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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戒表解 -- 淫戒 懺雲法師編 ┌─┬──────────────────┐ │釋│染情逸蕩, 污穢交遘, 名不淨行。與己妻│ │ │之外一切男女, 犯不淨行, 是名邪淫。受│ │ │五戒居士應嚴戒之, 又居士若自發心, 亦│ │ │可戒正淫, 名梵行優婆塞(期間久暫, 隨│ │ │自發心) │ │名│ │ ├─┼──────────────────┤ │制│一、淫欲能繫縛眾生, 不令解脫。令眾生│ │ │ 造種種業, 受生死苦。為眾惡之源, │ │ │ 生死之本。 │ │ │二、損自德行故, 染心看者, 越毘尼罪, │ │ │ 何況身犯。 │ │ │三、業道重故, 若犯邪淫, 不堪入道。 │ │ │四、亂靜心故。謂欲火喧心, 令失正念正│ │ │ 定, 不得涅槃, 障正菩提。 │ │ │五、入魔網故。經云此淫欲者, 是眾魔境│ │ │ 界。 │ │意│ │ ├─┼──────────────────┤ │次│菩薩利生, 以戒殺為先, 因殺生極為違背│ │ │利生故。 │ │ │ │ │ │自利修行, 以戒淫先, 因淫念染污淨心, │ │ │障生定慧, 引生眾惡, 受生死苦, 極違背│ │ │自利故。 │ │第│ │ ├─┼──────────────────┤ │具│一、是眾生。 │ │ │二、是正境。 │ │ │三、有染心。 │ │ │四、起方便。 │ │緣│五、與境和。 │ ├─┼──────────────────┤ │輕│就心、境、數, 罪報輕重不同: │ │ │ │ │ │甲就心, 貪心罪重, 瞋癡次之。 │ │ │ │ │ │乙就境, 與尊重之人, 親人犯淫, 罪重。│ │ │ │ │ │丙就數: │ │ │一、暫犯即止 │ │ │二、數犯乃斷 │ │ │三、數犯數斷 │ │ │四、犯而久續。 │ │重│(前輕後重) │ ├─┼──────────────────┤ │開│開緣有三: │ │ │一、若睡眠無所知覺。 │ │ │二、若不受樂。 │ │ │三、無有淫意。 │ │ │ │ │ │在家居士為化眾生, 心淨如佛, 可開方便│ │ │。 │ │ │受八關齋戒日或菩薩戒居士。於六齋日應│ │ │戒正淫。 │ │ │ │ │ │出家僧眾唯遮無開。若犯手淫, 或故意摩│ │ │觸, 皆犯淫戒中輕罪。 │ │遮│ │ ├─┼──────────────────┤ │果│邪淫 │ │ │一、墮三惡道。 │ │ │二、若生人中, 妻不貞良。 │ │ │三、眷屬不得隨意。 │ │︿│四、淫欲為因, 生死為果。 │ │犯│生死者, 包括三苦八苦, 即自生至死, 一│ │﹀│切諸苦。以及死生生死, 輪迴之苦。 │ │報│ │ ├─┼──────────────────┤ │果│戒淫 │ │ │一、諸根調順, 永離喧調。易修禪定, 得│ │︿│ 真實慧。 │ │持│二、人天尊敬, 諸方讚嘆。 │ │﹀│三、戒邪淫者, 未來生中, 父母、宗親、│ │ │ 妻子、眷屬、孝有貞順, 純潔無雜。│ │ │ 又離於女人無有過失, 令諸眾生, 無│ │ │ 復染愛。 │ │ │四、戒正淫者, 當來成佛, 得馬王陰藏相│ │ │ 。(佛三十二相之一) │ │ │五、解脫生死, 早證菩提。 │ │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