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nytw (快樂比什麼都重要。)
看板Britney
標題[新聞] 小甜甜澳唱週五開始,假唱需註明
時間Fri Nov 6 13:33:05 2009
http://www.chinatown.com.au/news/news.asp?loca=au&newsID=53794
根據新的法律,例如“小甜甜”布蘭妮這樣的流行歌手如果在表演時需要“假唱”,
必須對粉絲們説明。
這位美國歌手會在澳洲開15場演唱會。首場於本週五在珀斯舉行,接下來是墨爾本,
悉尼和布里斯本。最後一場演唱則是在11月29日的阿德萊德。
有報道稱她將在許多演唱會上對口型“假唱”,這引發了關於是否應該在出售的門票
上告知消費者演唱會是預先錄製的爭論。
公平交易部部長Virginia Judge對《每日電訊報》表示,悉尼人不會容忍“假唱”。
新州政府樂意考慮一些可行的選擇,例如在門票上註明演唱是預先錄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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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是一條有趣的法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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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5.161.73
推 alphaboy:那就真唱嚇嚇他們!! 11/06 22:10
推 meow0727:把他們嚇哭! 11/06 22:16
推 imsick07:她哪天開始全部真唱我真的會哭 11/10 02:12
推 iexe:雖然我喜歡妮妮的表演 但還是要推樓上 11/17 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