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vepce (求真求圓融求和平)》之銘言:
: 先回應兩個問題:
: 第一:喜食肉是不可意果之因:
: 南傳餓鬼事經 四 籾殼鬼事
: " 一 「或者食穀殼,更食己血肉,汝食排泄物,不潔又不快,此為何業果?」
: 二 「前世我殺母,又為惡商人,我喜食肉食,妄語且欺人。"
: 你說"喜"食才是重點,好! 那我依你。那請問一下,為什麼他不說喜喝水? 喜吃菜?
: 喜吃飯? 卻要說喜吃肉?
: 再來,可不可以幫我找一下,喜吃菜去當餓鬼的經文?
我才疏學淺不太清楚有沒有「喜吃菜」的經文。假設沒有好了。
(但就算沒有,但假設若有素食者萬一「貪求蔬果的甜味」而吃素,這在佛理上沒障礙
修行嗎?所以姑且不論經律有無「喜食素」,這種「喜孜孜」的心念,總是不宜)
可是關鍵是,這不妨礙南傳餓鬼事經「並沒有」指摘「以平常心吃淨肉」的情形啊。
該經是指摘「喜愛」肉食的人。
這干「平常心」吃淨肉的人什麼事呢?不是嗎?
配合阿姜查尊者的法語,以平常心吃淨肉、為了維持色身(你無須爭辯說『硬是用吃全素
來維持色身』)而吃淨肉,如法。但「為了貪求」(這不就是該經說的「喜」嗎)美味
而吃肉,則不如法。
因此如果在概念上清楚,就不會混成一團了。
我已經貼過阿姜查的法語,應該不必再貼一次了。
: 第二: 提婆達多以五法為道,素食非破僧。
: 五分律卷第二十五(彌沙塞)
: "其眾中三聞達多最大聰明,語調達言:「沙門瞿曇有大威德,其僧云何而可得破?」
: 答言:「我當於僧申明五法,應盡壽持:一、不食鹽;二、不食酥乳;三、不食魚肉
: ,若食善法不生;四、乞食,若受他請善法不生;五、春夏八月日露坐,冬四月日住
: 於草菴,若受人屋舍善法不生。此摩竭鴦伽二國人皆信樂苦行,我等行此五法,從者
: 必多,足以破之。」"
等一下。
你的意思難道是做了「這五件」因此是苦行。若「只做『一件』:吃素--就不算苦行」?
那把這「一件」事從「素食/斷食魚肉」換成梵網經菩薩戒A'版當對照組囉:
「為了長養謙卑心」(如同素食派所謂「長養慈悲心」)而假稱佛制定糞掃衣的律令--
所以後世來一個偽經作者將菩薩戒內容設定為「全體菩薩行者都應該著糞掃衣」算了。
反正依你邏輯,只有提婆達多「一項」不算苦行,要達到「五項」才是苦行。
好啊!那就假設對照個「只有一項:著糞掃衣--但允許住屋舍、允許吃淨肉,
所以『綜合來看不算苦行』」的A'版菩薩戒。
然後--彌勒菩薩收受金縷僧衣,就被跟素食派裡的頑固派一樣莫名其妙的糞掃衣派裡的
頑固派一樣「痛心疾首」大呼「聖教衰微」啦!!!然後頑固派說,我們是基於「長養
謙卑心」,「不是基於苦行喔!!」,才對彌勒菩薩痛心疾首叭啦叭啦.....
?????
所以,如果高唱「制為戒」干涉其他行者吃淨肉,就算只有一項「吃素」,
難道就豁免被佛痛罵?邏輯不通。
: 雜阿含經卷第十八
: "尊者舍利弗問月子比丘言:「提婆達多云何說法?」
: 月子比丘語尊者舍利弗言:「彼提婆達多如是說法言:『比丘心法修心,是比丘能
: 自記說:「我已離欲,解脫五欲功德。」』」
: 舍利弗語月子比丘言:「汝提婆達多何以不說法言:『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
: 離瞋恚心,離愚癡心,得無貪法、無恚法、無癡法,不轉還欲有、色有、無色有法
: ,彼比丘能自記說言:「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耶?
: 』」"
: 你說提婆達多的目的不一定要用苦行,用素食就可以扳倒佛陀。這兩段話就可以提出反
??????????
: 証。
我原句沒有如你誤解的這麼說啊。
我當初是說提婆達多倡言要佛陀將斷食魚肉「制為戒」。
如果不牽涉到制斷食魚肉戒,就沒事。
所以你搞錯我的立場與原意。
: 第一段不是明說,就是要用苦行號召比丘嗎? 再來,第二段是談到修行方法。提婆達多
: 的修行法是離欲,當比丘能自記離欲時就是解脫了。這表示他的方法就是要以捨欲為目
: 的。 所以才要盡形壽行五法不是嗎?
佛陀根本不在意誰自個兒修自個的苦行,不是嗎?佛的開罵,跟提婆達多「若換成是
『建議』眾僧『自個兒修』苦行」,將會無干啊!搞不好還稱讚呢!
不然,大迦葉就是「自個兒」修苦行(內容包含提婆達多的五法),佛陀幹嘛稱讚呢?
像素食強硬派一樣「制為戒、制為戒、制為戒、制為戒、制為戒、制為戒、制為戒、制為
戒、制為戒、制為戒」,要佛制定「斷食魚肉『戒』」--這種愚癡知見,才被佛陀罵。
你怎麼老是跟我雞同鴨講。你要不要把上兩行自己默念10次?
就算(例如大迦葉)「把五法全部『自個兒做自個兒的』」反而被佛稱讚!
大迦葉身體力行提婆達多的五法耶!!!
但是(在法華經這部被法上比丘、大乘比丘論證的偽經中,修菩薩道被授記為未來佛的)
大迦葉可沒有高唱「全體僧人應長養慈悲心」所以在「任何一本律典(暫勿引用有偽經
嫌疑的『北傳梵網經』)」中勸請佛陀制定菩薩戒:素食喔。
並無此事。所以咧?道理你自己想。
(若是自個兒修)苦行,佛不認為是問題。
: 你若只有不食魚肉,還是一樣躺平睡好床,一覺到天亮,還是往長春,春天等素食店大
: 快朵頤,還是豐衣足食,穿金戴玉,下午茶,宵夜少不了。請問這樣要怎麼斷欲呢?
: 所以光是只有素食,絕對不夠,不符調達的修行標凖。因此,把提倡素食說為調達同路
?? ????
: 人,是破僧者,不符合實情,是一種污賴,毀謗的行徑。尤其我已提出証明,在家居士
????
我又沒那麼說過。你自顧自以為證明得很起勁......跟我何干?
: 無有破僧的能力,在此嚴正警告,請約束自己的行為。
你的毛病在張冠李戴。這很不可取,依你邏輯:你同樣請約束自己的思維。
我沒主張過「在家居士」破和合「僧」。你不要腦補我以前句子的主詞。
我當初是提醒:持斷食魚肉戒謬見的僧人,依其中頑固派的頑固程度,
大概不欲跟吃淨肉的比丘共食,以及無法合誦有偽經嫌疑所登錄的斷食魚肉戒。不是嗎?
這恐怕破了僧團的和合。行為主詞依然是「僧人」,不是「在家居士」。
有時候我寫的「..的人」、「...素食派」,我沒有寫出的主詞是僧人或俗人,
則請你不要自作主張替我決定去安一個「在家居士」的主詞。
至於持斷食魚肉戒謬見的那些頑固派「居士」,破壞的是「全體居士」間的和合。
明明佛教徒吃淨肉也如法,頑固派吃素居士偏偏在一旁痛心疾首、說三道四、以非法非律
的謬見誹謗佛陀聽許的淨肉食用。
ps.所謂提婆答多同路人,可以指(如同提婆達多之流比丘在僧界、因此提婆達多之流居士
在居士界)分進合擊的情況。要當提婆達多的同路人去效法提婆達多的斷食魚肉予以
「制戒化」的主張或從旁聲援的思維,不必非要剃光頭出家不可才能當同路人。
簡言之:若是提倡「自個兒吃自個兒的素」的素食提倡者,不是提婆達多同路人。
因此,我哪有如你亂戴帽子所自彈自唱那樣?
不然提倡(在不背書北傳梵網經的南傳三藏裡,既然顯見佛並沒有制斷食魚肉戒,
因此就算所謂提倡素食,程度上頂多是鼓勵)素食的彌勒菩薩,
難道「依照被張冠李戴」的邏輯,因此是提婆達多同路人?南傳可沒有這麼邏輯昏頭。
素食派裡的溫和派(例如可敬的紅氣球網友)們,相信「自己管自己吃素,但不認為斷食
魚肉這個規矩該屬於管到全體菩薩行者的戒律」的正確知見,因此並非提婆達多同路人。
反之:
Those who「像提婆達多一樣」主張「素食/斷食魚肉」是「戒」的素食派裡的頑固派,
我才論證說是提婆達多的「斷食魚肉『戒』」同路人。
這樣你懂了吧?你不服這個邏輯論證嗎?
: 我說C大, 你不是學有專長的學者的嗎? 怎麼會如此不通情理呢?
: 再看經文。所以,舍利弗才會說,"心法善修心,離欲心,離瞋恚心,離愚癡心....",
: 而不是像調達說的類似以石壓草而達到"定"非慧,以後仍會退的方法。
: 另外,以五法取代八正道,這不用論說,律中就可看到。
以下六行是印順法師(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89期 (1980.10))的觀點:
提婆達多的弟子月子比丘,來見舍利弗。舍利弗問起:提婆達多怎樣的說法教化?月子說
:「提婆達多如是說法言:心法修心法,是比丘能自記說:我已離欲,解脫五欲功德」。
舍利弗批評說:「何不說法言: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離瞋恚心,離愚痴心,……自
記說言:我生已盡」(『雜含』一八‧四九九)!同樣是「修心」,但彼此的著重不同,
也就不免成為不同的派別。這如弘忍的「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被慧能修改為「本
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就流為北禪與南禪的對立一樣。.................
........
ps.弘忍恐係神秀之筆誤
: 十誦律卷四
: "提婆達多後時到諸年少比丘所,以五法誘之,語諸比丘:「汝盡形壽受著衲衣、盡形壽
: 受乞食法、盡形壽受一食法、盡形壽受露地坐法、盡形壽受斷肉法。汝等行是五法,疾
: 得涅槃。」復語諸長老上座比丘:「佛已老耄年在衰末,自樂閑靜受現法樂,汝所須事
~~~~~~
提婆達多說行此五法效率「快」(「疾得」涅槃)。
假設效率為x,素食強硬派實行提婆達多主張的1/5,所以姑且假設效率也有x/5是不是?
所以你不要自己腦補上述律文沒有講的「提婆達多認為行五法『且拋棄八正道』疾得涅槃
」。
雙引號內命題,是你自行創造的腦補。
你若不服氣,試想一個對照組情節:
「行提婆達多的五法」但「殺人、妄語」,提婆達多就算想自立為佛門第二個太陽,
有這種「吃素、林下住、著糞掃衣、乞食、每日一食」但「殺人(但不吃人肉與一切肉--
素食派所謂長養慈悲心嘛)」的弟子,提婆達多也會氣瘋了罵他說「你搞什麼東西!
別壞了我名聲,你這樣牴觸八正道的行為,就算盡形壽行五法,哪能疾得涅槃?
你只是一個『盡形壽行五法的殺人犯』罷了;真倒楣有你這個笨蛋弟子」。
不是嗎?
OK退一萬步而言,先不談殺人重罪,改成「吃素、林下住、著糞掃衣、乞食、每日一食」
的提婆達多弟子情況好了,他「乞食、乞蔬菜素食、每日上午一食,穿著糞掃衣、
在林下住--然後下午『坐著打起瞌睡』<--這就是一種拋棄八正道:ex.拋棄正念的行為,
所以照某人觀點,提婆達多不會怪罪這名弟子囉?(如同『宰予晝寢』的例子)」--
假設提婆達多看到「印度宰予」,到底會同意說這名「盡形壽行五法,只不過每天下午
睡大覺」的弟子照樣「疾得涅槃」?還是大罵這名弟子「朽木不可雕也」???
有正常腦袋的人們都「體會」得出來。
所以不要自行腦補:「提婆達多高唱斷食魚肉戒但主張拋棄八正道」所以提婆達多是癡人
、「如今素食派裡的強硬派高唱斷食魚肉戒但主張維持八正道」所以強硬派不是癡人。
律文哪裡有寫提婆達多「拋棄、捨棄、放棄、否認、否定、質疑、指摘(動詞隨你選)『
八正道』?--你複製貼上有「拋棄八正道」這類律文再說
(而不是拿上述無干的律文亂連結你的腦補)。
至於提婆達多若是或許自以為行八聖道但「誤解了八聖道的內涵、因此只是閉門造車」,
那是另一回事。
也就是:如果提婆達多犯了兩種錯--(-A)沒搞懂八聖道與(-B)牴觸佛陀「讚許素食、
也聽噉淨肉」的寬容精神。提婆達多做了兩個錯事。
結果素食頑固派以為「證明」了提婆達多做的(-A)非法非律,那麼(-B)的非法非律就
視而不見或是夠格自動漂白被素食頑固派拿來繼續鼓吹(再配合偽經嫌疑的灌輸)了嗎?
: 我當相與。」爾時提婆達多,非法說法、法說非法、非律說律、律說非律、非犯說犯、
: 犯說非犯、輕說重、重說輕、有殘說無殘、無殘說有殘、常所用法說非常法、非常所用
: 法說是常法、非教說教、教說非教。"
: 這不是說調達認為這五法是速成法,八正道那種要斷惡的太low太慢了嗎? 再加上雜阿含
上一部分已經論證你在腦補。
提婆達多想必是主張以八正道(若他資質有限沒全盤理解,那是另一回事)加五法
(比單純行八正道)更快--況且也有聖弟子這麼「僅僅要求自己,而不是認為制戒要求
全體僧人」做提婆達多的主張了,例如大迦葉所行--請問在你的「不放眼於『制戒與否』
、只斤斤計較『苦不苦行』」的脈絡中,你怎麼自圓其說「苦行的大迦葉」這個反面例子
?--
你一直沒搞懂關鍵是佛是罵提婆達多妄想勸佛「制戒」,以戒律模式將全體僧人都要求做
大迦葉的行為,就莫名其妙了!這種古之提婆達多(與今之坊間素食頑固派)簡直愚癡。
所以如今你可以理解你閱讀律典文義上哪裡出錯了吧?
: 所述,可以判定論所說並無不妥。
所以,可以判定你引的某些論所說,不妥。
: 再者,這個行五法疾得涅槃或疾得泥洹的句子,律中共出現五次。比三次還多。可見連十
: 誦律都要跟你說,五法不是只有一法! 很重要,要說五次!
: 另外談一下腦補,要知道文史類的論文,本來就是依據一些蛛絲馬跡推論的,一定會有很
: 多腦補的情形,尤其以這種年代久遠,根本忽視歷史的印度的佛教史為研究目標。因此,
: 印順法師也有很多我不認同的腦補的地方,嚴格說,每個學者都在腦補。至於你呢,被推
: 翻的腦補文還不夠多嗎? 所以,重點是合不合理,合不合佛法,能不能為人所接受。像你
固然甲有甲說、乙有乙說,且乍看之下甲乙各自不服對方、各有辯解。
但這不是無法分析的一片口水、而其實可以「對照對方的情形去推演看看合不合理」。
我們也無須看到印順法師的名號就盲目聽從。
但問題是:印順法師的推論你找得出邏輯漏洞的「自我矛盾」嗎?
但你的推論有很多漏洞(下方會舉例)的「自我矛盾」,導致很難救援你。
經過對照推演,依你邏輯所對照的模擬類型。可見你反駁的不合理、不合律典中的佛法。
如上各段落所示:
例如「把提婆達多的苦行五法都做了的大迦葉」、假設「行五法但晝寢的提婆達多弟子
是否照樣被罵」、設若「跟僅僅『制戒要求吃素』一樣僅是提婆達多五項要求中的一事
一法一樣,若僅僅制戒『一事一法』:糞掃衣,但仍可住房舍、食酥油等等,所以:
既然著糞掃衣此一事一法看來合於正律,還不足以算苦行--
那麼,依你邏輯請問你:所以彌勒菩薩收受金縷衣!真是不如法囉」等等結論囉?--這是
在你的推論下根本諸多說服不了人的對照組結果。
: 這篇,就是標凖用自己的角度解讀調達,不多看經,不依論,還說論不夠力。只用自己珍
: 愛的經文強說。其實也不能不說是腦補。
: 最後,你其它的反駁也不夠力,那個你所謂的德國邏輯就算了吧,其它的有空再回。
因此你的反駁才不夠力。如上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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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8.8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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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12/29/2017 14:5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