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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uiff (酒吞童子)》之銘言: : 真感人。 : 剛剛重看了G3的演唱會, : 第一代,Joe Santiani & Steve Vai & Eric Johnson。 : 看他們怎麼異想天開地用各種招數創造出不同的音色, : Satch跟Vai很炫技, : 光是點弦或極速六連音(For The Love of God)就看傻眼了, : 他們還有一些玩pickup的怪招。 : Vai還是老再玩他的FeedBack, : 有時候加一點小手勢挺逗趣。 : 最令人感動的是Eric Johnson的那首Manhattan, 就是這首歌讓我瘋狂的喜歡上他 : 他也沒切換效果器, 效果的切換應該還是有的吧.. 看到他地上擺的那一堆東西就知了 這首歌最讓我喜愛的部分就是有好幾個轉折處 當然也就會有好幾個tone的變化 這也很貼切的表現出Manhattan市 多變的生活 不過因為Eric Johnson對tone實在太挑剔了 他常用的tone也就那幾種 不過還是可感受到其中的差別的 : 光是在一把Strat 57上就做出各種表情, : 有時用pick彈單音, : 有時用finger picking, : 有時用大拇指刷弦,(音色較柔和) : 有時用pick移到指板上刷弦,(音色較脆) : 有時chord solo,有時快速地爬格子,強烈推音。 : 光在一把琴上就做出無數種音色跟喜怒哀樂的表情, : 沒玩pickup也沒玩effects, 他常用的效果也就那幾種 whawha chorus overdrive fuzz... 不過這首歌 應該有用到chorus在clean的部分.. 破音當然不用說 其他應該就沒啥特別的了 我也不是很清楚.. : 不禁讓人想起一句老話: : 所有的技巧最後都只是為了情感的表露。 : 實在太正點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29.57.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