允許嗎?? 我上面一封請教你是否可以開放著作權的事... 我不知道你是看了還是故意裝作沒 看到... 難到你改暱稱了?? 不叫 "滷教授" 了? 不管你高興 or 不爽, 也不要故 意裝作沒看到不回應嘛... 然後就任由你的學弟們在此散播注重智財權的文章... 這樣好像有點駝鳥心態... 麻煩你回一封信表態, 謝謝! (如果你真的有風度的話). Patrick Su (橋靈王) 91/08/21 10:33a -- ~ ◆神坊資訊 網路控管中心 工程師 蘇介吾 'v' Symphox Information Co., Ltd. Engineer // \\ Patrick Su (patrick@symphox.net) /( )\ Tel:2378-2737#213 Mobile:0925-883-296 ^`~'^ HomePage --> http://www.afgn.idv.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37.105 > -------------------------------------------------------------------------- < 作者: yclinpa (羅傑兔寶寶) 看板: BridgeClub 標題: Re: [公告] 從今天開始, 要轉錄文章請先看精華區. :) 時間: Wed Aug 21 11:01:14 2002 ※ 引述《afgn (【橋牌之神】)》之銘言: : : 請問一下, 版主 滷教授 楊柏因先生 (或叫 terrorist), : : 您對智慧財產權真的那麼注重喔?? : : -- : ┌──────────────────────────────────┐ : │「沒有高手的程度, 也要有高手的風度。」 ........ J. TERENCE REESE │ : └──────────────────────────────────┘ : : 如果這樣的話, 是不是該把 上面這句簽名檔拿掉 ?? 你有經過 Reese 的允許嗎?? : : 我上面一封請教你是否可以開放著作權的事... 我不知道你是看了還是故意裝作沒 : 看到... 難到你改暱稱了?? 不叫 "滷教授" 了? 不管你高興 or 不爽, 也不要故 : 意裝作沒看到不回應嘛... 然後就任由你的學弟們在此散播注重智財權的文章... : : 這樣好像有點駝鳥心態... 麻煩你回一封信表態, 謝謝! (如果你真的有風度的話). : : : Patrick Su (橋靈王) 91/08/21 10:33a 蘇兄鈞鑒: 滷教授引用的簽名檔只有一行,不像蘇兄拿來整篇刊登吧!要如您所說,那我們 成天掛在嘴上的「生活的目的 在增進人類全體之生活 生命的意義 在創造宇宙 繼起之生命」之前還得請示老蔣先生囉! 我看到的事實是,您和滷教授對於橋牌文章是否有智財權一事有著兩極化的差異。 如果滷教授(作者)堅持您在轉錄前能事先知會一聲,表達您對作者的尊重,是不 是就請您以後注意一下呢?而且您轉錄也不是一次兩次了,看在作者的眼中,是 不是會不舒服呢? 只要您說一聲「是的,我以後轉錄文章之前,會先徵得原作者的同意」,事情就 解決了,不是嗎?不要拿推廣橋藝、造福眾生芸芸這種大帽子強扣在人家頭上。 我們今天只就轉錄文章及著作權宣告一事作討論,請不要用其他理由企圖合理化 你的行為,不對就是不對。 敬祝 大安 林延輯 -- 威探闖通關 羅傑兔寶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140.53 > -------------------------------------------------------------------------- < 作者: afgn (【橋牌之神】) 看板: BridgeClub 標題: Re: 告 afgn 與其他橋友 時間: Wed Aug 21 15:57:22 2002 ※ 引述《terrorist (㊣忠烈份子)》之銘言: : ※ 引述《afgn (【橋牌之神】)》之銘言: : : 請問一下, 版主 滷教授 楊柏因先生 (或叫 terrorist), : : 您對智慧財產權真的那麼注重喔?? : 我並不認同一切現在的智慧財產權規定, 但是既然有現在的法律條文和網 : 路規範, 身為台灣網路社群的一份子就應該遵循之。 呵... 我又不是為了瓢竊你的文章去圖利, 我只是想說你的文章如果能夠放 在比較公開的地方, 可以讓更多人看到, 而不是只有給那躲在 PTT小天地的 人才能看到... 如果很多地方都可以取經, 為何一定要來你們 PTT ? 不會 只為了充人氣 OR 提高收視率吧?? 我不是很懂法律, 我只知道法律是保障 "好人" & 他的權益不受侵害, 我是 那邊得罪你們 OR 你的小學弟妹了? 還為了我有沒有跟 jmc詢問同意張貼他 的文章而吐我一槽... 我跟 jmc又不熟, 我也沒他的電話... 也沒他的信箱 , 最重要的, 我覺得是你們心態可議... 身為網路社群的一份子? 是呀, 我 只想到好的一面, 沒你們那麼喜歡用另類的角度去看別人. : 我們也不會藏私, 有很多位與臺大無關的青年橋手跟我和 jmc 和其他 BTU : 的社員討論橋牌, 我自認知無不言, 言無不盡, 這些人很多都是 BTU 當時 是啦... 我是沒機會認識你, 因為已經淡出橋壇多年, 只是偶然的情況又讓 我能再接觸橋牌, 所以在橋桌上幾乎沒有再遇到你老人家 (因為程度不同吧) : 最強的對手, 例如政大的前青年國手楊君, 交大的現任青年國手吳林王等, : 輔大的現任青年國手洪君, 還有很多小朋友, 我都和他們關係良好, 不敢 : 說教他們什麼, 但是對有心又有品的年輕人我一向只怕他們不願意聽我說。 ^^^^^^^^^^^^^^^^^^^^ 呵... 你不能把自己的道德觀加諸在別人身上吧... 你有身份有地位, 別人 對你自然客氣 (何況你推廣橋藝也是有目共睹的事). : 我相信其他學校的同學和現在和以前的 BTU 的社員關係也多半良好。我相 : 信: 我的學弟妹可能打不過人, 但是絕對不怕人家看到我們的全本制度。 : 轉錄於公開場合前先取得作者首肯, 我認為這是人人都可以做到也都該做 : 到的禮貌。學弟妹對閣下僅有很合理的請求, 我無法不認同他們的想法。 那最後簡單請問一句, 我以後可以轉載你的文章嗎? 需不需要每轉一篇發一次 信去問? 其實你換個角度來想, 他們的請求真的目的是什麼? 我想爭取的是 "大家有平 等的機會" 在橋牌的舞台上競爭, 我不得不承認, 念台大的就是比我優秀, 可 是, 為什麼只有你們 BTUers 才能享受比較好的橋牌理論 & 文章呢?? 那你們 的學弟妹在訴求的重點倒底是什麼呢?? 希望 ptt 的 BridgeClub版就好像中央 圖書館總館一樣... 想找到最好的資訊.. 不用上網路連線 Netnews新聞版, 直 接來 ptt就對了? 你(妳)們想表達的就是這個嗎? 我不知道自己有沒有記錯, 之前我記得 PTT 版的橋藝版版主只有 terrorist 滷教授您一人呀, 怎麼忽然最近多了一位 Co-BM ? 依您的身份地位跟我這市井 小民計較是有點損害您的專業學者形像是沒錯啦, 希望是我多想了... (以下略) : : ┌──────────────────────────────────┐ : : │「沒有高手的程度, 也要有高手的風度。」 ........ J. TERENCE REESE │ : : └──────────────────────────────────┘ : : 如果這樣的話, 是不是該把 上面這句簽名檔拿掉 ?? 你有經過 Reese 的允許嗎?? : 根據一般法學界所謂『合理引用權』(請見精華區轉錄須知) 而論, 我節錄 : Terence Reese 的一小段話並不需要經由他同意。當然我想當面請他同意, : 可惜在我有機會碰到 Reese 之前, 他老人家已經駕歸道山 (1997 年)。 我看這句話看了好多年都膩了... 可以換一句新鮮的嗎?? : : 我上面一封請教你是否可以開放著作權的事... 我不知道你是看了還是故意裝作沒 : : 看到... 難到你改暱稱了?? 不叫 "滷教授" 了? 不管你高興 or 不爽, 也不要故 : : 意裝作沒看到不回應嘛... 然後就任由你的學弟們在此散播注重智財權的文章... 我之前會這麼做 (轉貼) 的原因, 就是因為有些好文章就只能在 ptt看的到, 但是在別 地方就是看不到:( 我也特地去安裝 news 軟體, 去看看你們所謂的tw.bbs.rec.bridge 網路連線版, 結果還是看不到 jmc 那篇 Meckstroth拿到今年世界混雙冠軍的文章... 就算是我程度不好找不到其他的資訊吧, 可是你不覺得橋牌這種東西就是應該要大家一 起討論才會進步的東西嗎?? 我因為書唸不好, 就沒有資格找到好的資料... 這樣任憑 誰都不喜歡這樣的 (也許 BTUer 不是這樣想, 會認為好的東西只有夠格的人才懂得欣 賞) , 就好像以前聽 "那一夜我們說相聲" 裡面有個段子叫 "防空記", 他朋友在四川 自己家裡有個好大的防空洞, 卻只有幾個人在躲, 其他同胞好幾萬人躲在公家的防空洞 , 發生人擠人擠死人的事... 然後李國修就問李立群 "為什麼不教人家來一起躲呢?", 李立群就回答, 我們明明在門外掛著一付對聯 --> 春來也鳥語花香, 秋去也山明水秀" , 意思就是歡迎大家來躲呀!! 藉上面這個故事來表示我對您們社版的感覺. : 我這個月人在美國, 在研究室裏面的電腦無法輸入中文, 有的時候有中文但 : 是輸入法不方便, 因此跟擔任板主的學妹討論之後, 由她發布。既然她也是 : 本板板主, 那麼她說的話就是我說的話。我要表達的也就到這一封信為止。 難怪我有看到你又發表文章.. 只是全都是英文, 感謝你沒有用英文回信, 考驗小弟 的英文程度 :p : : 這樣好像有點駝鳥心態... 麻煩你回一封信表態, 謝謝! (如果你真的有風度的話). : 我是否有風度或是鴕鳥心態, 想必自有公論, 只怕未必輪得到由閣下論斷。 呵... 我是沒資格批評你啦... 只是站在同是橋藝愛好者的立場, 給你一個小建議. 既然你言盡於此, 接下來我看也不會再有口水戰了... 我要表達的我都寫的很清楚 了... 只要一句話, Yes or No, 可以我以後就轉載, 不可以的話以後就不轉載. 麻煩請您的代言人給我個交代, 謝謝!! Patrick Su 91/08/21 16:03p -- ~ ◆神坊資訊 網路控管中心 工程師 蘇介吾 'v' Symphox Information Co., Ltd. Engineer // \\ Patrick Su (patrick@symphox.net) /( )\ Tel:2378-2737#213 Mobile:0925-883-296 ^`~'^ HomePage --> http://www.afgn.idv.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37.105 > -------------------------------------------------------------------------- < 作者: mars (星火燎原onboard) 看板: BridgeClub 標題: Re: 告 afgn 與其他橋友 時間: Wed Aug 21 23:09:12 2002 ※ 引述《afgn (【橋牌之神】)》之銘言: : ※ 引述《terrorist (㊣忠烈份子)》之銘言: : : 我並不認同一切現在的智慧財產權規定, 但是既然有現在的法律條文和網 : : 路規範, 身為台灣網路社群的一份子就應該遵循之。 : 呵... 我是沒資格批評你啦... 只是站在同是橋藝愛好者的立場, 給你一個小建議. : 既然你言盡於此, 接下來我看也不會再有口水戰了... 我要表達的我都寫的很清楚 : 了... 只要一句話, Yes or No, 可以我以後就轉載, 不可以的話以後就不轉載. : 麻煩請您的代言人給我個交代, 謝謝!! : Patrick Su 91/08/21 16:03p 基於同樣是台大人我實在不能認同您充滿葡萄酸味的批評. 我們靠著自己的能力獲得如今的知識,同樣也獲得較佳的機會接觸橋牌, 如果您也同意橋賽勝負講的是實力,那麼您就不應覺得天下有白吃的午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5.131.25 > -------------------------------------------------------------------------- < 作者: terrorist (㊣忠烈份子) 看板: BridgeClub 標題: 告 afgn 與其他橋友 時間: Wed Aug 21 11:13:33 2002 ※ 引述《afgn (【橋牌之神】)》之銘言: : ※ 引述《Liebesleid (馬可夫尼可夫如是說)》之銘言: : : 想要轉錄看版 / 精華區文章的人, 不管是不是社上的. : : 都要先看一下精華區的轉錄須知喔. :) 就這樣. :) : : 請問一下, 版主 滷教授 楊柏因先生 (或叫 terrorist), : 您對智慧財產權真的那麼注重喔?? 我並不認同一切現在的智慧財產權規定, 但是既然有現在的法律條文和網 路規範, 身為台灣網路社群的一份子就應該遵循之。 我們也不會藏私, 有很多位與臺大無關的青年橋手跟我和 jmc 和其他 BTU 的社員討論橋牌, 我自認知無不言, 言無不盡, 這些人很多都是 BTU 當時 最強的對手, 例如政大的前青年國手楊君, 交大的現任青年國手吳林王等, 輔大的現任青年國手洪君, 還有很多小朋友, 我都和他們關係良好, 不敢 說教他們什麼, 但是對有心又有品的年輕人我一向只怕他們不願意聽我說。 我相信其他學校的同學和現在和以前的 BTU 的社員關係也多半良好。我相 信: 我的學弟妹或許會輸或許會贏, 但絕會不怕人家看到我們的全本制度。 轉錄於公開場合前先取得作者首肯, 我認為這是人人都可以做到也都該做 到的禮貌。學弟妹對閣下僅有很合理的請求, 我無法不認同他們的想法。 : ┌──────────────────────────────────┐ : │「沒有高手的程度, 也要有高手的風度。」 ........ J. TERENCE REESE │ : └──────────────────────────────────┘ : : 如果這樣的話, 是不是該把 上面這句簽名檔拿掉 ?? 你有經過 Reese 的允許嗎?? 根據一般法學界所謂『合理引用權』(請見精華區轉錄須知) 而論, 我節錄 Terence Reese 的一小段話並不需要經由他同意。當然我想當面請他同意, 可惜在我有機會碰到 Reese 之前, 他老人家已經駕歸道山 (1997 年)。 : 我上面一封請教你是否可以開放著作權的事... 我不知道你是看了還是故意裝作沒 : 看到... 難到你改暱稱了?? 不叫 "滷教授" 了? 不管你高興 or 不爽, 也不要故 : 意裝作沒看到不回應嘛... 然後就任由你的學弟們在此散播注重智財權的文章... 我這個月人在美國, 在研究室裏面的電腦無法輸入中文, 有的時候有中文但 是輸入法不方便, 因此跟擔任板主的學妹討論之後, 由她發布。既然她也是 本板板主, 那麼她說的話就是我說的話。我要表達的也就到這一封信為止。 : 這樣好像有點駝鳥心態... 麻煩你回一封信表態, 謝謝! (如果你真的有風度的話). 我是否有風度或是鴕鳥心態, 想必自有公論, 只怕未必輪得到由閣下論斷。 -- 授權: 本文智慧財產權屬於滷教授與臺大橋藝社(BTU)。對完成板, 在此謹授權讀者 BSD-ish 轉載、重製、翻譯、改編或其他任何利用。但除『合理引用權 (fair use)』 licence 與小量 (200字或文章之10%) 節錄外,本文衍生的作品中本授權文必須保留! ※ 編輯: terrorist 來自: 210.85.17.13 (08/22 05:01) > -------------------------------------------------------------------------- < 作者: afgn (【橋牌之神】) 看板: BridgeClub 標題: Re: 告 afgn 與其他橋友 時間: Thu Aug 22 11:00:04 2002 ※ 引述《mars (星火燎原onboard)》之銘言: : 基於同樣是台大人我實在不能認同您充滿葡萄酸味的批評. : 我們靠著自己的能力獲得如今的知識,同樣也獲得較佳的機會接觸橋牌, ^^^^^^^^^^^^^^^^^^^^^^^^^^^^ : 如果您也同意橋賽勝負講的是實力,那麼您就不應覺得天下有白吃的午餐. 沒有實力當然不會贏的長久, 不過你以上這番話不是就擺明了 "始初起點不平等 的論調" 嗎? 因為你是 BTUers , 所以你 "才" 應該享有接受比較好的橋牌知識 的權力, 而且似乎意味著, 你們應該好好保護你們學長留下的智慧而不輕易被他 人取得?? 這原來就是你所謂要付出代價才應該取得知識, right? 反正你就是瞧不起不是台 大的人就對了. 就算我是螳臂擋車, 我一定要試著自己證明, 就算大家不去看你們的文章, 一樣 可以從別的地方找到同樣學習的機會. 從今天起我懶的再跟 BTUers 任何人有接 觸... 反正你們喜歡這樣搞, 我也會搞自己的小團體. 在此向大家介紹我的【橋藝論壇】網站, http://www.afgn.idv.tw 但是嚴禁 BTUers 任何人進來參觀. 我不想罵很難聽的話, 反正以後大家就在此 分道揚鑣... 我會自己向 Maxwell BBS SYSOP 申請離開 BRIDGE版主一職. 懶的跟你們一般見識. Patrick Su 91/08/22 11:06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37.105 > -------------------------------------------------------------------------- < 作者: jmc (cryptomatician) 看板: BridgeClub 標題: Re: 告 afgn 與其他橋友 時間: Thu Aug 22 11:26:23 2002 ※ 引述《afgn (【橋牌之神】)》之銘言: : ※ 引述《mars (星火燎原onboard)》之銘言: : : 基於同樣是台大人我實在不能認同您充滿葡萄酸味的批評. : : 我們靠著自己的能力獲得如今的知識,同樣也獲得較佳的機會接觸橋牌, : ^^^^^^^^^^^^^^^^^^^^^^^^^^^^ : : 如果您也同意橋賽勝負講的是實力,那麼您就不應覺得天下有白吃的午餐. : ... 因為你是 BTUers , 所以你 "才" 應該享有接受比較好的橋牌知識的權力 ... Mars 也打橋牌, 但不是 BTU 社員. 他是路見不平, 所以拔刀相助. : 這原來就是你所謂要付出代價才應該取得知識, right? 反正你就是瞧不起不是台大 : 的人就對了. 王功杰和陳學天都和您畢業於同一所學校, 但我和他們兩位的私交好得很, 每次見面 總有聊不完的話題. 我甚至還曾經邀請王功杰去 Wisconsin 州參加比賽, 一整個星期 吃飯睡覺打橋牌都在一起. 和他們相處, 我們會以臺大人自居, 瞧不起非臺大人? 您 可以去問問這兩位, 有沒有這回事. 交朋友是看對方出身於哪所學校? 當然不是吧, 而是要看這朋友是否值得交吧. 真是 一樣米養百樣人, 同一所學校出來的也可以這樣天差地遠, 真是大開眼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210.3.244 > -------------------------------------------------------------------------- < 作者: mars (星火燎原onboard) 看板: BridgeClub 標題: Re: 告 afgn 與其他橋友 時間: Thu Aug 22 13:36:10 2002 ※ 引述《afgn (【橋牌之神】)》之銘言: : ※ 引述《mars (星火燎原onboard)》之銘言: : : 基於同樣是台大人我實在不能認同您充滿葡萄酸味的批評. : : 我們靠著自己的能力獲得如今的知識,同樣也獲得較佳的機會接觸橋牌, : ^^^^^^^^^^^^^^^^^^^^^^^^^^^^ : : 如果您也同意橋賽勝負講的是實力,那麼您就不應覺得天下有白吃的午餐. : 沒有實力當然不會贏的長久, 不過你以上這番話不是就擺明了 "始初起點不平等 : 的論調" 嗎? 因為你是 BTUers , 所以你 "才" 應該享有接受比較好的橋牌知識 : 的權力, 而且似乎意味著, 你們應該好好保護你們學長留下的智慧而不輕易被他 : 人取得?? 很好笑.只有BTU才有好的橋牌知識嗎? : 這原來就是你所謂要付出代價才應該取得知識, right? 反正你就是瞧不起不是台 : 大的人就對了. 我們付出自己的時間與精力,獲得較佳的實力,機會(認識打的好的人)與 資源(成為台大的學生), 以讓我們能更加精進,不論是在求學或是橋牌,我都看不出這有哪裡錯了. : 就算我是螳臂擋車, 我一定要試著自己證明, 就算大家不去看你們的文章, 一樣 : 可以從別的地方找到同樣學習的機會. 從今天起我懶的再跟 BTUers 任何人有接 : 觸... 反正你們喜歡這樣搞, 我也會搞自己的小團體. byeby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9.199.188 > -------------------------------------------------------------------------- < 作者: JH2001 (冷光~~) 看板: BridgeClub 標題: Re: 告 afgn 與其他橋友 時間: Thu Aug 22 19:00:29 2002 給蘇先生: 先自我介紹一下,我是建中橋藝社升三年級的學生。 第一次遇到你(不想用「您」這個字)是在宏碁戲谷的合約橋牌區,記得我和你對家 三副牌。在那段時間內,你滔滔不絕地指出我的錯誤,把我罵得狗血淋頭。事實上, 我覺得你只是以結果論來判斷我是錯的!姑且不論你那時說的對不對,當時,我只覺 得你是個毫無牌品可言的「玩牌者」。「橋手」二字並不適合用在你身上。試想,那 位高手打牌時是一直指著同伴的鼻子罵不停的?更別提是對完全不認識的臨時同伴。 後來常看到你以橋牌高手、橋靈王、橋牌神之類的字眼自居。沒錯,你的橋技或許比 一般人都高上了許多,但這樣毫不懂得謙遜,甚至自我膨脹,這樣就叫高手嗎? 說實在話,版上沒有任何一個人想看你的各種說詞,大家所要的只是你的禮貌罷了。 滷教授也一再地宣稱那是基本禮貌,受過高等教育的你應該知道什麼叫禮貌吧。 記得一年多前,那是我剛上高中沒多久的時候,那時我剛成為此看板的讀者。什麼都 不懂的我把這邊當作可以讓我撒野的地方,亂回文章,又完全沒注意禮貌,終於被兩 個學長在版上罵了一頓。雖然在經過道歉之後事情都解決了,但我到現在仍忘不了這 個夢魘,一直將這件事視為奇恥大辱。 他們之所以會罵我,是因為覺得我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要好好教育我。而你呢? 已經是個多大年紀的人了,還需要說嗎? 希望以後能常看到你禮貌的一面,那時我一定將「您」這個字恭恭敬敬的雙手奉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0.7.118 ※ 編輯: JH2001 來自: 61.30.7.118 (08/22 19:00) > -------------------------------------------------------------------------- < 作者: afgn (【橋牌之神】) 看板: BridgeClub 標題: ◆請問滷教授, 我可以轉載您版上的文章嗎?? 時間: Sun Aug 18 12:50:13 2002 Dear 滷教授, 您是這兒 (批踢踢實業坊 BridgeClub 版) 的版主, 也是一堆好文章 的作者, 小弟我在此向您請問一下, 我可否將您這兒的好文章轉錄在 別的地方呢? 當然該做的廣告是少不了的... 小弟打算大力推廣您這 兒的文章, 讓全台灣的廣大橋友都能因為讀了您的作品而受益良多, 好了, 不要太狗腿, 反正您是我的偶像... 不知道您贊不贊同我說的 "橋牌是沒有智慧財產權" 的理論? 尤其在台灣還不是一個橋藝強國的時候 (雖然在遠東杯還稍為挺的住 啦) , 我可否請您行行好... 雖然大家都知道打一些資料很辛苦, 可 是有施必有得呀... 小弟我也常常在網路上post一些從大陸轉寄的橋 牌文章供大家欣賞, 我也從來沒要求什麼回報, 當然當然, 我只是借 花獻佛, 頂多排排版 &剪剪貼貼而已, 比不上您在台灣 "準橋藝理論 家" 的地位... 連黃光輝先生也在中國橋藝雜誌 (91年08月號) 裡提 到您是 "可敬畏的對手" 呢!! 說了一堆543 , 反正就是想請求您 "OPEN SOURCE", 將您的橋牌的文 章就像現在資訊業目前當紅的 Linux一樣, 因為您有寬大的心胸, 才 能集眾人的力量, 將您的好東西開放給更多人使用, 就不用每每只有 BTUer 才有機會當您試驗制度的實驗品, 我也很願意呀... 雖然沒有 做過市調, 但是我相信普遍混過台灣橋壇好一陣子的人, 沒人不知到 您 "滷教授" 的英名... 就像 "黃光輝先生" 之於 "亞洲橋王" 一樣 , 哪一天您也能成為 "著名世界橋藝理論家" 不是挺美的一件事嗎? ~望您牽成 小弟 蘇介吾 敬上 91/08/18 12:55p @ 台北 ------------------------------------------------------------ (ps.附上貴社 ktk 先生的信, 以供參考) 作者 ktk (be happy~ :)) 看板 bridge 標題 Re: ◆劉昌愷的制度 (轉載自ptt實業坊) 時間 Sat Aug 17 22:45:01 2002 ─────────────────────────────────────── afgn 你好, 既然你是橋藝連線版的版主之一, 一些基本的網路禮節也應該 遵守一下吧. 你轉的這篇文章, 是我們台大橋藝社的文章, 雖然說這位作者現在已經不在 社上, 但起碼也是我們社友寫得東西, 要從別人的版上轉文章過去, 至少要先詢 問過那版的主人, 這點基本的網路禮節, 你難道不懂嗎? 這叫尊重他人的智慧財 產權, 更何況他在上面還有註明若要轉到別的地方請先通知一聲, 我們並不會吝 於分享, 只是希望能獲得應有的尊重, 謝謝. (ps2. 謝謝 ktk 的提醒, 我今天早上馬上打電話聯絡劉昌塏先生, 並徵求他的同意 轉載, 再多廢話一句, 歡迎大家轉載我在台大Maxwell Bridge版的所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