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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rama (失戀太少)》之銘言: : 嗯講到知識產權的東西...我想有理說不清.. : 在現今資訊爆炸的年代...相信日後文字的流傳會更廣更無法控制 : 加上匿名和虛擬的出現...網路的廣泛使用...但在爭議誰抄誰的同時... : 原作者有否想過..自己要如果保護自己的產權? : 如果要給人idea..當然事先已想過資訊會被公開/流傳..除非你的idea不是隨手可得 : 否則沒保護之下隨便用文字在網路公開..就不是要說idea被偷..而是你自己疏忽保護! ^^^^^^^^^^^^^^^^^^^^^^^^^^^^^^^^^^^^^^^^^^^^^^^^^^^^^^^^^^^^^^^^^^^^^^ 您這樣說有些問題.... 網路上原作者署名,並且公開的作品, 仍然是屬於他個人的作品喔! 會有被盜用抄襲的狀況,是因為有少數"枉顧網路使用原則"的人....-___- 每個人都可以在網路上發表和取得許多資訊, 但是把別人的智慧財產據為己有公開發表,就是不正確的行為... 前陣子有個新聞 大家也許還有印象 就是捷運局的公車搭乘路線資料當中, 用了某大學生在個人網站上,自己辛苦彙整繪製的公車路線圖.... 卻完全沒有註明出處和作者姓名....... 被該生發覺之後檢舉告發---捷運局侵占智慧財產權, 最後當然是捷運局理虧!!! ---- 今天只要是不涉及公開發表 販賣圖利 ...等等冒用的行為, 只是取得資訊當作自己的參考資料,相信大家不會覺得不妥; 但是若要用在公開發表的狀況下,一定要取得作者的同意, 並且註明出處和作者...才是基本的尊重!! 這個道理大家都懂吧:) 像研究生發表論文也不能不註明 引用的參考書目啊 不然就是抄襲了! -- 還是別吵了吧,只是...我對於你這樣的觀念還是不能苟同... (難道你會去支持盜版CD嗎?我相信不會吧....) 大家喜歡在網路上發表東西,很大部分原因是... 可以得到很多即時的回應和意見,也能滿足自己傳達的欲望! 也許在腦力激盪的討論之下,能引發更多想法和更多回饋... 把資料公開出來方便大家吸收資訊、把個人獨特的思緒和大家分享, 難道不值得鼓勵嗎? 資訊的廣泛交流,本來就是網路的優點之一, 當然,你說的狀況(被盜用)是很容易發生的缺點... 若有一天,網路生態惡劣到...大家都不願意把自己的點子發表出來時, 網路就失去許多趣味之處了, 你也找不到這麼多東西可看.... 難道這是你所希望的狀況嗎?? -- sorry! 大家說好應該要回歸音樂主題的, 但我還是想說一下啦... 版主如果覺得污染源又出來了,ꠊ沒關係,砍掉這篇吧!^__^ ※ 編輯: emay15 來自: 140.109.226.121 (04/19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