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五戒-2.
時間Sun Nov 16 13:43:25 2003
五戒表解 -- 盜戒
懺雲法師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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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不與而取他物,名之為盜。 │
│ │類分多種: │
│ │一、偷取 │
│ │二、劫取 │
│ │三、騙取 │
│ │四、脅取 │
│ │五、訛賴取 │
│ │六、牴謾取 │
│ │賭博、偷稅皆犯盜戒。印刷品郵件附信,│
│ │亦犯盜戒。 │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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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一、業道重故。謂犯偷盜重罪,豈堪入道│
│ │ 。 │
│ │二、犯國法故。古今各國無不禁盜。人天│
│ │ 大小乘戒悉制為重。 │
│ │三、被盜之人,焦慮憂惱,或致失命。 │
│ │四、違六度背四攝。以彼法先令布施,以│
│ │ 度攝眾生。今則反盜眾生財物,違背│
│ │ 彼法故。 │
│ │五、壞人信心,破滅佛法故。 │
│意│(五戒悉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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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一、約十善業及十惡業,皆先殺次盜。 │
│ │二、殺盜二罪,先害正報,次損依報。反│
│ │ 之斷惡修善,則應先不害正報,次不│
│ │ 損依報。 │
│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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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一、有主物 │
│ │二、有主物想 │
│ │三、有盜心 │
│ │四、是重物(值銀八分以上) │
│ │五、興方便 │
│緣│六、舉離本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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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有極重、重、輕之別: │
│ │一、盜十方僧物,現前僧物者,其罪重於│
│ │ 殺八萬四千父母及五逆罪。 │
│ │二、盜三寶物,師長、父母、發菩提心人│
│ │ 之物罪重。 │
│ │ 盜國營公有財物者罪重。 │
│ │ 盜物值八分銀者犯重罪。 │
│ │三、八分銀以下中罪、輕罪。 │
│ │又就被盜之人苦惱多少,罪分輕重。 │
│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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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開緣有五: │
│ │一、與想(以為人已與己也) │
│ │二、己有想 │
│ │三、糞掃想(極賤之物) │
│ │四、暫用想 │
│ │五、親厚想 │
│ │菩薩見惡官盜賊,奪他財物,以慈悲心,│
│ │隨力所能,罰治奪取,還所有主,不犯。│
│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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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偷盜 │
│ │一、墮三惡道 │
│︿│二、若生人中,貧窮下賤,或多資財,而│
│犯│ 不得自在使用。 │
│﹀│三、苗稼房屋,遭水火霜雹等災。 │
│ │四、他人失物,於己生疑。 │
│ │五、身常受苦,心懷憂惱。 │
│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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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戒盜 │
│ │一、資財盈積,而不散失。 │
│︿│二、多人愛念,信任不疑。 │
│持│三、善名流布,十方讚歎。 │
│﹀│四、處眾無畏,人不敢欺。 │
│ │五、身心安樂,命終生天。 │
│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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