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rama (失戀太少)》之銘言:
: 嗯講到知識產權的東西...我想有理說不清..
: 在現今資訊爆炸的年代...相信日後文字的流傳會更廣更無法控制
: 加上匿名和虛擬的出現...網路的廣泛使用...但在爭議誰抄誰的同時...
: 原作者有否想過..自己要如果保護自己的產權?
: 如果要給人idea..當然事先已想過資訊會被公開/流傳..除非你的idea不是隨手可得
: 否則沒保護之下隨便用文字在網路公開..就不是要說idea被偷..而是你自己疏忽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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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這樣說有些問題....
網路上原作者署名,並且公開的作品,
仍然是屬於他個人的作品喔!
會有被盜用抄襲的狀況,是因為有少數"枉顧網路使用原則"的人....-___-
每個人都可以在網路上發表和取得許多資訊,
但是把別人的智慧財產據為己有公開發表,就是不正確的行為...
前陣子有個新聞 大家也許還有印象
就是捷運局的公車搭乘路線資料當中,
用了某大學生在個人網站上,自己辛苦彙整繪製的公車路線圖....
卻完全沒有註明出處和作者姓名.......
被該生發覺之後檢舉告發---捷運局侵占智慧財產權,
最後當然是捷運局理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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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只要是不涉及公開發表 販賣圖利 ...等等冒用的行為,
只是取得資訊當作自己的參考資料,相信大家不會覺得不妥;
但是若要用在公開發表的狀況下,一定要取得作者的同意,
並且註明出處和作者...才是基本的尊重!!
這個道理大家都懂吧:)
像研究生發表論文也不能不註明 引用的參考書目啊
不然就是抄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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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別吵了吧,只是...我對於你這樣的觀念還是不能苟同...
(難道你會去支持盜版CD嗎?我相信不會吧....)
大家喜歡在網路上發表東西,很大部分原因是...
可以得到很多即時的回應和意見,也能滿足自己傳達的欲望!
也許在腦力激盪的討論之下,能引發更多想法和更多回饋...
把資料公開出來方便大家吸收資訊、把個人獨特的思緒和大家分享,
難道不值得鼓勵嗎?
資訊的廣泛交流,本來就是網路的優點之一,
當然,你說的狀況(被盜用)是很容易發生的缺點...
若有一天,網路生態惡劣到...大家都不願意把自己的點子發表出來時,
網路就失去許多趣味之處了,
你也找不到這麼多東西可看....
難道這是你所希望的狀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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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
大家說好應該要回歸音樂主題的,
但我還是想說一下啦...
版主如果覺得污染源又出來了,ꠊ沒關係,砍掉這篇吧!^__^
※ 編輯: emay15 來自: 140.109.226.121 (04/19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