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llcom (房上降雪)
看板Buddhism
標題五戒表解 -- 懺雲法師編
時間Sat Oct 3 23:18:13 2009
五戒表解 -- 盜殺
懺雲法師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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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斷命曰殺,有情曰生。斷有情命,是曰殺│
│ │生。墮胎胎兒死犯殺戒。自殺亦犯殺戒,│
│名│與殺人罪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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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一、由殺害生命,罪業深重,不堪入道。│
│ │二、殺害眾生,違背大悲心故。 │
│ │三、背恩養故,眾生皆我過去生中父母故│
│ │ 。 │
│ │四、傷善緣故。後生結冤,不相度故。 │
│ │五、悉具佛性,應敬不輕,豈可殺害。 │
│ │六、違背菩薩無畏施故。 │
│ │七、乖四攝行故。以殺害眾生則不得攝化│
│ │ 故。 │
│ │八、殺生奪命,超過盜其所有一切極多極│
│ │ 貴之珍寶錢財故。 │
│ │九、依眾生故,乃得成佛,殺生何依。 │
│意│十、三世諸佛法爾不殺生故。 │
│ │(以下四戒例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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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一、人道應具惻隱之心,菩薩萬行,以大│
│ │ 悲為本,為存人道及萬行之本,先需│
│ │ 戒殺。 │
│ │二、有情所重,莫過性命,為救物命,先│
│第│ 制殺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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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具五緣成犯。 │
│ │一、是眾生。 │
│ │二、眾生想。 │
│ │三、起殺心。 │
│ │四、興方便。 │
│緣│五、命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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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有逆罪、重罪、輕罪之分: │
│ │一、殺父母、和尚、阿闍黎、阿羅漢為逆│
│ │ 罪。 │
│ │二、殺人為重罪。 │
│ │三、殺畜生為輕罪。 │
│ │ │
│ │又就 │
│ │ 一、能殺心(癡重、瞋貪次之。) │
│ │ 二、所殺生。 │
│ │ 三、所用殺法。 │
│重│罪報輕重不同。 │
├─┼──────────────────┤
│開│開緣有三: │
│ │一、為救多數之人。 │
│ │二、為救三乘聖賢,以慈悲心殺害凶徒,│
│ │ 寧自犯戒墮入地獄,而不令此惡人犯│
│ │ 五逆罪。 │
│ │三、狂亂心(即嚴重之精神病)見火而捉│
│ │ 如金無異,見糞而捉,如栴檀無異,│
│ │ 乃名為狂。較此輕者仍為非狂,犯戒│
│遮│ 則得重罪。 │
├─┼──────────────────┤
│果│殺生 │
│ │一、墮三惡道。 │
│︿│二、若生人中,多病短命。 │
│犯│三、所感外物,皆少光澤,不久住故。 │
│﹀│四、心常懷毒,世世不絕。 │
│ │五、心懷恐怖。 │
│ │六、惡夢。 │
│ │七、眾生憎惡。 │
│報│八、命終之時,狂怖惡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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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戒殺 │
│ │一、戒殺即維修無畏施。 │
│︿│二、慈心增上,煩惱減少。 │
│持│三、斷滅瞋心,蠲除熱惱。 │
│﹀│四、少病、長命。 │
│ │五、眾生親近,鬼神守護。 │
│ │六、常無惡夢,寢覺快樂。 │
│ │七、解除怨結,廣結善緣。 │
│ │八、無惡道怖,命終生天。 │
│ │九、於未來世,富貴自在。 │
│ │十、受持五戒,若念佛發願,則必往生淨│
│ │ 土。 │
│報│(以下四戒例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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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戒表解 -- 盜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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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不與而取他物,名之為盜。 │
│ │類分多種: │
│ │一、偷取 │
│ │二、劫取 │
│ │三、騙取 │
│ │四、脅取 │
│ │五、訛賴取 │
│ │六、牴謾取 │
│ │賭博、偷稅皆犯盜戒。印刷品郵件附信,│
│ │亦犯盜戒。 │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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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一、業道重故。謂犯偷盜重罪,豈堪入道│
│ │ 。 │
│ │二、犯國法故。古今各國無不禁盜。人天│
│ │ 大小乘戒悉制為重。 │
│ │三、被盜之人,焦慮憂惱,或致失命。 │
│ │四、違六度背四攝。以彼法先令布施,以│
│ │ 度攝眾生。今則反盜眾生財物,違背│
│ │ 彼法故。 │
│ │五、壞人信心,破滅佛法故。 │
│意│(五戒悉同) │
├─┼──────────────────┤
│次│一、約十善業及十惡業,皆先殺次盜。 │
│ │二、殺盜二罪,先害正報,次損依報。反│
│ │ 之斷惡修善,則應先不害正報,次不│
│ │ 損依報。 │
│第│ │
├─┼──────────────────┤
│具│一、有主物 │
│ │二、有主物想 │
│ │三、有盜心 │
│ │四、是重物(值銀八分以上) │
│ │五、興方便 │
│緣│六、舉離本處 │
├─┼──────────────────┤
│輕│有極重、重、輕之別: │
│ │一、盜十方僧物,現前僧物者,其罪重於│
│ │ 殺八萬四千父母及五逆罪。 │
│ │二、盜三寶物,師長、父母、發菩提心人│
│ │ 之物罪重。 │
│ │ 盜國營公有財物者罪重。 │
│ │ 盜物值八分銀者犯重罪。 │
│ │三、八分銀以下中罪、輕罪。 │
│ │又就被盜之人苦惱多少,罪分輕重。 │
│重│ │
├─┼──────────────────┤
│開│開緣有五: │
│ │一、與想(以為人已與己也) │
│ │二、己有想 │
│ │三、糞掃想(極賤之物) │
│ │四、暫用想 │
│ │五、親厚想 │
│ │菩薩見惡官盜賊,奪他財物,以慈悲心,│
│ │隨力所能,罰治奪取,還所有主,不犯。│
│遮│ │
├─┼──────────────────┤
│果│偷盜 │
│ │一、墮三惡道 │
│︿│二、若生人中,貧窮下賤,或多資財,而│
│犯│ 不得自在使用。 │
│﹀│三、苗稼房屋,遭水火霜雹等災。 │
│ │四、他人失物,於己生疑。 │
│ │五、身常受苦,心懷憂惱。 │
│報│ │
├─┼──────────────────┤
│果│戒盜 │
│ │一、資財盈積,而不散失。 │
│︿│二、多人愛念,信任不疑。 │
│持│三、善名流布,十方讚歎。 │
│﹀│四、處眾無畏,人不敢欺。 │
│ │五、身心安樂,命終生天。 │
│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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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戒表解 -- 淫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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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染情逸蕩, 污穢交遘, 名不淨行。與己妻│
│ │之外一切男女, 犯不淨行, 是名邪淫。受│
│ │五戒居士應嚴戒之, 又居士若自發心, 亦│
│ │可戒正淫, 名梵行優婆塞(期間久暫, 隨│
│ │自發心) │
│名│ │
├─┼──────────────────┤
│制│一、淫欲能繫縛眾生, 不令解脫。令眾生│
│ │ 造種種業, 受生死苦。為眾惡之源, │
│ │ 生死之本。 │
│ │二、損自德行故, 染心看者, 越毘尼罪, │
│ │ 何況身犯。 │
│ │三、業道重故, 若犯邪淫, 不堪入道。 │
│ │四、亂靜心故。謂欲火喧心, 令失正念正│
│ │ 定, 不得涅槃, 障正菩提。 │
│ │五、入魔網故。經云此淫欲者, 是眾魔境│
│ │ 界。 │
│意│ │
├─┼──────────────────┤
│次│菩薩利生, 以戒殺為先, 因殺生極為違背│
│ │利生故。 │
│ │ │
│ │自利修行, 以戒淫先, 因淫念染污淨心, │
│ │障生定慧, 引生眾惡, 受生死苦, 極違背│
│ │自利故。 │
│第│ │
├─┼──────────────────┤
│具│一、是眾生。 │
│ │二、是正境。 │
│ │三、有染心。 │
│ │四、起方便。 │
│緣│五、與境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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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就心、境、數, 罪報輕重不同: │
│ │ │
│ │甲就心, 貪心罪重, 瞋癡次之。 │
│ │ │
│ │乙就境, 與尊重之人, 親人犯淫, 罪重。│
│ │ │
│ │丙就數: │
│ │一、暫犯即止 │
│ │二、數犯乃斷 │
│ │三、數犯數斷 │
│ │四、犯而久續。 │
│重│(前輕後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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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開緣有三: │
│ │一、若睡眠無所知覺。 │
│ │二、若不受樂。 │
│ │三、無有淫意。 │
│ │ │
│ │在家居士為化眾生, 心淨如佛, 可開方便│
│ │。 │
│ │受八關齋戒日或菩薩戒居士。於六齋日應│
│ │戒正淫。 │
│ │ │
│ │出家僧眾唯遮無開。若犯手淫, 或故意摩│
│ │觸, 皆犯淫戒中輕罪。 │
│遮│ │
├─┼──────────────────┤
│果│邪淫 │
│ │一、墮三惡道。 │
│ │二、若生人中, 妻不貞良。 │
│ │三、眷屬不得隨意。 │
│︿│四、淫欲為因, 生死為果。 │
│犯│生死者, 包括三苦八苦, 即自生至死, 一│
│﹀│切諸苦。以及死生生死, 輪迴之苦。 │
│報│ │
├─┼──────────────────┤
│果│戒淫 │
│ │一、諸根調順, 永離喧調。易修禪定, 得│
│︿│ 真實慧。 │
│持│二、人天尊敬, 諸方讚嘆。 │
│﹀│三、戒邪淫者, 未來生中, 父母、宗親、│
│ │ 妻子、眷屬、孝有貞順, 純潔無雜。│
│ │ 又離於女人無有過失, 令諸眾生, 無│
│ │ 復染愛。 │
│ │四、戒正淫者, 當來成佛, 得馬王陰藏相│
│ │ 。(佛三十二相之一) │
│ │五、解脫生死, 早證菩提。 │
│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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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戒表解 -- 妄語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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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心口相違,言不稱實,欺誑他人,名曰妄│
│ │語。亦攝 │
│ │惡口(罵詈) │
│ │兩舌(離間語) │
│ │綺語(華美浮詞,無義利語) │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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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一、業道重故。妄語之人,不堪入道。 │
│ │二、誑惑人故。迴惑人心,惱害他人,欲│
│ │ 造惡業,妄語在先。 │
│ │三、實語益故。言語正直,心地坦白,易│
│ │ 得解脫。 │
│ │四、鬼神棄故,諸天鬼神,捨棄不護。 │
│意│ │
├─┼──────────────────┤
│次│前三為身業在先,此為語業在次。然語業│
│ │易犯,且分四種,罪報亦重。 │
│第│ │
├─┼──────────────────┤
│具│一、是眾生。 │
│ │二、眾生想。 │
│ │三、起誑心。 │
│ │四、覆實事。 │
│ │五、言明了。 │
│緣│六、前人解。 │
├─┼──────────────────┤
│輕│有逆罪、大妄語罪、小妄語罪之分: │
│ │一、法說非法,非法說法,及破羯磨僧,│
│ │ 破轉法輪僧,為逆罪。 │
│ │二、妄言證聲聞菩薩果位,犯大妄語中重│
│ │ 罪。 │
│ │三、妄言見鬼見神,持戒清淨,能習禪定│
│ │ ,善通三藏,證世間四禪八定,犯大│
│ │ 妄語中輕罪。以上三種,淆亂正信,│
│ │ 害正法眼故為大妄語。 │
│ │四、見言不見,不見言見。聞言不聞,不│
│ │ 聞言聞。覺言不覺,不覺言覺。知言│
│ │ 不知,不知言知。實有言無,無言實│
│ │ 有。皆犯小妄語 │
│重│ │
├─┼──────────────────┤
│開│大妄語開緣有三: │
│ │一、增上慢人。 │
│ │二、若說果位不言自證。 │
│ │三、若戲笑說,謊說。 │
│ │ │
│ │小妄語開緣: │
│ │為救護眾生劇苦及性命,或為佛法而自無│
│ │惡心。 │
│ │ │
│ │綺語開緣有二: │
│ │一、為止息他人悲傷、憂愁、惱怒故。 │
│ │二、為攝護他人令信佛法故。 │
│遮│ │
├─┼──────────────────┤
│果│妄語 │
│ │一、墮三惡道。 │
│︿│二、多被誹謗。 │
│犯│三、為他所誑。 │
│﹀│四、言無人受。 │
│ │五、語不明了。 │
│ │六、種不得果。 │
│ │七、口氣惡臭。 │
│報│ │
├─┼──────────────────┤
│果│戒妄 │
│︿│一、口常清淨,如優缽羅香。 │
│持│二、為諸世間之所信敬。 │
│﹀│三、自心歡喜,人皆欣悅。 │
│ │四、未來生處,恆聞如意音聲。 │
│ │五、增自威德,得無礙辯。 │
│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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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戒表解 -- 酒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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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俱酒色、酒香、酒味,飲之令人昏醉,放│
│ │逸之飲料名酒,飲則犯戒。 │
│ │ │
│ │酒有二種: │
│ │穀酒,用五穀所釀造者。 │
│ │ │
│ │木酒,用花、果、種、根、莖、葉或藥草│
│ │所釀造者。 │
│名│ │
├─┼──────────────────┤
│制│一、失禮儀。酒能令人迷醉,失禮貌威儀│
│ │ 。 │
│ │二、破淨戒。醉時能破一切戒品,墮落惡│
│ │ 道。 │
│ │三、失定慧。酒醉亂心,昏失明慧,令人│
│ │ 癡迷。 │
│ │四、損財利。使人消耗財物,損依報也。│
│ │五、增疾病。引生多種疾病,損正報也。│
│ │六、生災禍。引生蹶仆傾跌、鬥毆兇殺、│
│ │ 車禍等事。 │
│意│ │
├─┼──────────────────┤
│次│前四戒為性戒在先。 │
│ │酒戒為遮在後。 │
│ │但菩薩戒則酤酒重於飲酒,以損害眾生,│
│ │違背菩薩道故。 │
│第│ │
├─┼──────────────────┤
│具│一、是酒(酒色、酒香、酒味,飲之能醉│
│ │ 人者。) │
│ │二、無重病因緣,飲則咽咽犯。 │
│ │(咽咽犯,即嚥一口犯戒一次,按口咽計│
│ │罪) │
│緣│ │
├─┼──────────────────┤
│輕│一、自飲犯五戒中酒戒。 │
│ │二、酤酒釀酒,犯菩薩戒,罪重。 │
│ │ │
│ │南山律祖云: │
│ │飲酒、有人於下加辛肴者(五辛、蔥、韭│
│ │、蒜等)正文無此。然既受淨戒,焉噉羶│
│ │臭,理不可也。 │
│ │今按吸煙,亦應判為不可。 │
│重│ │
├─┼──────────────────┤
│開│開緣有二: │
│ │一、病時偏以諸藥至之無效,非酒不癒,│
│ │ 方始服之。 │
│ │二、若以酒塗瘡(即外科用藥酒無犯) │
│ │ │
│ │麴,酒糟不應食。食中有料酒,食之不醉│
│ │人者無犯。 │
│ │ │
│ │受酒戒者不得吸煙及食五辛。 │
│遮│ │
├─┼──────────────────┤
│果│飲酒 │
│ │一、死墮灌口地獄。 │
│︿│(釀酒,踱酒河地獄。) │
│犯│(酤酒,墮酒池地獄。) │
│﹀│ │
│ │二、生於人中,愚狂,不信正法。 │
│ │(即不信因果性相諦理。) │
│報│ │
├─┼──────────────────┤
│果│戒酒 │
│ │一、神智清明,恬靜安寧。 │
│︿│二、善持四重,不犯眾罪。 │
│持│三、來世生人天道中,不墮三塗。 │
│﹀│ │
│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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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動物的生命裡,只有悲慘和奴役,這就是赤裸的現實
「駭肉任務」第一集:http://www.themeatrix.com/intl/mandarin/
「駭肉任務」第二集:http://www.themeatrix2.com/chinese/traditional/
動物們是否也能逃離這樣的生活,將取決於您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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