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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urston (村上總店)》之銘言: : 其實這根本沒關係不是嗎? 是阿,我知道討論這個沒有什麼用。 音樂好聽就好,喜歡聽就好, 濫用是一個現象,有人覺得無所謂,有人在意, 你可以說沒關係,但是不代表不存在。 : 名詞有沒有被濫用和內容到底好不好其實是無關的。 那內容不好為什麼還要濫用名詞? : 在英國的媒體上,〔披頭四接班人〕這個名詞比brtish pop來的濫用多了 : 披頭四有無因此而減損他的地位? 沒有。 : 披頭四也不會因此變難聽。 還是很好聽, 不過不關披頭四的事情。 : 我們聽的是音樂,不是terms,不是這些名詞,形容詞。 : 如果因為名詞怎麼被再現利用濫用等等,就覺得音樂不對,那是你自己的問題 : 音樂本身的好壞,不是因為有沒有某個名詞套在上面的關係。 這些我知道阿,耳朵聽進去的是直覺, 音樂好不好聽由耳朵決定,腦袋負責思考。 腦袋思考的東西,與音樂本質無關。 我也知道音樂好聽就好,沒什麼好爭的,也沒有意義去爭, 鑽這些牛角尖也沒什麼意義。 所以,私以為所謂的brit-pop年代是指那10多年的時光。 如果也把披頭四扯進來,那也無妨, 只不過討論的格局需要再拉大,不過這不是重點。 扯到coldplay就有人質疑coldplay, 扯到披頭四就有人質疑披頭四, 也許是我發言誤導了各位,但是並不是討論的重點。 我的重點是辭彙被濫用, 不過既然大家都沒有覺得被濫用這個辭彙的話, 或是覺得自己聽音樂覺得好聽就好, 反正覺得討論沒有結果也沒有答案,那就沒有討論的必要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230.34
searoad:原po認為你所謂濫用的對象分得清披頭跟那十年的團嗎o_o? 01/24 12:38
Lovetech:個人覺得你的話還蠻好懂的 不太了為什麼會有人要從裡頭 01/24 12:46
Lovetech:挑東西來做文章 =_=a 01/24 12:46
BIASONICA:發起這個題目本來就是在作文章,為什麼別人不能針對部分 01/24 16:24
BIASONICA:恕無法苟同的內容來回應討論?而且這樣的意思扯了這麼多 01/24 16:25
BIASONICA:天,並沒有再多生出什麼過人的見解,仍然只是在名詞定義 01/24 16:25
BIASONICA:上繞圈,既不跟「正統」英式搖滾沾上邊也跟台灣音樂無關 01/24 16:26
FatWhite02:真希望我還年輕T_T 01/24 17:24
IanEnoch:簡單來說 名詞是名詞 音樂本質才是重點? 01/24 17:25
bigG8:所以您的意思是說這幾天的人討論都沒有任何新意囉。 01/24 20:25
BIASONICA:以為把其他參與討論的板友一起拖進來就會不敢多批評嗎? 01/24 22:09
BIASONICA:既沒有多介紹幾個推薦的名字讓人想找來聽聽看,也沒有為 01/24 22:10
BIASONICA:某種「其實不屬於英式搖滾」的台灣音樂界定出一個新的樂 01/24 22:11
BIASONICA:風範疇出來,讓某個概念更形清晰,妳覺得有新意就當有吧 01/24 22:12
JimWhite:BIASONICA中肯^_^ 01/24 22:37
searoad:britpop在台灣十數年如一日啊^_^b 01/24 23:41
bigG8:呵呵,你覺得沒意義大可不用如此費盡心思的推文, 01/24 23:56
bigG8:這裡是討論區,如果要有驚人見解的話,大概期待你的文章, 01/24 23:59
bigG8:你說其他人文章沒有任何新意,那我知道誰才是最有見解了。 01/24 23:59
bigG8:那版主也不用M文了,被你說的討論一點意義都沒有,真可憐。 01/25 00:00
justgogogo:╯-____-)╯~═╩════╩═~ 01/25 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