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uiff (酒吞童子)》之銘言:
: 真感人。
: 剛剛重看了G3的演唱會,
: 第一代,Joe Santiani & Steve Vai & Eric Johnson。
: 看他們怎麼異想天開地用各種招數創造出不同的音色,
: Satch跟Vai很炫技,
: 光是點弦或極速六連音(For The Love of God)就看傻眼了,
: 他們還有一些玩pickup的怪招。
: Vai還是老再玩他的FeedBack,
: 有時候加一點小手勢挺逗趣。
: 最令人感動的是Eric Johnson的那首Manhattan,
就是這首歌讓我瘋狂的喜歡上他
: 他也沒切換效果器,
效果的切換應該還是有的吧.. 看到他地上擺的那一堆東西就知了
這首歌最讓我喜愛的部分就是有好幾個轉折處
當然也就會有好幾個tone的變化
這也很貼切的表現出Manhattan市 多變的生活
不過因為Eric Johnson對tone實在太挑剔了
他常用的tone也就那幾種 不過還是可感受到其中的差別的
: 光是在一把Strat 57上就做出各種表情,
: 有時用pick彈單音,
: 有時用finger picking,
: 有時用大拇指刷弦,(音色較柔和)
: 有時用pick移到指板上刷弦,(音色較脆)
: 有時chord solo,有時快速地爬格子,強烈推音。
: 光在一把琴上就做出無數種音色跟喜怒哀樂的表情,
: 沒玩pickup也沒玩effects,
他常用的效果也就那幾種 whawha chorus overdrive fuzz...
不過這首歌 應該有用到chorus在clean的部分..
破音當然不用說 其他應該就沒啥特別的了 我也不是很清楚..
: 不禁讓人想起一句老話:
: 所有的技巧最後都只是為了情感的表露。
: 實在太正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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