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以後說分手」信樂團。我開始喜歡信樂團,
喜歡主唱阿信的聲音與氣質,因為我喜歡仲傑,
仲傑喜歡「不會消失的夜晚」,我喜歡「不會消失的夜晚」。
愛真的不完美的時候,最美,對嗎?其實我再也想像不起仲傑的面貌,
也快忘卻他的聲音,我只是記得那時候我的愚笨,而那份愚昧則一直延續到今日,
我記得那麼傻的自己,卻再也無法拼湊出仲傑的全部甚或部分的樣子。而這句
「我喜歡仲傑」其實根本不是一個事實,那只是我記憶中的一份缺憾,
抱著這份缺憾,讓我覺得我曾經愛過,讓我錯覺曾經我去愛了,去付出了。
但那些並不是真的,喜歡不是真的,仲傑也不再是真的,遺憾也不是真的,
只有愚笨是真的,是那麼真實的折磨。
我,提不起,愛的疲憊,提不起愛,的疲憊,提不起愛的,疲憊。
--
我們沒有背負愛情的責任,也都還有選擇的權利。
只是務必善良地,在離開前,溫柔地揮手道別,
再輕輕地闔上那一扇厚重的愛情門閘。
對了,轉身之後,請小心別誤踩到彼此的傷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5.200
※ 編輯: milksky 來自: 61.216.5.200 (04/18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