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ichi (Tapping the Vein)》之銘言:
: ※ 引述《krama (失戀太少)》之銘言:
: : 版主tanzawa因長年針對本人文章,違反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約及
: : 自由權法第xx條,屢勸不聽,以後只要再犯一次立即進壞人名單不再過問.
: 轉錄兩個字不好寫嗎
: 考卷都要有名字的
沒有不好寫
只不過她要我寫..我偏要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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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是..一邊喊不要轉錄..那位"女包公"一邊m文章..奇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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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9.116
※ 編輯: krama 來自: 140.112.249.116 (04/14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