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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上篇作者要求,補完一下關於 GPL binary / source code 與此套件所使用的技術 這個 Chrome 套件有幾種方法可能被寫出來: 1) 完全使用 HTML/CSS/Javascript 撰寫,套件包即原始碼包 2) 使用 NPAPI plug-in 架構來實現某個功能,再用 Javascript 接上 NPAPI 程式使用 C/C++ 寫成再 complie 成可執行函式庫 (so/dll) 我沒有拿到原本的 crx,但根據網路上僅有的討論和說明, 還有我對 Chrome 內建 API 的了解,可以判斷程式是用 (2) 的方式寫成, 而且還可以判斷 NPAPI 程式碼包含 PCMan 的 PCManX / PCMan for Firefox 專案 的程式碼。 就這件事情,就可以判斷 tonberry-chrome 是一隻 GPL 程式了, 無論作者是否承認 (作者的確有承認) 既然 tonbarry-chrome 是 GPL,他的 crx 包必定可以以 GPL 為條件自由散佈 為什麼這上篇作者有解釋。 再嚴重一點的說,如果作者又拒絕提供 tonberry-chrome 的原始程式碼的話, 那 PCMan 是可以告他違反 GPL 的。 寫到這哩,加上上篇 20 頁的文章,我想對於此程式是否適用 GPL, GPL 又適用於誰應該沒有什麼問題了。 == 剩下是感想: 自由軟體的授權方式的確很容易讓開發者覺得拿不到回報, 雖說作者當時不了解即貿然釋出自己的作品,但我不覺得完全是作者的錯。 GPL 是一個二十多年前設計的定型化契約, 關於商業應用的部份在網路時代的確有一些漏洞可以鑽。 某 B 開頭的網站用 hotlinking 的方式賺走所有頁面流量, 我們只能不齒,但是在 GPL 契約下並沒有解法。 當然,你也可以使用其它自己想要的授權方式來禁止這些行為, 但這樣某種程度這會打散自由軟體的生態系,所以我還是不建議。 講這麼多,我是建議作者就此打住, 別再著墨於意氣之爭,多花點時間專研技術,寫出讓大家都不會忽略你的軟體, 不然就浪費自己的才華了不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2.4
DCaty:其實加亮的第二行字我一直忍住不願意提… 11/25 19:57
jackblack:所以現在持有Source Code的人都可以分享出來了,對嗎 11/25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