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b Taiwan 的訂戶請注意,不要讓你的權益睡著了...
本人自創刊號(15 May 2000,封面為陳綺貞)開始便為訂戶,
每月 20 號左右都按時收到雜誌,但第十二期(15 May 2000,
封面為楊乃文)一直遲遲未收到。按理來講,我訂了一年雜誌,
當然要收到12本才合理,結果打了兩次電話去馬雅抱怨,才發
現馬雅欺騙消費者的事實。
首先,馬雅的小姐不太清楚本人訂閱是否到期,即使查詢訂戶
資料也還是不太確定。對方表示雜誌一定有寄出,可能是郵局
處理延誤,希望我多等幾天。ok,我能接受。但我詢問對方,
如果雜誌真的寄丟了,馬雅的政策為何?過多久沒收到可以補
寄或是日後補償期數等。由於本人沒有掛號,小姐就說沒有掛
號他們也沒有辦法等理由轉移焦點,沒有明確答覆我的問題,
讓本人不太高興。第二次打電話過去,又跟小姐嚕一會,最後
換一位男性主管接聽電話。跟他爭執半天才願意補一本雜誌給
我,但要我親自過去拿。經過我跟兩位同期的訂戶討論,他們
也都沒收到第十二期雜誌,所以我認為馬雅根本就只寄給訂戶
11本雜誌。快到期的訂戶,請睜大自己的眼睛,不要白白放棄
你的權益。
搪塞理由
1.第九期雜誌(Jan, 2001)為一、二月合訂本,所以算兩期。
=>所以我付了12本雜誌的錢只能拿到11本,這合理嗎?沒錯,
第九期雜誌內容較多(約比平常多20頁),但並不能因此將一
期雜誌當兩期算。否則訂戶豈不成白癡,零買還比較划算。
2.郵局寄丟,你又沒加掛號,馬雅無能為力。
=>我付錢給馬雅,馬雅請郵局寄,雜誌寄丟了是馬雅跟郵局
的事,干無辜的消費者何事?
3.有部分訂戶明明有收到雜誌又硬ㄠ說沒收到。
=>你又不是訂戶,你怎麼知道訂戶到底有沒有收到?如果擔心
這種狀況,當初就只接受掛號訂戶就好,不要拿這種理由當
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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