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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戒表解 -- 盜殺 懺雲法師編 ┌─┬──────────────────┐ │釋│斷命曰殺,有情曰生。斷有情命,是曰殺│ │ │生。墮胎胎兒死犯殺戒。自殺亦犯殺戒,│ │名│與殺人罪同。 │ ├─┼──────────────────┤ │制│一、由殺害生命,罪業深重,不堪入道。│ │ │二、殺害眾生,違背大悲心故。 │ │ │三、背恩養故,眾生皆我過去生中父母故│ │ │ 。 │ │ │四、傷善緣故。後生結冤,不相度故。 │ │ │五、悉具佛性,應敬不輕,豈可殺害。 │ │ │六、違背菩薩無畏施故。 │ │ │七、乖四攝行故。以殺害眾生則不得攝化│ │ │ 故。 │ │ │八、殺生奪命,超過盜其所有一切極多極│ │ │ 貴之珍寶錢財故。 │ │ │九、依眾生故,乃得成佛,殺生何依。 │ │意│十、三世諸佛法爾不殺生故。 │ │ │(以下四戒例此) │ ├─┼──────────────────┤ │次│一、人道應具惻隱之心,菩薩萬行,以大│ │ │ 悲為本,為存人道及萬行之本,先需│ │ │ 戒殺。 │ │ │二、有情所重,莫過性命,為救物命,先│ │第│ 制殺戒。 │ ├─┼──────────────────┤ │具│具五緣成犯。 │ │ │一、是眾生。 │ │ │二、眾生想。 │ │ │三、起殺心。 │ │ │四、興方便。 │ │緣│五、命斷。 │ ├─┼──────────────────┤ │輕│有逆罪、重罪、輕罪之分: │ │ │一、殺父母、和尚、阿闍黎、阿羅漢為逆│ │ │ 罪。 │ │ │二、殺人為重罪。 │ │ │三、殺畜生為輕罪。 │ │ │ │ │ │又就 │ │ │ 一、能殺心(癡重、瞋貪次之。) │ │ │ 二、所殺生。 │ │ │ 三、所用殺法。 │ │重│罪報輕重不同。 │ ├─┼──────────────────┤ │開│開緣有三: │ │ │一、為救多數之人。 │ │ │二、為救三乘聖賢,以慈悲心殺害凶徒,│ │ │ 寧自犯戒墮入地獄,而不令此惡人犯│ │ │ 五逆罪。 │ │ │三、狂亂心(即嚴重之精神病)見火而捉│ │ │ 如金無異,見糞而捉,如栴檀無異,│ │ │ 乃名為狂。較此輕者仍為非狂,犯戒│ │遮│ 則得重罪。 │ ├─┼──────────────────┤ │果│殺生 │ │ │一、墮三惡道。 │ │︿│二、若生人中,多病短命。 │ │犯│三、所感外物,皆少光澤,不久住故。 │ │﹀│四、心常懷毒,世世不絕。 │ │ │五、心懷恐怖。 │ │ │六、惡夢。 │ │ │七、眾生憎惡。 │ │報│八、命終之時,狂怖惡死。 │ ├─┼──────────────────┤ │果│戒殺 │ │ │一、戒殺即維修無畏施。 │ │︿│二、慈心增上,煩惱減少。 │ │持│三、斷滅瞋心,蠲除熱惱。 │ │﹀│四、少病、長命。 │ │ │五、眾生親近,鬼神守護。 │ │ │六、常無惡夢,寢覺快樂。 │ │ │七、解除怨結,廣結善緣。 │ │ │八、無惡道怖,命終生天。 │ │ │九、於未來世,富貴自在。 │ │ │十、受持五戒,若念佛發願,則必往生淨│ │ │ 土。 │ │報│(以下四戒例此) │ └─┴──────────────────┘ 五戒表解 -- 盜戒 ┌─┬──────────────────┐ │釋│不與而取他物,名之為盜。 │ │ │類分多種: │ │ │一、偷取 │ │ │二、劫取 │ │ │三、騙取 │ │ │四、脅取 │ │ │五、訛賴取 │ │ │六、牴謾取 │ │ │賭博、偷稅皆犯盜戒。印刷品郵件附信,│ │ │亦犯盜戒。 │ │名│ │ ├─┼──────────────────┤ │制│一、業道重故。謂犯偷盜重罪,豈堪入道│ │ │ 。 │ │ │二、犯國法故。古今各國無不禁盜。人天│ │ │ 大小乘戒悉制為重。 │ │ │三、被盜之人,焦慮憂惱,或致失命。 │ │ │四、違六度背四攝。以彼法先令布施,以│ │ │ 度攝眾生。今則反盜眾生財物,違背│ │ │ 彼法故。 │ │ │五、壞人信心,破滅佛法故。 │ │意│(五戒悉同) │ ├─┼──────────────────┤ │次│一、約十善業及十惡業,皆先殺次盜。 │ │ │二、殺盜二罪,先害正報,次損依報。反│ │ │ 之斷惡修善,則應先不害正報,次不│ │ │ 損依報。 │ │第│ │ ├─┼──────────────────┤ │具│一、有主物 │ │ │二、有主物想 │ │ │三、有盜心 │ │ │四、是重物(值銀八分以上) │ │ │五、興方便 │ │緣│六、舉離本處 │ ├─┼──────────────────┤ │輕│有極重、重、輕之別: │ │ │一、盜十方僧物,現前僧物者,其罪重於│ │ │ 殺八萬四千父母及五逆罪。 │ │ │二、盜三寶物,師長、父母、發菩提心人│ │ │ 之物罪重。 │ │ │ 盜國營公有財物者罪重。 │ │ │ 盜物值八分銀者犯重罪。 │ │ │三、八分銀以下中罪、輕罪。 │ │ │又就被盜之人苦惱多少,罪分輕重。 │ │重│ │ ├─┼──────────────────┤ │開│開緣有五: │ │ │一、與想(以為人已與己也) │ │ │二、己有想 │ │ │三、糞掃想(極賤之物) │ │ │四、暫用想 │ │ │五、親厚想 │ │ │菩薩見惡官盜賊,奪他財物,以慈悲心,│ │ │隨力所能,罰治奪取,還所有主,不犯。│ │遮│ │ ├─┼──────────────────┤ │果│偷盜 │ │ │一、墮三惡道 │ │︿│二、若生人中,貧窮下賤,或多資財,而│ │犯│ 不得自在使用。 │ │﹀│三、苗稼房屋,遭水火霜雹等災。 │ │ │四、他人失物,於己生疑。 │ │ │五、身常受苦,心懷憂惱。 │ │報│ │ ├─┼──────────────────┤ │果│戒盜 │ │ │一、資財盈積,而不散失。 │ │︿│二、多人愛念,信任不疑。 │ │持│三、善名流布,十方讚歎。 │ │﹀│四、處眾無畏,人不敢欺。 │ │ │五、身心安樂,命終生天。 │ │報│ │ └─┴──────────────────┘ 五戒表解 -- 淫戒 ┌─┬──────────────────┐ │釋│染情逸蕩, 污穢交遘, 名不淨行。與己妻│ │ │之外一切男女, 犯不淨行, 是名邪淫。受│ │ │五戒居士應嚴戒之, 又居士若自發心, 亦│ │ │可戒正淫, 名梵行優婆塞(期間久暫, 隨│ │ │自發心) │ │名│ │ ├─┼──────────────────┤ │制│一、淫欲能繫縛眾生, 不令解脫。令眾生│ │ │ 造種種業, 受生死苦。為眾惡之源, │ │ │ 生死之本。 │ │ │二、損自德行故, 染心看者, 越毘尼罪, │ │ │ 何況身犯。 │ │ │三、業道重故, 若犯邪淫, 不堪入道。 │ │ │四、亂靜心故。謂欲火喧心, 令失正念正│ │ │ 定, 不得涅槃, 障正菩提。 │ │ │五、入魔網故。經云此淫欲者, 是眾魔境│ │ │ 界。 │ │意│ │ ├─┼──────────────────┤ │次│菩薩利生, 以戒殺為先, 因殺生極為違背│ │ │利生故。 │ │ │ │ │ │自利修行, 以戒淫先, 因淫念染污淨心, │ │ │障生定慧, 引生眾惡, 受生死苦, 極違背│ │ │自利故。 │ │第│ │ ├─┼──────────────────┤ │具│一、是眾生。 │ │ │二、是正境。 │ │ │三、有染心。 │ │ │四、起方便。 │ │緣│五、與境和。 │ ├─┼──────────────────┤ │輕│就心、境、數, 罪報輕重不同: │ │ │ │ │ │甲就心, 貪心罪重, 瞋癡次之。 │ │ │ │ │ │乙就境, 與尊重之人, 親人犯淫, 罪重。│ │ │ │ │ │丙就數: │ │ │一、暫犯即止 │ │ │二、數犯乃斷 │ │ │三、數犯數斷 │ │ │四、犯而久續。 │ │重│(前輕後重) │ ├─┼──────────────────┤ │開│開緣有三: │ │ │一、若睡眠無所知覺。 │ │ │二、若不受樂。 │ │ │三、無有淫意。 │ │ │ │ │ │在家居士為化眾生, 心淨如佛, 可開方便│ │ │。 │ │ │受八關齋戒日或菩薩戒居士。於六齋日應│ │ │戒正淫。 │ │ │ │ │ │出家僧眾唯遮無開。若犯手淫, 或故意摩│ │ │觸, 皆犯淫戒中輕罪。 │ │遮│ │ ├─┼──────────────────┤ │果│邪淫 │ │ │一、墮三惡道。 │ │ │二、若生人中, 妻不貞良。 │ │ │三、眷屬不得隨意。 │ │︿│四、淫欲為因, 生死為果。 │ │犯│生死者, 包括三苦八苦, 即自生至死, 一│ │﹀│切諸苦。以及死生生死, 輪迴之苦。 │ │報│ │ ├─┼──────────────────┤ │果│戒淫 │ │ │一、諸根調順, 永離喧調。易修禪定, 得│ │︿│ 真實慧。 │ │持│二、人天尊敬, 諸方讚嘆。 │ │﹀│三、戒邪淫者, 未來生中, 父母、宗親、│ │ │ 妻子、眷屬、孝有貞順, 純潔無雜。│ │ │ 又離於女人無有過失, 令諸眾生, 無│ │ │ 復染愛。 │ │ │四、戒正淫者, 當來成佛, 得馬王陰藏相│ │ │ 。(佛三十二相之一) │ │ │五、解脫生死, 早證菩提。 │ │報│ │ └─┴──────────────────┘ 五戒表解 -- 妄語戒 ┌─┬──────────────────┐ │釋│心口相違,言不稱實,欺誑他人,名曰妄│ │ │語。亦攝 │ │ │惡口(罵詈) │ │ │兩舌(離間語) │ │ │綺語(華美浮詞,無義利語) │ │名│ │ ├─┼──────────────────┤ │制│一、業道重故。妄語之人,不堪入道。 │ │ │二、誑惑人故。迴惑人心,惱害他人,欲│ │ │ 造惡業,妄語在先。 │ │ │三、實語益故。言語正直,心地坦白,易│ │ │ 得解脫。 │ │ │四、鬼神棄故,諸天鬼神,捨棄不護。 │ │意│ │ ├─┼──────────────────┤ │次│前三為身業在先,此為語業在次。然語業│ │ │易犯,且分四種,罪報亦重。 │ │第│ │ ├─┼──────────────────┤ │具│一、是眾生。 │ │ │二、眾生想。 │ │ │三、起誑心。 │ │ │四、覆實事。 │ │ │五、言明了。 │ │緣│六、前人解。 │ ├─┼──────────────────┤ │輕│有逆罪、大妄語罪、小妄語罪之分: │ │ │一、法說非法,非法說法,及破羯磨僧,│ │ │ 破轉法輪僧,為逆罪。 │ │ │二、妄言證聲聞菩薩果位,犯大妄語中重│ │ │ 罪。 │ │ │三、妄言見鬼見神,持戒清淨,能習禪定│ │ │ ,善通三藏,證世間四禪八定,犯大│ │ │ 妄語中輕罪。以上三種,淆亂正信,│ │ │ 害正法眼故為大妄語。 │ │ │四、見言不見,不見言見。聞言不聞,不│ │ │ 聞言聞。覺言不覺,不覺言覺。知言│ │ │ 不知,不知言知。實有言無,無言實│ │ │ 有。皆犯小妄語 │ │重│ │ ├─┼──────────────────┤ │開│大妄語開緣有三: │ │ │一、增上慢人。 │ │ │二、若說果位不言自證。 │ │ │三、若戲笑說,謊說。 │ │ │ │ │ │小妄語開緣: │ │ │為救護眾生劇苦及性命,或為佛法而自無│ │ │惡心。 │ │ │ │ │ │綺語開緣有二: │ │ │一、為止息他人悲傷、憂愁、惱怒故。 │ │ │二、為攝護他人令信佛法故。 │ │遮│ │ ├─┼──────────────────┤ │果│妄語 │ │ │一、墮三惡道。 │ │︿│二、多被誹謗。 │ │犯│三、為他所誑。 │ │﹀│四、言無人受。 │ │ │五、語不明了。 │ │ │六、種不得果。 │ │ │七、口氣惡臭。 │ │報│ │ ├─┼──────────────────┤ │果│戒妄 │ │︿│一、口常清淨,如優缽羅香。 │ │持│二、為諸世間之所信敬。 │ │﹀│三、自心歡喜,人皆欣悅。 │ │ │四、未來生處,恆聞如意音聲。 │ │ │五、增自威德,得無礙辯。 │ │報│ │ └─┴──────────────────┘ 五戒表解 -- 酒戒 ┌─┬──────────────────┐ │釋│俱酒色、酒香、酒味,飲之令人昏醉,放│ │ │逸之飲料名酒,飲則犯戒。 │ │ │ │ │ │酒有二種: │ │ │穀酒,用五穀所釀造者。 │ │ │ │ │ │木酒,用花、果、種、根、莖、葉或藥草│ │ │所釀造者。 │ │名│ │ ├─┼──────────────────┤ │制│一、失禮儀。酒能令人迷醉,失禮貌威儀│ │ │ 。 │ │ │二、破淨戒。醉時能破一切戒品,墮落惡│ │ │ 道。 │ │ │三、失定慧。酒醉亂心,昏失明慧,令人│ │ │ 癡迷。 │ │ │四、損財利。使人消耗財物,損依報也。│ │ │五、增疾病。引生多種疾病,損正報也。│ │ │六、生災禍。引生蹶仆傾跌、鬥毆兇殺、│ │ │ 車禍等事。 │ │意│ │ ├─┼──────────────────┤ │次│前四戒為性戒在先。 │ │ │酒戒為遮在後。 │ │ │但菩薩戒則酤酒重於飲酒,以損害眾生,│ │ │違背菩薩道故。 │ │第│ │ ├─┼──────────────────┤ │具│一、是酒(酒色、酒香、酒味,飲之能醉│ │ │ 人者。) │ │ │二、無重病因緣,飲則咽咽犯。 │ │ │(咽咽犯,即嚥一口犯戒一次,按口咽計│ │ │罪) │ │緣│ │ ├─┼──────────────────┤ │輕│一、自飲犯五戒中酒戒。 │ │ │二、酤酒釀酒,犯菩薩戒,罪重。 │ │ │ │ │ │南山律祖云: │ │ │飲酒、有人於下加辛肴者(五辛、蔥、韭│ │ │、蒜等)正文無此。然既受淨戒,焉噉羶│ │ │臭,理不可也。 │ │ │今按吸煙,亦應判為不可。 │ │重│ │ ├─┼──────────────────┤ │開│開緣有二: │ │ │一、病時偏以諸藥至之無效,非酒不癒,│ │ │ 方始服之。 │ │ │二、若以酒塗瘡(即外科用藥酒無犯) │ │ │ │ │ │麴,酒糟不應食。食中有料酒,食之不醉│ │ │人者無犯。 │ │ │ │ │ │受酒戒者不得吸煙及食五辛。 │ │遮│ │ ├─┼──────────────────┤ │果│飲酒 │ │ │一、死墮灌口地獄。 │ │︿│(釀酒,踱酒河地獄。) │ │犯│(酤酒,墮酒池地獄。) │ │﹀│ │ │ │二、生於人中,愚狂,不信正法。 │ │ │(即不信因果性相諦理。) │ │報│ │ ├─┼──────────────────┤ │果│戒酒 │ │ │一、神智清明,恬靜安寧。 │ │︿│二、善持四重,不犯眾罪。 │ │持│三、來世生人天道中,不墮三塗。 │ │﹀│ │ │報│ │ └─┴──────────────────┘ -- 在動物的生命裡,只有悲慘和奴役,這就是赤裸的現實 「駭肉任務」第一集:http://www.themeatrix.com/intl/mandarin/ 「駭肉任務」第二集:http://www.themeatrix2.com/chinese/traditional/ 動物們是否也能逃離這樣的生活,將取決於您的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21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