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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 引述《penetrating (嗡嘛呢叭咪吽)》之銘言: : : 其實你有沒有,別人也看不出來。 : : 即使你有,你自己也不一定能辨識出來。 : 這邏輯大謬,接近耍賴。 : 我就引用你自己的邏輯..... : 那我也說你吃雞排、喝奶茶會失去正念,但你有沒有失去正念別人也看不出來。 : 即使因為吃雞排、喝奶茶而失去正念,你自己也不一定能辨識出來。 : 所以你吃雞排或喝奶茶都是大大的不對! 吃雞排、喝奶茶,剛好都是我不會做的事。 為了口欲而吃,本來就不是正念,如果我吃東西是為口欲而吃當然不是正念 為了喝酒的爽快而喝,也不會是什麼正念。 你要認為是耍賴就耍賴,我也不太想繼續討論了。 : : 但是我不會告訴你一定有或沒有,也不想與你爭辯這個。 : ^^^^^^^^^^^^^^^^^^^^^^ : 因為你也不確定,而且也無根據。 因為我說有或沒有,就是抬槓個沒完沒了。 : : 我認為也是一種取樂, : : 1.但是吃小吃和飲酒比起來,飲酒的風險比較大。 : : 2.五戒有飲酒這條戒,沒有吃小吃這條戒,除非你受了更嚴謹的戒律。 : : 3.既然受戒就必須守戒,要不然受戒又違背自己的諾言,這樣何必受戒呢? : : 就是因為我說這是我個人抉擇,所以當然是我自己加的, : 簡單說就是無根無據,用自己的想法加諸於經典之上。 : (每個人都這樣各自加自己的意思,佛教就完了) : : 但是我也是參考部份經論和前人所言。 : 但你卻提不出根據。 成實論不是根據?弘一律師講的不是根據? : : 《成實論》:若眾生非妻與之行淫,是名邪淫。 : 所以你認為,男女朋友作愛是邪淫對嗎? 是。 : : 我不會去做這方面的職業,更不會拿槍。 : : 因此,這道題目對我來講,不會成立。 : : 如果說遇到類似情形,我大概會讓他失去能夠傷人殺人的能力, : : 但即使不小心意外讓他死了,也不是我的初衷。 : 我早知道你會再次逃避問題啦。 : 我假設你剛好是一代大俠的前提,你說你不會是大俠。 : 再假設你剛好有槍的前提,你不知怎辦,就說你不可能會有槍。 : 那我若假設若有個人手邊有槍,他要怎辦? : 你一定又說,你又不是他怎麼知道怎辦。 : 我論, : 你自己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 殺之-你認為犯戒,不殺-你又讓一群人喪命,於是你選擇逃避這問題。 : 你選擇:我不會有這種假設,我不可能有這情況,我不是別人我怎知..... : 現在讓你慢慢想你都不知要怎辦,意思就是萬一遇到這情況,你完全就不知所措了。 哪裡遇到這種事,還剛好都沒有轉圜的餘地, 只能一擊必殺、剛好只能射頭、還沒有時間去找援助或其他方法、 還能知道剩下多少時間、還剛好我手上有槍、又剛好我會用槍....。 能做到以上的大概是特種部隊、反恐部隊... 對不起,想要往修行路上走的我,會想遠離這種職業。 ~~~ 前面還有個妄語來挽救絕望的生命的。 為何不是用真實語來挽救絕望的生命?為何一定要用妄語來挽救? 妄語挽救以後他發現你騙他是不是又要自殺? 就算他要跳樓了,一時情急之下,騙騙他之後也最好正確的開導, 才有可能永絕後患、人格正常發展。 : : 我個人覺得做這種事,會有種偷偷不要被人發現的想法, : : 這個偷偷地感覺,會有種潛在隱隱危機感、覆藏感, : : 而且這種感覺很可能延續到之後的生活中。 : : 這沒有任何根據,要說根據就是敝人根據日常經驗歸結, : : 做事情的確會影響日常生活的感受。 : 偷偷地感覺,會有種潛在隱隱危機感、覆藏感,延續到之後的生活中? 你去做一件,秘密、危險性高、無法對人啟齒、 可能有一天被人發現、可能被法律制裁的事情,有沒有可能有後遺症? 那些當間諜的,難道不想要安定的生活、不用擔心有一天被發現被人做掉? 美軍越戰退伍士兵是不是很多精神上有創傷症候群(PTSD)。 : 你想像力真豐富,你把你根據日常經驗歸結來當成真理,來認定犯不犯戒? 你是問我陰暗面的部份,又不是問我犯戒的部份, 拿回答陰暗面的部份,說這是回答犯戒的部份,這.... : : 幫助弱勢,個人是不會用這種方式來幫。 : : 大概會協助他報警處理,在能力範圍內給予生活上物資或其他方面的協助。 : 是啊,你堅持這麼做,然後警察拿富人沒辦法,當事人沉冤受害損失。 富人還來偷你?警察就一定會包庇富人? : 窮人被追債,你剛好又沒有多餘的錢給他,把結果讓他走上絕路。 : 財物你能給多少人?若你愿意資助,我能找出許多需要幫助的困難家庭。 看他可憐也要看情行吧。 本來就沒有說一定要幫助多少人, 難不成你非洲難民、中東戰爭那些全部都要幫喔? 你只是一個人,你一天只有24小時,你有自己的煩惱和事情, 哪有說要幫到什麼程度才合格的道理? 本來就各人有各人的的因緣,別人破產你也要攬到身上? 別人家裡怎樣你也要攬到身上?哪有這種事? : : 南傳應該是有罪,因為這樣就是盜。 : : 北傳有開緣, : : 菩薩見惡官盜賊,奪他財物,以慈悲心,隨力所能,罰治奪取,還所有主,不犯。 : : 可是,我不是菩薩,無法做到無私慈悲心, : 「見惡官盜賊,奪他財物,以慈悲心,隨力所能,罰治奪取,還所有主,不犯」 : 你有沒有慈悲心跟這經文有何關係? : 你的意思是,有慈悲心者,就可以這麼做,不犯罪? : 無慈悲心者,做這樣的事,就犯罪? 我的文意,這行要和下面的文字一起看,又不是讓你拆開成一個慈悲心, 意思是菩薩有相應的慈悲心、智慧、能力、能善觀因緣權衡利弊得失是否該這樣做。 而一個凡人,不是心裡貪嗔癡,或是對因緣判斷錯誤, 自己都搞不定自己了...一堆俠盜都是被人緝拿的。 : : 而且於那個因緣下適不適合偷盜並無法善觀, : : 我如果去偷盜,會有種陰影或是帶著一種義嗔去偷。 : 「帶著一種義嗔去偷」那是你! : 我並沒有把這個作為前提! : 若大俠偷盜原失主的東西還給他,他能帶什麼私心,你來說看看! 有可能的私心:成就感、優越感、自負感、希望被感謝的想法、想要名聲、 嫉惡如仇(嗔)的想法。 : : 而且好好處理不需要偷來偷去,這形成種風氣對社會來說並非好事, : : 也很容易演變成怨仇。 : : 我大概就協助他報警處理追回錢財,或給予他一些生活上的幫助。 : : 說道錢莊,一個正常人去借錢莊是不智之舉, : : 如果不是去借錢莊,大概也不會這麼趕。 : 但那人拿回他的傳家賣了,就能還錢莊了,就沒事了。 : 你卻說正常人去借錢莊是不智之舉,所以你寧可堅持讓大俠不幫他拿回. : 而讓他走上絕路,學學教訓。 : 再冷言:「如果不是去借錢莊,大概也不會這麼趕」? : (前提是有大俠能力,但我相信你會自動跳過前提說"我沒能力"), 難道不偷就一定拿不回來?報警就一定拿不回來? 誰說這樣就會走上絕路? 大俠勒?看太多電影了。 : : 拿回自己的東西,如果是依靠偷、搶,這種途徑, : : 沒有幾個人是能不帶嗔恨等負面情感的。 : 所以重點是因為會帶有嗔恨等負面情感? 你說不算抱仇,意思就是沒有以嗔念驅動你的行為, 那麼我說沒有幾個人是能不帶嗔恨等負面情感的,是蠻合理的。 : 笑話,那我問你,你東西被搶走,你帶不帶嗔恨等負面情感? 我的話,應該不一定,有時候能做到,有時候不能做到。 一個想要往無嗔邁進的人有什麼不對? : 若你帶嗔恨等負面情感,那是否證明你犯罪? 不算阿。 : 若你不帶嗔恨等負面情感,你應該也不會去報警什麼的吧, 報警的動機,可以是為了看看有沒有機會把錢追回來。 : 希望你不是睜眼說瞎話....若是真的,很想認識這樣的奇葩。 : : 別人怎麼樣我不想去深究, : : 但我會用讓自己心平氣和的方式。 : 什麼方式?說說看! 先追追看,或報警。 : 有搶匪當面拿走你的東西,你會不會追著他把東西搶回來?還是讓他走? 如果是現行犯,我會追追看,並且看看有沒路人幫忙, 但不會強求一定要的回來。 : 不要再逃避問題了,正面回答如何? 已經很正面回答了。 : : 「非時」「非地」「非支」 : : 若依照其中有一個成立有算邪淫,你覺的? : 問你的問題,沒有一句回答,現在來反問? : 你既然要說「非時」「非地」「非支」,那我依你。 : 我就問:若同性戀沒有「非時」「非地」「非支」,犯邪淫否? : 我論沒有,你呢? 你上文說同性戀發生關係,同性戀性行為有沒有「非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52.50 ※ 編輯: penetrating 來自: 123.110.52.50 (10/06 09:27) ※ 編輯: penetrating 來自: 123.110.52.50 (10/06 09:27) ※ 編輯: penetrating 來自: 123.110.52.50 (10/06 10:25)
tiano:女同志的性行為應該無「非支」吧? 10/06 12:36
tiano:我一直跳針啊!因為這討論串的同性戀顯然聚焦在男同,忽略了 10/06 12:39
tiano:女同。 10/06 12:39
tiano:也許可以想想女同無犯非支、非時、非處,但還是承受污名,再 10/06 12:42
tiano:思考佛會怎麼對整個LGBT社群說法? 10/06 12:42
tiano:畢竟古印度當時當地並無現在的LGBTQ… 10/06 12:46
tiano:古印度的一夫多妻制,也可以做到無犯非支、非時、非處…… 10/06 12:52
tiano:但現在我們社會多已無法接受一夫多妻制了 10/06 12:52
Brahmaheart:是台灣社會,不是現在社會 10/06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