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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俱舍論自釋》卷第九 (第93講-緣起支) (經部室利羅多)復有釋言:「『依此有彼有者』,依果有,因有滅(將此有之‘此 ’解釋為果,‘彼’解釋為因,彼有解釋為因的滅);『此生故彼生者』,恐疑果{從}無 因生。』是故復言:『由因生故,果方得起,非謂無因。』」 (論主破):「經義若然, (1.)應作是說,依此有(果)(因)滅無, (2.)又應先言(先言第二句),因生故果生,已後乃可說,依果有,因滅無,如是次 第方名善說(論師這種解釋不符合經典密意)。若異此者,次辯緣起,依何次第先說因滅 ?故彼所釋非此經義。」 ─────────────────────────────────────── 第一句“此有故彼有”主要駁斥無因生果,第二句“此生故彼生”主要駁斥由常因生 果;此二句略說,大小乘共許,不論個別的論師如何解釋經文,基本所要表達的是,果不 管是大或者小、好或者壞,都一定要由因才會產生,這些內容主要是駁斥無因而生的情況 ;而果若是無常,則生這個果的因也必須是無常,因要生果的話,這個因不會是常因,常 因不會產生果,如果要產生果的話,這個因一定要是無常的。 底下廣釋“無明緣行…行緣識…乃至純大苦蘊集”,主要駁斥不順因生果,因和果都 是無常,因要有生果的能力,因和果必須是同類,好的因才能產生好的果,不好的因才能 產生不好的果;而不會是好的因產生不好的果,不好的因產生好的果。透過廣釋駁斥不順 因生果的情況,例如緣無明,產生行,這個引業的結果會讓有情在輪迴中投生,因此以無 明這個因緣就不可能產生解脫或者聖者,要達到解脫成為聖者,它的正因必須是無我慧。 與其他論師關於二句略說的辯難釋疑結束。底下為廣說的部分。 關於無明,認為無明帶有煩惱且是心所,這在佛教各宗派是一致的。但對於無明體性 的辨認,各宗派有很多不一樣的看法: 1.依應成,若是無明必然是二我執,然若是二我執不一定是無明。原因是二我執包含 心王心所,而無明純粹是心所。 2.若是中觀自續或唯識宗,認為無明有分兩類,有“對於實相愚昧之無明”與“對於 業果之無明”,此二類。其中對於實相之無明即是二我執,對於業果愚昧之無明即是毀謗 因果。 3.若照隨理行經部宗(與唯識宗共),其對於實相愚昧的無明只有‘補特伽羅我執’ ,無‘法我執’。 4.若是隨教行經部宗(可與毘婆沙一起看),認為無明是無我慧(緣補特伽羅,了解 補特伽羅為無我;無明同樣緣補特伽羅,但執補特伽羅為有我)的正相違,且無明不是屬 於慧心所,故又把例如五見─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見、戒禁取見、邪見─的情況排除 掉,所以在隨教行之經部宗和毘婆沙,認為無明不等於壞聚見,因為壞聚見(薩迦耶見) 是慧心所,此中辨認無明為無我慧之正相違,且又不是五見,剩下的部分就是他們認為的 無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5.7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