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Buddh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版主說有「咒」人斷手斷腳的情況,並請大家參閱本板#1PE0L2OC
yaqqq: 其實板上很多有智慧的人,都有勸說過。 01/06 01:14
yaqqq: 但因緣未成熟就又沉默了,甚至被「咒斷手斷腳」都沒發聲#1P01/06 01:16
yaqqq: E0L2OC (Buddha),我看了都於心不忍,但這就是菩薩道,真 01/06 01:16
yaqqq: 的很佩服。 01/06 01:16
不就是指C某人? 版主斷章取義不說(我會論證,別急),倒是請問,都隔不知幾個月了,我沒找你yq說話 ,你不具名遷到我幹嘛?而且你栽贓說我「咒」(盼望受詞獲到惡報)人斷手斷腳。 因為:當初我同樣「不具名」指出曾有「瞎掰亂講關於佛國不可思議」的經文內涵的情況 ,版主說我引戰,將我水桶。怪了,你yq怎麼執法的?解釋一下你的行為跟我的行為 不一樣在哪? yaqqq當初還大言不慚「解釋」說: 作者 yaqqq (^^) 看板 HumService 標題 Re: [申訴] Buddha版主yaqqq胡亂認定、判決不當 時間 Sat Nov 18 16:22:42 2017 ─────────────────────────────────────── 佛法板板規 五、無故引戰 若對方沒與你交流、沒與你說話或辯論, 你主動去抵毀、明酸暗酸等任何有關人身傷害的言論。 =========================== yaqqq做的不就是當初他自己禁止的事? 本題檢驗: 我這次「又」「無故被暗酸」(yaqqq自言的引戰)的事件中, 在談學佛法歷程的我,有與yaqqq交流嗎? yaqqq就紮稻草人來扭曲我文意以求酸我的「人身傷害」(這四字請見上述yaqqq的說詞) 更別提:各位比較一下: 我被水桶的「佛國不可思議」被亂解的「對方」,也出現在當時同一篇文章的「更早先」 的箭頭處,說三道四之餘,讓我想到他以前對「佛國不可思議」內涵的胡說八道-- 我跟對方在同一篇文章的推文中啊!--但yaqqq認為「這情況就是屬於他沒找你說話」! 那現在可好!依照yaqqq自己的邏輯:我有找yaqqq說話嗎? 有嗎? 那麼yaqqq自己在做什麼當初他桶人理由一樣(甚至更超過,yaqqq認為我「咒」別人-- 又要抹我灰囉?)的違規行為?要不要同樣自己公告桶自己四週? 請yaqqq回答。 此外,我當初文章是針對即便所謂屢屢口稱修六度波羅蜜(包含其中的忍辱波羅蜜)、 也信受佛陀與哥利王切截身體事蹟的佛教徒中,說實在話比較頑固一些的佛教徒, 我想「請問」、(邏輯上說的)「設問」,如果遇到黑道兇殘的時候,自己當下的心境 會是如何?設想模擬一下。 然後我猜,某些網友(如同yq版主屢次吹毛求疵處罰我一樣)極可能將忍辱波羅蜜的悲心 放下/拋諸腦後。這是我的猜想,如果我猜錯,版友們回答說我猜錯了即可-- 但yq認為以上的「設問」,「挑釁」了版友,判決水桶四週。 如同我C某人也可以被詢問來請我設身體會,如果我遇到了黑道的斷手斷腳、或遇到惡靈古 堡的殭屍撕咬之類,我會不會懼怕?如果我「向來高唱」我很有勇氣云云,別人拿如果我 遇到黑道被砍手腳的情況來設問,然後猜測我大概怕死了云云(我要嘛說怕要嘛說不怕) ,這叫「挑釁我」? 不算吧?但yq又怎麼吹毛求疵只求桶我的? 然後回到現在: 從我當時語句,到底是怎麼能正常解讀得出我「盼望那些網友獲得被黑道殺害的惡報」: 「你們會斷手!你們會斷手!.....?我的邏輯意思明明是一個if-then的設問,而 「then」所請教設問的是「這種假設情況下的『心態』」、「心態」、「心態」。 yq的國文應該沒那麼差,但為何要曲解我當時的文義--用來當藉口以在當時桶我四周。 這就彼此心知肚明了。 幾個月後又故意造謠用上「咒人斷手斷腳」這種轉述,取代我當時的「設問」修辭脈絡? 你yq的不公正行為,要不要像rabbit網友說的一樣,你乾脆當個純粹版眾就好? 你這次靠栽贓來挑釁我,你自己先水桶自己吧? ps.yq「主動爭取參選增加治理範圍」的佛教版的情況也一樣靠吹毛求疵來亂整我。 淨空法師的那段法語明明就講「反對夏蓮居會集本」(的少數人、亦即那一小撮人)是 「基於反對淨空」。淨空法師向來可沒說有哪位法師是「基於理性思辨」才反對 夏蓮居會集本。 世上有很多人,淨空法師不可能在一篇演講中用上述他「已經清楚表達的陳述句的邏輯」 來累贅說「日後例如自然法師、例如法藏法師、例如那位po文的大乘網友..等等都是反對 我」,但是從有清楚邏輯觀念的人,都可以「據淨空法師的原本陳述句的邏輯」來推論得 知: 「依照淨空法師的邏輯」,那位大乘網友引用法藏法師反對夏蓮居會集本的事例, 乃是淨空法師所說為了反對淨空法師的情況。 而且淨空法師的法語也講了:反對夏蓮居會集本,會使惡報發生。 邏輯上,「法藏法師、該名網友」反對夏蓮居會集本,會使惡報發生。 這在邏輯上非常嚴謹可以推論得出。我也用恭敬語氣指出這個邏輯推論的結果。 yq大概認為(靠他的凡事朝向只要能瞎解成C某人違規達成報復目的、 就恣意儘量往能桶C某人的方向瞎解)終於能大整我一下了。 現在我請至少不像yq(跟他的某些快樂夥伴)那麼蠻橫的其餘網友評斷一下, 以上我所謂違規的句子,難道算yq用曲解式的吹毛求疵標準說的 我造謠說淨空法師沒說過的話、有「誤導大眾」之嫌云云?然後桶我半年。 yq自己在數個月後用不具名(這不重要,因為我當初也「不具名」但照樣違規) 造謠說我「咒」人斷手斷腳相比咧?我在佛教版那篇有推論邏輯,yq的邏輯在哪? 只為了針對特定他看不慣的網友。 這次又出現已經一再驗證的情況了。yq腦袋中認為那時的設問語句是「咒」人斷手斷腳。 把這個他栽贓的情況,在數個月後的今天又提一次。這就沒有「誤導本版網友們」之嫌? 你yq自己這麼些個針對我來挑釁的嚴以律我、寬以待己行為, 如果你真的客觀的話,你都不知該判你自己入桶幾次了。 (你以為你這種心一橫,反正老子亂解讀某人的意思,說你就是挑釁、說你就是引戰的 恣意方法,如果其他人取代你當版主來照樣施展你這套「還施彼身」,你就不會入桶?-- 所以你才必須緊坐著本板版主位子--比喻:啊我就選上了啊、我的快樂夥伴們人數多啊、 不跟你講理啊、就是曲解你意思、擴張套用板規等等來說你違規來整你那你咬我啊-- 是不是?) 但你不會放掉手中用來整我的「版主統治權」,你要佔著版主位子才能用來公報私仇 (因為你沒當版主前的一些言論就被我銳利地彰顯過你論述有誤,你面子大概不爽了); 你才沒有你在某篇文章中所謂倦勤呢,不然同時擔任第二個版版主當假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8.86.1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a/M.1515212935.A.1C3.html
s8402019: 這是你們兩個之間的事,私信解決。 01/06 13:50
人:涉及本板公權力執法者版主 事:涉及版務的執法不公(的至少算「嫌疑」)與否 性質:具有公共性 這怎會靠私下通信「(就可獲得公正的)解決」? 而不「資訊透明公開」的講清楚? 你的想法很奇怪。多練習一下思辨吧。
yenbean: 所以你覺得其他人當版主就會對你的留言視而不見,版友檢 01/06 13:53
yenbean: 舉不處理就是ok的意思嗎? 還是永遠是別人針對你,而不是 01/06 13:53
yenbean: 你留言問題 01/06 13:53
RungTai: 白恐時代 只要有人檢舉就是有罪 二樓是想這樣? 01/06 13:57
yenbean: 所以檢舉功能和版主其實是好看的意思嗎? 01/06 16:49
凡有質疑警總濫權作風的觀點,則依你上述意思,你的思維邏輯是:不然,難道 警總時代的檢舉功能其實是好看的意思嗎?重點要看執法者是否亂套規定公報私仇。 你再思考看看RungTai詢問你的角度。
yenbean: 無言 01/06 18:11
CassSunstein: yaqqq只須公平適用他對無故引戰的解釋 自己入桶.. 01/06 18:21
CassSunstein: 我在此依你說的檢舉不是擺好看的 檢舉yaqqq違版規五 01/06 18:21
CassSunstein: yaqqq自己說過的1.無故對人2.酸言酸語(你"咒"人喲)~ 01/06 18:33
借用我回覆給其他網友的淨空法師法語的情況(詳細可參下一篇我的回文): 而且,看來,自然法師啦、法藏法師啦等等佛教界少數人, 大概仍會維持既有的「反對會集本」的立場-- 這下麻煩了,淨空法師(如同yaqqq用來暗酸我的)「詛咒」的「前提->結果」 就誠如淨空法師「認知、主張」的「惡報」情況了。 淨空法師可不是像我一樣「設問」如果遇到惡報的時候,是不是因為疼痛會把忍辱波羅蜜 丟一邊的「心態體會的詢問」--淨空法師的邏輯上(除非你們假設淨空法師完全顛三倒四 ,不然淨空法師邏輯)真的就是主張: 「反對會集本」的那一小撮人「會得惡報!會得惡報!會得惡報!」-- 同樣基於立場決定腦袋,部份網友想必如同因為大「悲」咒屬於自家內容,所以跳針無視 使用虎豹皮一樣摧殘累世親屬頗不慈「悲」一樣、同樣無視自家北傳的淨空法師在做的詛 咒行徑。 反而,我卻被yaqqq造謠說我「咒」人的當初句子意思。 大家自己去讀我當初的if-then設問句子,可沒主張「大乘網友會被斷手!會被斷手! 會被斷手!」--結果這被造謠扭曲說叫我「咒」網友斷手斷腳! 凡是假設若會這麼想的網友們的腦袋思維,如果不是徹底的閱讀能力的欠缺, 那就是有意公報私仇,在我沒找對方說話的情況下,與其自己對C某執法時, 執法標準上自我矛盾地去實行對網友無故的明酸暗酸罷了。 yaqqq不自己有擔當點、判自己入桶嗎?就依他自己對版規若是公平一體適用的話。 ※ 編輯: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1/06/2018 19:3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