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penmind (再見了!!乾哥哥)》之銘言:
: ※ 引述《quiff (酒吞童子)》之銘言:
: : 光是點弦或極速六連音(For The Love of God)就看傻眼了,
: 真的是超強的
: 上次在學長的電腦上看
: 看到啞口無言
: 不過學長說那個貝斯手也很強 是穿花襯衫的白人 不是黑人
Stuwart Hamm.....
: : 他們還有一些玩pickup的怪招。
: : Vai還是老再玩他的FeedBack,
: : 有時候加一點小手勢挺逗趣。
: : 最令人感動的是Eric Johnson的那首Manhattan,
: 我學長也是最喜歡他說
: 他的小藍調吉它(我習慣這樣說)聽了很舒服
: 他用小拇指套上鋼管 然後壓弦的技巧也是很猛
: 據說這個技巧很難 難在力量的控制
: : 他也沒切換效果器,
: : 光是在一把Strat 57上就做出各種表情,
: : 有時用pick彈單音,
: : 有時用finger picking,
: : 有時用大拇指刷弦,(音色較柔和)
: : 有時用pick移到指板上刷弦,(音色較脆)
: : 有時chord solo,有時快速地爬格子,強烈推音。
: : 光在一把琴上就做出無數種音色跟喜怒哀樂的表情,
: : 沒玩pickup也沒玩effects,
: : 不禁讓人想起一句老話:
: : 所有的技巧最後都只是為了情感的表露。
: : 實在太正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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