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ahomekuo:通關密語是 阿彌陀佛嗎? 11/13 12:54
推 roy967:通關密語好像是「相信師父,師父是真的」的樣子..... 11/13 13:05
推 bobju:記得之前也有兩篇,但都被刪除了. 11/13 17:32
→ bobju:這系列文的觀點,我大部份都同意. 11/13 17:34
→ AHJKL:板主身份:"原po對一樓 所說有要反駁嗎?" 11/13 22:16
→ AHJKL:(b板友,原po前兩篇還在沒有被刪) 11/13 22:16
→ solarjeff:這算是老故事了吧,重覆上演很多次, 11/13 22:51
→ solarjeff:河川中間水清澈,兩邊水因靠岸而混濁,有人為了方便而在岸 11/13 22:51
→ solarjeff:邊打水,又有人對岸邊打水的人斥喝,河川中間水最乾淨了 11/13 22:52
→ solarjeff:怎麼不去中間打水呢? 這是我對這些人的想法 11/13 22:52
→ solarjeff:水自清澈,因泥而濁;澈無礙濁,濁不掩澈; 11/13 22:55
→ bobju:A大,多謝提醒. 11/13 22:59
推 jahomekuo:我是很相信阿彌陀佛的 請勿誤會阿 11/13 23:36
→ AHJKL:板主身份:"我是問原po對於一樓的提問,是否有反駁還是就是 11/13 23:59
→ AHJKL:指如此?請原po回答,依據板規[注意事項]:3.要求解釋、 11/14 00:03
→ AHJKL:及第七條第一項" 11/14 00:03
→ AHJKL:請 caselook 板友回答 11/14 00:04
推 evita75715:修行也只是認識自己,發現自己, 為什麼佛陀最後還是得 11/14 00:29
→ evita75715:面對自己的業力呢? 11/14 00:29
推 evita75715:佛陀夠堅強! 互相扶持的團體有好有壞, 不是每個人都 11/14 00:32
→ evita75715:像佛陀六祖那麼堅持的 11/14 00:32
推 evita75715:菩薩總是煩惱的呀!泛愛眾所以總是設身處地的包容 11/14 00:35
推 evita75715:而且天神那麼多種,也是有專門在處罰人的難道他沒有慈悲 11/14 00:41
→ evita75715:心嗎!? 我個人覺得身處在台灣要修真的很不簡單…有人 11/14 00:41
→ evita75715:就是無法包容其它文化和精神!自己開心是最重要的!! 11/14 00:41
→ poohkoala:原po寫給姊姊的信為何要公開放上網呢??怎麼不自行email 11/14 01:48
→ poohkoala:到對方信箱??還是原po的姊姊有在看本板但不收你的信? 11/14 01:49
→ poohkoala:所以只能用這種方式表述??抑或是假借有個姊姊,作為幌子 11/14 01:50
→ poohkoala:寫篇文章放上網釣魚..強迫[令姊]以外人閱讀..有如香港 11/14 01:51
→ poohkoala:教育局之國民教育行變相[洗腦]之實??觀察原PO此一舉動 11/14 01:53
→ poohkoala:實在令人費解~苦惱啊~ 11/14 01:53
→ poohkoala:原PO如與令姊有溝通障礙~還請私下自行解決~畢竟板眾 11/14 01:57
→ poohkoala:對於你二為各自的理念不了解..這樣公開表述個人理念反 11/14 01:58
→ poohkoala:而容易引起他人不悅~且有公器私用之嫌... 11/14 01:59
→ caselook:認同二樓。有疑惑者,請自我反省。 11/14 10:13
→ caselook:拙文確實是家書,不是假托,有消音的只有「00」字眼。 11/14 10:15
→ caselook:板規有規定家書不能公開嗎?若有,請依板規處理,謝謝。 11/14 10:16
→ ackino:如果原PO有問題可以直接請益,不一定要用書信的方式讓版眾 11/14 10:43
→ ackino:了解狀況 11/14 10:43
→ caselook:善哉。 11/14 10:54
→ summertrees:原PO的姊姊有上PTT嗎? 11/14 11:04
→ buddhanature:樓上問到重點~ 11/14 11:08
→ cool810:p法友冰雪聰明~ 11/14 13:54
→ AHJKL:板主身份:"caselook板友尚未就前提出解釋,否則即根據前篇 11/14 20:46
→ AHJKL:"烏托邦"一詞來暗示 影射"極樂世界",請就前所要求解釋提出 11/14 20:48
→ AHJKL:說明,謝謝。請勿置之不理或忽略" 11/14 20:49
→ AHJKL:"請解釋您所舉例"張三"部分即可,"李四"不需要" 11/14 20:50
→ AHJKL:板主身份:"如果caselook板友於下次上站時,亦不回復,板主 11/15 00:43
→ AHJKL:得依注意事項2,並視為默認,並依板規第7條處理。" 11/15 00:44
→ caselook:回應AHJKL板主:關於烏托邦,請看wiki百科: 11/15 08:34
→ shtmn:避重就輕 不意外 11/15 11:04
→ shtmn:連自己講的話都不敢負責 11/15 11:05
→ caselook:樓上,請參照我國大法官釋字第577號。 11/15 11:58
→ shtmn:關我什麼事 到時候有人被桶被刪文 你去用你的釋字去跟小 11/15 12:02
→ shtmn:小組長申訴看看 11/15 12:03
→ summertrees:sh大,趕快念阿彌陀佛 XD 11/15 12:04
→ summertrees:印光法師說,只管自家,不管人家;只看好樣子,不看壞樣子 11/15 12:07
→ summertrees:我覺得我的簽名檔實在是好物啊 XDDDD 11/15 12:07
→ caselook:佛子當如理作意,如法修持,世間法律,亦不可違犯。 11/15 12:56
推 limingbalm:關於此篇文章,末學已為由於是家書,言談之中便是針對 11/15 18:00
→ limingbalm:其當事人。而原PO或許在貼文時,亦能給大家參考之,故 11/15 18:01
→ limingbalm:張貼於板面上。若究其底,含沙射影的問題,恐怕亦是針 11/15 18:01
→ limingbalm:對其姊之弊端。而烏托邦的說法末學以為其實沒有那麼言 11/15 18:01
→ limingbalm:重,故還懇請板主與諸仁者能網開一面。 11/15 18:01
→ AHJKL:板主身份:"caselook板友已回復本人,本人也已回信說明, 11/15 21:08
→ AHJKL:希望爾後各位能遵行佛說八萬四千法門,切勿自讚毀他,可以 11/15 21:09
→ AHJKL:"宣說自讚"自己的法門,深入實修,甚至分享相關文章與心得, 11/15 21:10
→ AHJKL:板主們稱揚贊同。" 11/15 21:10
→ AHJKL:以上先到此為止。 11/15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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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caselook (210.59.67.8), 09/30/2014 16:3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