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ghtfront (蛻變)》之銘言:
: 如果分手這事已成為事實而無法再改變,
: 如果聯絡會讓兩人中的任一人覺得難過痛苦的話,
: 我覺得一段時間不聯絡是需要的,
: 當兩個人之中任一人對對方仍有情人的感情
: 作好朋友,我覺得只是一種折磨,
: 需等到感情淡了,不在意了,看開了,
: 只剩下朋友淡淡的關心時,
: 再來說能不能當好朋友也不遲。
: 情傷需要時間醫,要多久因人而異。
同意…
我和我前男友在一年前分手了…
當初也是說好要繼續當朋友…
後來大家想想還是先暫時別聯絡了
冷靜一下會比較好…
等到比較沒感覺時再說吧
這幾天我們又再度聯絡上了…
真的是很單純的朋友
這樣真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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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到口的反而不想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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