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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swsun (十億風箏毛主席), 信區: 'bridgegame'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Dec 12 11:18:29 1994) ==>[Author]: mitnick.bbs@csie.nctu (天使魔星) on board 'bridgegame' > 有一個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有人居然..棄權...!!!! > 這是裁判我今天要跟各位說的.. > 任何比賽都不可隨意棄賽(這是很多學生所忽略的,所以這次台大橋社就犯了這項 > 大錯,這個比賽已永久對此隊禁賽 !! ) 要知道,這是會提報全國紀律委員會的!! > 而處罰則視情節輕重,多判處橋監為主(約三個月以上) > 時間不多,明天再好好告訴各位.... 我不清楚比賽規程啦,可是我們已經完成預賽的賽程了啊,沒進決賽也 有義務打落選賽(名次賽)嗎? 不過如果這樣被判橋監,我覺得不盡合理。 如果對台大橋社造成任何傷害,我感到非常抱歉 發信人: jmc@cis_nctu (貪玩的小孩), 信區: bridgegame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Dec 12 11:50:02 1994) ==>[Author]: mitnick.bbs@csie.nctu (天使魔星) on board 'bridgegame' > 有一個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有人居然..棄權...!!!! > 這是裁判我今天要跟各位說的.. > 任何比賽都不可隨意棄賽(這是很多學生所忽略的,所以這次台大橋社就犯了這項 > 大錯,這個比賽已永久對此隊禁賽 !! ) 要知道,這是會提報全國紀律委員會的!! 奇怪!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星期六我必須參加GRE Subject Test, 所以當天沒有到場。 週六晚上有人告訴我沒有打進決賽, 而大家對副杯賽興趣缺缺, 所以週日不用去了。 在臺灣的橋賽---即使是全國四大賽的橋士組---沒有打進決賽而想參加副杯賽的隊伍 都必須重新報名, 落選的隊伍可選擇參加或不參加副杯賽。 從來沒有聽說過哪個主辦單位強迫所有未進決賽的各隊參加副杯賽。 我不懂羅先生您所指的"棄權"、"隨意棄賽"指的是什麼。 我不清楚隊員們在決定不打副杯賽之後是否有向主辦單位報備不打副杯賽。如果沒有 知會大會確實是敝隊之失, 但是這已嚴重到提報全國紀律委員會????? 六年前的青年代表隊選拔賽有一隊報名後既沒撤銷報名又未到場參賽, 因而所有隊員 被判處橋監。也有人在橋藝中心打架因而被判橋監。但今年臺北國際橋藝中心柏聯杯 紅正點賽初賽有一隊因前兩週成績太差而在第三週初賽蓄意棄權, 倒是沒有聽說他們 因如此行徑被判橋監。 而完成了初賽的賽程但未參加副杯賽就要被判橋監??? 剛才和黃建仁聯絡, 他原本初賽也是在我們這一隊(和某隊友叫兩副五梅花總共當了十 一個) , 但第二天他去投靠別隊打副杯賽。黃建仁說星期日他完全沒聽說此事。 羅文駿先生請您把這件事情說明清楚。 因為此次行政院橋賽辦法上寫的是由各機關學校組隊參賽, 所以我們用"臺大"為隊名。 實際上不屬於任何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的賽員非常多, 而我們這隊黃、孫、林、丁、陳 等五人之中也只有後三人是台大學生。我們不代表臺大橋藝社。 如果真的出了什麼差錯也該由我們五人承擔後果, 不應牽連臺大橋社。 請不要亂替臺大橋社添加罪名!! 發信人: mitnick.bbs@bbs.ee.nthu. (天使魔星), 信區: bridgegame 發信站: ☆清華電機☆ (Tue Dec 13 02:39:19 1994) ==> 在 terrorist.bbs@bbs.cis.nctu (Prof.Who) 的文章中提到: : mitnick.bbs@csie.nctu.edu.tw (天使魔星) 說: : : 2. ... 我所為文均無惡意, 就如同我一開始便以裁判身份出現, 目的只是 : : 想以我執此任務的一些心得和受訓所得的一些正確但為人所輕忽的觀念, : 奇怪, 我把整個 Thread 看了兩遍可還沒有看到什麼心得、觀念之類的 : : 告知各位, 並希望能做好橋藝中心與網友間的溝通, 為橋藝世界做一點事... : 老兄, 你這種口吻只怕要在 IBC 與 BBS 之間溝通還有待加強呢。 不是我在說, : BBS 本來就是不容易表達情緒的地方, 你再用這樣高人一等的語氣說話, 唉! : : 3.關於橋賽, 我幾全程參與, 故第二天見有二隊(...)棄權, 相當意外, : : 便詢問主辦單位, 得知二隊確為棄賽(即未使主辦單位知曉), 故有此言. : : 4.台大橋社一隊, 與誰有沒有關係, 對不起, 我不須知道, 掛著名, ... : 「... 這次臺大橋社就犯了這個大錯... 」可是老兄寫的。 不論你原意如何, : 你這麼寫明明是針對社團, 你能怪人家這麼想? : : 5.本次之比賽為紅點賽, 屬重要比賽, 排名賽所有賽程於報名隊數確定之後便底定, : : 不同於其他的比賽之副盃 ... 不出賽, 可知會可能造成主辦單位多大的困擾, : 這種「重要比賽」居然搞到有人不知道賽程, 可真是不容易, 了不起呀了不起! : : 對其他對手有多不公平嗎? : 請解釋一下這對對手有什麼可能造成不公平的好嗎? 處理排 Round-Robin 和 : Swiss 這種工作, 當裁判的不能說不會吧。 Swiss 少兩隊根本沒有影響 (難 : 道是你們帶錯叫牌紙了?), Round Robin 若是分兩組循環倒是可能可能受少兩 : 隊影響, 可是會有一天內要打完兩組循環再決賽的排名賽, 鬼才相信。 : 難道說少兩個對手這麼重要 (有人要削紅點沒削成嗎)?? : : 並且你們並不是有什麼必須不能出賽的理由, 只不過 「興趣缺缺」? : : 各位, 你們也太大牌了吧? 不能尊重一個比賽, 隨興而為, 來就來, : : 去就去, 不把別人放在眼中, 這是大學生的做為嗎? : 別人怎樣我不知道, 林陳丁三人可能不是完美的人或橋手, 可從來沒有給人 : 說過「耍大牌」的, 我也不能相信他們會在明知需要出席的比賽故意缺席。 : 如果只有一個 Team 缺席或者是賽員的疏失, 有兩隊同時搞不清楚, 那就只 : 能只能下結論說是主辦單位沒有通知好了。 : : 各位若有尊重比賽, 在真的不想打排名賽(可能事前不知在賽程內)情況下 : : 前去與主辦單位說明, 會不知道嗎? 賽前隊長會議就是讓賽員提出問題的 : : 時間, 想必各位只是抽籤了事吧 !!?? : 我看過所有的最近不在 IBC 的比賽都有副杯賽。 賽程有安排(可打可不打) : 的副杯賽也是常事。 如果事先不知道是強迫性, 誰會特別拿來問。 : : 8.很累了, 同時因為我打了這一大篇有三次之多, 口氣已好多了, ... : 我再說一次: 如果你這樣叫做「好多了」, 以後不知道你要用什麼口氣說話。 : 〔喔, 對了! 告訴您一件事: 在網路上寫文言不像文言, 白話不像白話的 : post 最容易讓人看了就先生氣了, 以後請您在溝通的時候注意一下好嗎?〕 1.楊兄,我實在不想與你多所爭辨,你這等於是完全把責任推給主辦單位... 2.我會把所有的post帶至ibc,請王,鍾兩位先生看看,若我有不對之處,我會post上來 say sorry 同樣的,本事件中所有不對之處,我也會post 3.楊先生,您可能是數學天才,但是其他部份...實在不怎麼樣 !! 不全懂就不要大放闕詞...文言,白話 你懂多少? 唉..... 發信人: terrorist@cis_nctu (Prof.Who), 信區: bridgegame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Dec 13 02:51:55 1994) mitnick.bbs@csie.nctu.edu.tw (天使魔星) 說: : 2. ... 我所為文均無惡意, 就如同我一開始便以裁判身份出現, 目的只是 : 想以我執此任務的一些心得和受訓所得的一些正確但為人所輕忽的觀念, 奇怪, 我把整個 Thread 看了兩遍可還沒有看到什麼心得、觀念之類的? : 告知各位, 並希望能做好橋藝中心與網友間的溝通, 為橋藝世界做一點事... 老兄, 你這種口吻只怕要在 IBC 與 BBS 之間溝通還有待加強呢。 不是我在說, BBS 本來就是不容易表達情緒的地方, 你再用這樣高人一等的語氣說話, 唉! : 3.關於橋賽, 我幾全程參與, 故第二天見有二隊(...)棄權, 相當意外, : 便詢問主辦單位, 得知二隊確為棄賽(即未使主辦單位知曉), 故有此言. : 4.台大橋社一隊, 與誰有沒有關係, 對不起, 我不須知道, 掛著名, ... 「... 這次臺大橋社就犯了這個大錯... 」可是老兄寫的。 不論你原意如何, 你這麼寫一之下看分明是針對整個社團, 你能怪人家這麼想? : 5.本次之比賽為紅點賽, 屬重要比賽, 排名賽所有賽程於報名隊數確定之後便底定, : 不同於其他的比賽之副盃 ... 不出賽, 可知會可能造成主辦單位多大的困擾, 這種「重要比賽」居然搞到有人不知道賽程, 可真是不容易, 了不起呀了不起! : 對其他對手有多不公平嗎? 請解釋一下這對對手有什麼可能造成不公平的好嗎? 處理排 Round-Robin 和 Swiss 這種工作, 當裁判的不能說不會吧。 Swiss 少兩隊根本沒有影響 (難 道是有人帶錯叫牌紙了?), Round Robin 若是分兩組循環倒是可能說會受少兩 隊影響─沒錯, 可是會有一天內要打完兩組循環再決賽的排名賽, 鬼才相信。 難道說少兩個對手這麼重要 (有人要削紅點沒削成嗎)?? : 並且你們並不是有什麼必須不能出賽的理由, 只不過 「興趣缺缺」? : 各位, 你們也太大牌了吧? 不能尊重一個比賽, 隨興而為, 來就來, : 去就去, 不把別人放在眼中, 這是大學生的做為嗎? 別人怎樣我不知道, 林陳丁三人可能不是完美的人或橋手, 可從來沒有給人 說過「耍大牌」的, 我也不能相信他們會在明知需要出席的比賽故意缺席。 如果只有一個 Team 缺席或者是賽員的疏失, 有兩隊同時搞不清楚, 那就只 能說是主辦單位通知有問題了 (聽說他們本來就是臨時去的!)。 : 各位若有尊重比賽, 在真的不想打排名賽(可能事前不知在賽程內)情況下 : 前去與主辦單位說明, 會不知道嗎? 賽前隊長會議就是讓賽員提出問題的 : 時間, 想必各位只是抽籤了事吧 !!?? 我看過所有的最近不在 IBC 的比賽都有副杯賽。 賽程有安排(可打可不打) 的副杯賽也是常事。 如果事先不知道是強迫性, 誰會特別拿來問。 : 8.很累了, 同時因為我打了這一大篇有三次之多, 口氣已好多了, ... 如果這樣叫做「好多了」, 你用壞的口氣說話人家就要掏傢伙出來拼命了! 〔喔, 對了! 告訴您一件事: 在網路上寫文言不像文言, 白話不像白話的 post, 尤其是驚歎號特別多的那種, 溝通的效果通常不怎麼高明, 以後 請您在「溝通」的時候注意一下好嗎?〕 發信人: mitnick.bbs@bbs.ee.nthu. (天使魔星), 信區: bridgegame 發信站: ☆清華電機☆ (Tue Dec 13 03:04:08 1994) ==> 在 yfwu.bbs@bbs.cis.nctu (種在電腦前的馬鈴薯) 的文章中提到: : ==>[Author]: mitnick.bbs@csie.nctu (天使魔星) on board 'bridgegame' : > 由於e-mail post的失敗,及鳳凰站的天才系統,這是我第三次寫下這篇東東..... : > 對著20吋的大moniter做了三次同樣的事,唉............. : ^^^^^^^^^^^^^^^^^^^^^^^^^^^^^^^^^^^ : 剪貼功能如下... : 1. 按 Scroll Lock 鍵進入 Scrollback 狀態,螢幕下方狀態列則出現 scrl 。 : 2. 以上,下,左,右鍵將游標移至欲被拷貝的開始端按空白鍵。 : 3. 將游標移至欲被拷貝的結束端按空白鍵,此時即完成區塊選擇動作。 : 4. 按 Alt-C 鍵將選擇之區塊存入 Buffer 裏。 : 5. 按 Scroll Lock 鍵解除 Scrollback 狀態,此時區塊反白區會消失。 : 6. 按 Alt-N 鍵切換到下一個 Session 。 : 7. 將游標移至欲拷貝的地方,按 Alt-V ,則可將 Buffer 裏的資料拷貝於 : 該處。 : 鳳凰站沒有剪貼功能嗎? 我剛試過可以ㄋㄟ... 還是還有其他問題... :) : 今天吃午飯時, 小毛跟我說我要被判橋監, 真是差點沒把飯噴出來! : (不好意思,太不淑女了) : 我是沒差啦! 正好可以專心念書, 小毛也不能拐我去打牌了。 :-P : 羅大哥這次就別生氣了, 我們下次一定不會這樣說走就走的。 :) 1. 先謝謝妳的功能表,my question is 自己忘了留備份 !!!.唉...老了.... 2. 我從沒說過 '會'判橋監...妳們沒看清楚啦 ! 事情才沒那麼可怕,這話傳出去 我就毀了...說我亂亂講 !!! 妳可以安心的吃,安心的唸,安心的睡,安心的胖... 3. 我那有生氣啊...會老ㄟ...我才不做這種呆事...我只是好心想告訴妳們.. 橋規 p 190 說 48 hr 可提充足理由... 4. 補充1. 我是用email post所以忘了backup, 鳳鳥站則是給我一屁股的亂...so...唉 5. 可參看給楊柏因的letter,數日後,我會殺光my post並將 IBC 的 answer 貼上 6. 若口氣不好嚇了妳,sorry,because 我想 zzz, so....前post可能...@#$!@# 7. 我又要 zzzzzzzzzzzz ....... 發信人: jmc.bbs@bbs.ee.nthu. (貪玩的小孩), 信區: bridgegame 發信站: ☆清華電機☆ (Tue Dec 13 03:13:49 1994) ==> 在 mitnick.bbs@csie.nctu (天使魔星) 的文章中提到: >: 希望能做好橋藝中心與網友間的溝通,為橋藝世界做一點事... 謝謝您在這裡和大家 << 溝通 >>。 >: 台大橋社一隊,與誰有沒有關係,對不起,我不須知道 您當然不需知道。 如果您寫的是 '隊名為"臺大橋社"的隊員...' 則不會有人有意見。 可是您寫的明明就是 "這次臺大橋社就犯了這項大錯", 當然容易引起反感。 您在這裡寫的文字有海內外數以千計的中國人看得到, 請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詞好嗎? >: 請注意!本次之比賽為紅點賽,屬重要比賽,且採完全循環 完全循環?? 初賽根本就是分組循環。 >: 排名賽所有賽程於報名隊數確定之後便底定,不同於其他的比賽之副盃 也就是說沒進決賽的隊伍有義務打副盃是嗎? 對不起! 以前真的沒聽說過這麼這麼 特殊的紅正點賽。主辦單位有在隊長會議說明這種情況嗎? 大家參加紅正點論隊賽的 經驗都很豐富, 如果主辦單位沒有特別說明, 賽員當然會認為就和其他的紅點賽一樣, 副杯賽可以打可以不打。 舉最近的一次全國四大賽----高雄精準杯為例: 初賽結束前主辦單位在會場門口貼 了一張紙, 要求沒進決賽但想打副杯賽的各隊在紙上重新報名。不但如此, 主辦單位 還在比賽辦法上廣為宣傳, 以貴重的獎品來 "利誘" 各隊參加副杯賽。但結果還是有 不少未進決賽的隊伍打道回府。 誰會想得到不打副杯賽以後就會被"拒賽"? 還要被您扣上"隨意棄賽"的罪名? >: 因為你們的不出賽,可知會可能造成主辦單位多大的困擾,對其他對手有多不公平嗎? 在循環賽的中途退賽才會對其他對手造成不公平。很抱歉! 我實在想不出來一開始就 沒有參加副杯賽將會對其他對手造成什麼傷害。 >: 並且你們並不是有什麼必須不能出賽的理由,只不過' 興趣缺缺 '? 如果這個比賽的副杯賽可以不參加, 不能因為"興趣缺缺"而不打??? 大概是小弟我的比賽經驗太少了, 從來沒碰過不參加副杯而遭致主辦單位不滿。 >: 各位,你們也太大牌了吧? 不能尊重一個比賽,隨興而為,來就來,去就去,不把別人 >: 放在眼中,這是大學生的做為嗎? 我已經在先前說過很多次: 隊友們未在離開前向主辦單位報備是我們的過失。 但我們從來沒有耍大牌的意思或是不把別人放在眼中。 在我們報名時主辦單位只告訴我們是候補, 接著一直沒有通知我們到底有沒有補上。 直到比賽前一天晚上才獲知第二天有牌可打, 以致我們晚上十一、十二點還在到處拉人 參賽, 這是主辦單位對我們的尊重方式。 反正有紅正點賽可參加就好, 我們也不覺有何不周。 不能尊重一群朋友, 隨興而罵, 損就損, 虧就虧, 不把別人放在眼中, 這是一個號稱 "高級知識份子"的大學生應有的作為嗎? >: 賽前隊長會議就是讓賽員提出問題的時間,想必 : 各位只是抽籤了事吧 !!?? 賽前隊長會議就是讓主辦單位說明重要事項的時間。 想必: 主辦單位只是讓大家抽籤了事吧 !!?? 既然您說您全程參予, 為什麼不以您"資深"的裁判經歷來幫助主辦單位呢? >: 對棄賽二隊永不歡迎是主辦單位言,而可提全國紀委會是我說的. 原來不是說"永久對此隊禁賽"嗎? 怎麼又變成"不歡迎"了? >: 不是嚴不嚴重的問題......是 '得' 移送之,就是我說的 '可以 '提報之, 清楚了嗎? >: 是程序,而不是嚴不嚴重 !!! 怎麼會不是嚴不嚴重的問題? 裁判當然要依據程序上報。但是會提報至全國紀律委員會的案件一定是嚴重的違規 行為。為什麼有的提報有的不提? 當然是因為有的嚴重有的不嚴重! >: 而你所說柏聯盃一事,是還沒有開會,不是不辦了,如最後決定不辦,那是主辦單位 >: '不提'... 柏聯盃紅正點初賽結束於八月十四日, 而現在還沒開會??? 如果要對這件事做任何處置, 現在還能收到殺雞儆猴的時效嗎? x x x x x 看看"行政院橋賽...."一文, 羅先生您的意思是: " 臺大橋社犯了隨意棄賽的大錯, 遭到這個比賽的永久禁賽; 提報全國紀委會之後 將被判處三個月以上的橋監... " 於是在新竹的孫小毛告訴昱芳說他們兩人會被判橋監。而在臺北的我看了之後一頭 霧水打電話問黃建仁是怎麼回事, 下午林瑞倫打電話問我怎麼回事, 傍晚我去橋藝社 告訴丁元迪請他看看 BBS, 晚上陳哲偉也打電話問我是怎麼回事。而現在三更半夜我 還在研究室裡post...... 羅先生, 網路上的網友不是都沒看過橋規, 不是都沒和上訴委員會紀律委員會打過 交道。您肯在這裡作為IBC 和BBS 的橋樑大家會心存感激, 但若是以裁判的身分來對 某些人威脅恐嚇......恐怕以後還是會再和別人發生言語上的衝突。 x x x x x 我不喜歡在網路上看到別人起爭執, 我也不願意和別人造成對立。如果羅先生您對 我個人還有任何不滿, 要如何開罵隨您高興; 而我將不再對此一 "行政院橋賽事件" 作任何回應或反駁。 橋牌圈的是是非非實在太多了......唉! 我看我還是埋首書堆避免這些紛爭吧! 發信人: terrorist@cis_nctu (Prof.Who), 信區: bridgegame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Dec 13 03:34:51 1994) mitnick.bbs@bbs.ee.nthu.edu.tw. (天使魔星) 說 : ==> 在 terrorist.bbs@bbs.cis.nctu (Prof.Who) 的文章中提到: : 1.楊兄, 我實在不想與你多所爭辨, 你這等於是完全把責任推給主辦單位... 打從開始有任何責任是我的嗎? 我有什麼責任好推? 我最近又累又病, 本來 已經把原文 delete 掉了不想惹這件事, 也沒精力和您爭什麼, 但是難道重點 不是責任應誰屬的問題嗎? 難道您是說主辦單位和裁判照定義就永遠沒責任? 如果您認為我的任何價值判斷上有問題, 大可直接說出來。 如果您認為我對 事實的了解有偏差, 更是可以當場指正。 但是請不要在這種地方用好像指導 學生那種語氣。 我已經告訴過您, BBS 上這種語氣不適合「溝通」。 如果 您是來找架吵的我沒意見, 但是如您說, 您是想在 IBC 與 BBS 間當橋樑吧! : 2.我會把所有的post帶至ibc, 請王,鍾兩位先生看看, 若我有不對之處, : 我會post上來 say sorry 同樣的, 本事件中所有不對之處, 我也會post 我們會拭目以待 (其實我也會自己去問問他們)。 : 3.楊先生, 您可能是數學天才, 但是其他部份...實在不怎麼樣 !! 我從來也沒有認為我是什麼天才, 我其他的部份確也是不怎樣。 但是因此我就沒有說話的權利嗎? 那您一定是是天才裁判囉? 〔請您說說看, 我可有做任何對您個人而非對事的攻擊。〕 : 不全懂就不要大放闕詞...文言,白話 你懂多少? 唉..... 照您這麼說, 還要這個 Bridgegame 的版給大家討論啥, 反正全臺灣除了 黃光輝先生之外沒人可以夠資格談橋牌, 不是嗎? 您敢說橋牌您全懂? 我對文言文或白話文都未必懂得多少, 但是我和您一樣好歹也念過 幾年書, 要說不知道什麼是文言文, 什麼是白話文, 和什麼是寫得 兩不像的文章, 多少有點離譜吧。 [說句玩笑話, 我寫過的爛文章 總比您多吧, 所以看到總該知道, 可不是嗎?] 不要您不同意, 就 理所當然的認定是大放厥 (音決, ㄐㄩㄝ/) 詞好嗎? 發信人: terrorist@cis_nctu (Prof.Who), 信區: bridgegame 標 題: 行政院橋藝錦標賽事件, 王先生說法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Dec 13 19:27:24 1994) 轉信站: cis_nctu 下午我趁開會與 talk 之間的空檔打了一通電話到國際橋藝中心。 運氣不錯, 王先生在而且有空。 於是我問王先生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王先生的回答 (大意): ............................................................. 這次的紅點錦標賽的確是辦的嫌草率, 居然沒有正式的值場裁判, 也沒有在現場的人中組成裁判小組 (執行裁判的任務)。 通知也做得 欠週到。 最糟糕的是得獎隊中居然有傭兵, 而且是已經打過別隊的。 大多數有循環的比賽都有副杯賽 (中心的連週紅點賽是例外), 這 通常純屬趣味性質, 不打是沒什麼, 不過禮貌上, 通常還是要和主辦 單位說一聲, 以利安排賽程。〔例如這可以避免帶錯叫牌紙的悲劇。〕 因此林丁孫陳等人在未晉級後無意於 swiss 而週日不出現只是人之常 情, 但是以後最好總是知會大會一下。 (排賽程這次也沒受影響。) 這個事情其實只是有點誤會, 大家犯不著生這麼大的氣, 年紀比人 大幾歲的人更應該冷靜一點, 尤其已經不是學生在做事的人 (此時我連 聲道歉, 並且聲明是在疲憊狀態下 post 出去的 ... p.w. 註), 實際 上最大而大家忘了注意的問題是XX仁的替人代打, 下次看到一定會好 好削他一頓。 學生橋界這種代打的歪風盛行 .... ............................................................. 想想當版主的人在自己的版 (交大資科 bridgegame) 上這樣發火的確是 有點「那個」, 因此特別在此向大家道歉。 我想這件事也應該落幕了! 發信人: mitnick.bbs@csie.nctu (天使魔星), 信區: bridgegame 標 題: 行政院橋賽最終說明版.. 發信站: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Wed Dec 14 04:41:40 1994) 轉信站: cis_nctu!news.cis.nctu!news.cc.nctu!news.csie.nctu!bbsroute!phoenix 現在時間 12 月 14 日 03:35 , 開始撰寫此文..... 關於整個行政院橋賽事件,本人於 12 月 13 日 03:25 時,發現有些是我自己都奇怪的 地方,在重新看過所有的post(含我自己的)之後,知道有一些自一開始就有的誤會,於是 在我認為不要為了誤會而做無謂的爭辨的情況下,我殺了所有我能殺和會殺的我自己的 post,並非有些人士所以為我是逃避而偷偷殺掉的,於此澄清. 同時,本人於 12 月 13 日 14:40 時,攜帶整個事件的所有post(交大資工bridge版編 號 #281 - #296 號)至 IBC 請教王,鍾兩位先生. 以下是根據二位先生答覆我之後, 我所做的最後之聲明. 對於事件中本人之錯誤不查處,在此至上十二萬分之歉意,言語 不當處,也請各位海涵. 1. 錯誤及誤會的根源之一在本人第一份post中.而其中之原因,已私下函壯i李逸元先生 ,由於可能是遭到侵入或之類問題,至使文件上有關鍵部份非本人之原post,而在我從 不看自己的原文,只看回應的壞習慣下,未能及早發現,此為本人的疏失,造成如此大 的後情,我要再次說聲抱歉. 2. 行政院部份,由於其作業稍有瑕疵,通知及許多安排未能有效使人了解,且他們不經原隊 登記,便自行安排名次賽的做法有待商確,至使產生許多不必要的誤會,(如我所認為原 已安排在賽程之內的名次賽,是主辦單位某人第二天在我提出問題時所做的答覆),這部 份是主辦單位的問題,和我所因而被誤導之處,失察,請見諒. 3. 所謂橋監部份,我並未說過如此大外行的話,此為因 1. 所造成. 而我有跟二位先生提 及,在我的原文中,我是直接引橋規來說明,並且是藉此想告訴橋友們,如果必須棄權時 ,在合法及尊重的前提下,如何辦理,而非各位後來所看的那種屁文章.誤會的小朋友們 ,老朋友們一可不用擔心,二也請不要生氣,以後我會檢查過自已的東東..:) 4. 代打部份,如楊教授所言,是最嚴重的部份,也是學生橋界最大的問題,這種源自想得個 錦標回去或對比賽不尊重或想有牌打就好的觀念是很不好的,筆者以往也有這種情況, 唉,真是見笑,見笑....希望大家能一起去掉這些不正確的想法. 5. 其他部份,首先,我還是學生,雖然很老了(60年次)..:-) , 再來,我寫文章一直都是如 此,直到此次,才首度聲聞我文白不分,唉,真是對不起各位,也對不起以往讓我得文學獎 項的評審們(以寫錯了,應是已,but我在mail中不懂如何改),也許是net中行文有另外的 標準吧,沒關係,我可以慢慢改 :-) 6. 最後,如楊教授所言,事情該結束了.不過,往後我仍是會不停地寫,不停地傳消息,但是 我寫任何有關違例事項等等的文章時, ' 一定 '都會引橋規, 請各位明察,我想,也只 有這樣才不枉我原先以裁判露腿的本意,當然,若各位覺得我引錯了,或不對了,還請多 多指教. 7. 今天已洗好澡,只是又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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