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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antric 看板 #1BzcJKSB ] 作者: cool810 (隨緣) 看板: Tantric 標題: [教授] 《菩薩戒品釋》(2) 時間: Fri May 21 18:47:45 2010 教授:甘丹赤巴法王日宗仁波切 中譯:如性法師 (2)98年2月22日 上午 高雄 首先,在還未聽法前,在座的每一個人,都必須先調整自己的動機,為了利益如虛空 般的一切有情,希望能夠早日獲得圓滿的佛果,以這種動機來聽聞今天的大乘法類。就如 同過去的袓師們,曾經提到「前後二要事」,在聞法前的動機以及聞法之後的回向,這二 件事情是很重要的。因此在還沒有聽法前,必須要先調整自己的動機;並且在聽聞完佛法 之後,要作回向,希望我們所造的善業,能夠使佛法興盛,能夠使眾生安樂。並且在正行 ,也就是聽法的當下,必須要能夠斷器三過、具六種想,以這樣的方式來聽聞佛法,才能 夠產生最大的勝利。 今天在這個地方,所要為各位介紹的法類,是大乘的菩薩戒。在介紹時,會配合著《 律儀二十頌》,也就是所謂的《菩薩戒二十攝頌》的內涵為大家介紹。不管各位是藉由什 麼樣的方式而獲得菩薩戒,在介紹菩薩戒時,必須要先了解菩薩戒有哪些的他勝罪?或者 是哪一些的根本墮?以及哪一些的惡作?如果我們受持菩薩戒之後,沒有辦法如理的來持 守,實際上這是相當危險的事情。但是在受持了菩薩戒之後,絕大部分的人都不會去想: 我必須要受持哪一些戒律?行持哪一些律儀?實際上菩薩戒的內涵並不是相當的多,它只 不過是十八根本墮以及四十六惡作,只要我們去注意,其實這一些都是可以行持的。但是 絕大部分的人,可能都不會注意這些特點,想說:我只想受菩薩戒,至於菩薩戒的內涵為 何,這個有空再去認識就可以了,但是這樣的想法是錯誤,而且很危險的。既然想要持守 菩薩戒,就必須要先了解,修學大乘法的人最主要的意樂,最主要的動機在於發心,而他 的行為是行六度。所以在行持六度前,如果能夠透由持守菩薩戒的律儀來行六度,這樣的 方式可以稱之為是行心,而且透由行心的方式來持守菩薩戒,這種方式是比較殊勝的。如 果僅有願心而沒有受持行心,沒有受持菩薩戒,這個部分是不圓滿的。當我們提到行心以 及菩薩戒這二個部分的時候,在論典裡面都有提到這二者的關係,是主副之間的關係。所 以如果我們能夠在發心之後受持菩薩戒,並且透由菩薩戒的攝持力來行六度,這樣的發心 可以稱之為是行心;而當下所受的戒,稱之為是菩薩戒;而當下的行為,可以稱之為是圓 滿的菩薩行。 一般而言,律儀可以分為三大類:第一類別解脫戒,第二類菩薩戒,第三類密乘的律 儀。而在這三類的戒律,或者是這三類的律儀當中,別解脫戒以及密乘的律儀在還未受持 前,並沒有辦法一一的為各位介紹,所必須要持守的戒律的內容為何?這些必須要在受持 完之後,才會透由上師來為弟子介紹,之前所受的別解脫戒,或者是密乘的律儀當中,必 須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特點。但是菩薩戒不同的地方是在於,還沒有受菩薩戒之前,行者 本身就必須要先了解菩薩戒的內容為何?所必須要持守的戒條又有哪些?等等。所以當我 們在上師的面前了解了菩薩戒的內涵之後,必須要先反觀內心,問問自己:我到底有沒有 能力來持守菩薩戒?如果覺得有能力持守菩薩戒,這個時候再到上師的面前去受持菩薩戒 ;如果覺得沒有能力來接受菩薩戒,這時最好不要受菩薩戒,這是有它的關鍵性的,所以 不是每一個人都適合受菩薩戒的。所以在還沒有受戒前,必須要先檢查,看自己是否有資 格,有條件來接受菩薩戒?這一點必須要格外的小心,格外的注意。關於以上的內容,在 《菩提道次第廣論》裡面,宗大師都有詳細的介紹。如果發現自己沒有能力來持守菩薩戒 ,這時可以透由願心的儀軌,來讓自己內心生起發心的感受;甚至在發心完之後,透由願 心儀軌的內容,讓自己生起想要利益眾生的誓言,而立下這種誓言。如果連立下誓言的這 一點,都覺得沒有辦法做到,那僅受持願心儀軌的律儀,這也是可以的。 今天有機會來到這個地方,有人希求菩提心的法類,甚至希望能夠讓我來介紹菩薩戒 的內容,我覺得這是相當好的一件事情。因為現今很多在修學藏傳佛法的弟子們,他們不 外乎都是想要接受灌頂,不管是承許的灌頂,或者是一般密乘的大灌頂,大部分的弟子們 都只對這些有興趣;但是能夠對道次第,甚至對菩提心的教授,對菩薩戒的內涵有興趣的 人並不多,所以有這個機會為你們介紹,我也感到相當的歡喜。 也就是因此,在還未受持菩薩戒前,必須要先了解菩薩戒的內涵以及學處,這一點是 相當重要的。當我們在介紹菩薩戒的時候,最主要所引的經論,包括了佛經當中的《虛空 藏經》,以及《善巧方便經》,以及論著《菩薩地論》等等。這些論著裡面,把所有經論 的內涵作了總攝,而形成了現今所看到的菩薩戒。最主要在《菩薩地論》裡面有提到四種 的他勝罪,在《虛空藏經》以及《善巧方便經》裡面也有提到其他不同於《菩薩地論》的 他勝罪,所以總共加起來有十八種的他勝罪。這一點在寂天菩薩所造的《入行論》也有提 到,在修學大乘法受持菩薩戒時,必須要閱讀《虛空藏經》的內涵;因為《虛空藏經》也 有介紹菩薩的學處,也就是菩薩戒的內容,所以這個部分要多加的來修學。如果對於《虛 空藏經》所介紹菩薩戒的內容沒有辦法融會貫通,這時候將《虛空藏經》的內涵作總攝的 《集學論》,這一部論也是寂天菩薩所造的。寂天菩薩在《入行論》裡面也有提到,如果 對於《虛空藏經》的內涵,沒有辦法融會貫通了解,這時也可以閱讀他所造的《集學論》 ,在《集學論》也有將菩薩戒的內涵,但完整的介紹。甚至更進一步的,可以閱讀龍樹菩 薩所造的《集經論》等論著,這些論著都有把菩薩戒的內涵介紹得相當清楚。所以這個地 方所介紹的菩薩戒,最主要是引攝《虛空藏經》,以及《善巧方便經》,以及《菩薩地論 》等經論裡面的內容作了總攝,而產生十八根本墮以及四十六惡作的菩薩戒。而這當中最 主要的,又是以《虛空藏經》這本經的內容,作為根本來作介紹。所以從這就可以知道, 菩薩戒的來源,是來自於佛經以及袓師們的論典所擷取出來的。它的內容,它的原文是相 當的廣泛,所以將這些內容擷取出來之後,我們可以在《律儀二十頌》,或者是《菩薩戒 二十攝頌》當中,看到以最簡單的方式來介紹菩薩戒的部分。 而實際上《律儀二十頌》的內容,並不會相當的多,所以如果有時間,對這方面如果 有興趣,可以將《律儀二十頌》的內容背起來。透由《根本頌》的方式來學習菩薩戒,或 者是思惟菩薩戒,行持菩薩戒,這樣的方式對各位而言可能會比較有直接的幫助;如果要 閱讀很多的論著,或者是解釋的話,這對各位而言可能會有些困難。 在上下密院一年當中會有二個特別的時間,會希望透由讓戒律恢復的儀式,而讓之前 所受的,不管是別解脫戒,或者是菩薩戒,或者是密乘的律儀,有衰損的部分,讓它恢復 過來。這個部分在現今的三大寺,或者是「壤給」的這些寺院,有一些寺院裡面,也都會 有這樣的儀軌,這樣的法會。 在宗大師所造的論著當中的第一函論典裡面,就有詳細的介紹了,包括沙彌戒、比丘 戒等等的別解脫戒,以及菩薩戒的內容。不僅詳細介紹了這些戒的戒條,並且告訴我們該 如何的去持守;如果犯了這些戒之後,又要用什麼樣的方式,讓這些戒能夠恢復等內涵。 首先先看到《律儀二十頌》,昨天是提到了,為貪利養恭敬故,便爾自讚而毀他。昨 天有提到在《菩薩地論》當中所提到的四種他勝罪,以意樂的角度可以分為四者,以加行 的角度可以分為八者。這一點它最主要的內容是什麼呢?比如第一點「為貪利養恭敬故」 ,他本身的動機,他本身的意樂是貪求利養恭敬的。在貪求利養恭敬這種動機之上,他所 造的行為可以有二種不同的行為:第一個「自讚」讚美自己,第二個「毀他」批評別人, 說別人的過失。行為可以有二種,但是動機最主要的就是以貪求利養恭敬為主。所以《菩 薩地論》所說的四種他勝罪,以意樂的角度而言,可以分為四種,因為最主要的有四種的 動機;以「加行」也就是行為的角度而言可以分為八種,因為在每一個動機之上都會有二 種不同的行為。以第二點而言,第二點是提到了內心的動機是慳貪,不管是吝於施財,或 者是吝於施法,內心中最主要的動機是慳貪。在這樣的動機之上,他所造的行為有二種: 第一種「不施財」他不想要布施錢財給對方;第二種「不施法」所以他的行為可以分二種 。所以四種的他勝罪裡面,以意樂角度而言可以分為四種,以加行的角度而言可以分為八 種。 這個部分,先看到第一個他勝罪。之前有提到,第一種的他勝罪最主要的動機,是貪 求利養恭敬。透由貪求利養恭敬的動機,更進一步的,在身語的行為上面,讚美自己,而 批評他人。對於這一點,仔細的想一想,我們只要張開嘴巴所講的話,絕大部分都是這個 內涵。不見得是為了要貪求利養恭敬的關係,但是大部分的人講話,也大概離這個不遠; 我們開口不是讚美自己,就是說別人的過失,其實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要該怎麼說話。所 以說話的時候,不是想要讚美自己功德,就是想要去批評別人的過失,所以這一點是要格 外注意,格外小心的。其實這一點,我們會不會犯?仔細的想一想,我們就可以知道,大 部分的時間,大部分的狀態,在講話的時候都是講哪一些的話?有時候為了要表現出自己 比別人更好,這時候就會讚美自己,所貪的大概也不外乎是這些利養恭敬。所以如果為了 要貶低他人,為了要讓自己看起來比別人更高,或者比別人更好,這時候透由各種的言語 來讚美自己,或者是批評他人,都有可能會觸犯第一條的他勝罪。 接下來看到《菩薩戒品釋》第97頁,這個地方有提到,論曰:若諸菩薩,為欲貪求利 養恭敬,自讚毀他,是名第一他勝處法。這個地方,更進一步的作了詳細的介紹,此文分 三:一說所對境,二所說事,三言說發起。第一個部分「說所對境」,也就是在貪求利養 恭敬動機的驅使下,會讚美自己而說別人的過失,也就是輕毀他人。所說的這些話,到底 要對哪一些的眾生而說呢?第一部分有提到「說所對境」,也就是講話的對象。今初明境 ,第一個部分要先認識,講這些話的對象,要依此境方成他勝,故須異自相續,能說,解 義,與自同類之衆生。今天講話的對象,最主要是在某一種的動機下,講了這些話之後, 所造的罪,它要能夠成為是他勝罪。「故須異自相續」我們所講話的對象,他與我們自己 本身的相續是相異的,並不是同一個人。「能說,解義」並且對方也要是一個能夠說話, 能夠了解我們在表達什麼內涵的人。「與自同類之眾生」與自己本身是同類的,比方我們 自己是人,我們講話的這個對象本身,他也要是人,也就是與自己本身是同類的眾生。 接下來,論雖無文,義實應爾。這一點在論文當中雖然沒有明顯的闡釋出來,但實際 上的內容,就如同之前所介紹的,它必須要符合這些特點。接下來看到,第二所說者,所 謂的「所說者」指的是所說的內涵,也就是所詮,謂自功德及他過失,即是自讚、毀他有 德衆生恭敬之處。我們所說的內涵,這些話語,不外乎就是讚美自己的功德,以及批評別 人的過失,這個部分就已經包含了自讚以及毀他。毀他的對象,更進一步的談到了「有德 眾生恭敬之處」,我們所批評的對象,是其他的眾生所恭敬的對象,並且他是具有功德的 。 接下來,三發起,這當中的「發起」最主要指的是動機。也就是在還未自讚毀他前, 所具備的動機,這當中的動機,最主要指的是「貪」,貪求利養恭敬。而這個部分又分四 :一貪求利敬之量,所謂的「貪求利敬之量」指的就是,既然對利養恭敬生起貪念,那所 貪的境,也就是「利養以及恭敬」到底是什麼內容?所以這一點指的是貪求的境。第二貪 心之量,對於這樣的境,我們生起什麼樣的心態?第二個部分,最主要指的是心的部分。 三從誰得利養恭敬境之差別。四觀察發起,須否俱貪利養恭敬。在四個科判當中,首先看 到第一個部分「貪求利敬之量」。初利敬量中,利養謂衣服、飲食、房舍、車乘等,隨一 財利。這個地方,有提到所貪的利養,包含了所穿的衣服,所享用的飲食等等,這些都是 包含在利養當中。而恭敬,謂設床座等而爲承事。希望他人透由某種的方式而來承事我們 ,來恭敬我們。二貪心量,第二個部分是提到,對於利養恭敬的這些境界,在生起貪的時 候,內心是什麼樣的狀態?非爲供養三寶,及悲貧窮爲除貧苦而求利敬,為了要求得利養 恭敬最主要的動機,並不是為了要供養三寶,也並不是因為內心生起悲的感受,想要解決 貧苦人家的問題等等的動機,並不是這樣的動機。是於利養恭敬愛染爲性增上貪求。是因 為內心貪愛利養恭敬的這些境界,而使得我們的內心,對於這些「境」沒有辦法捨棄,然 後讓貪念不斷的增長,以這樣的貪作為動機而讚自毀他等。 接下來看到第三個科判,三境之差別,求利之境,非自共産。若不爾者,自讚毀他全 無義故。這個部分提到了利養跟恭敬這二種境,「求利之境」我們所面對利養的境界,「 非自共產」它並不屬於自己的財產,也就是它不屬於我們的,它是屬於別人的。所以也就 是因為它屬於別人的緣故,為了要得到利養,所以才讚自毀他,如果這個東西本身就是我 們自己所擁有的,就不需要讚自毀他了。所以這邊提到了「求利之境,非自共產。若不爾 者」,如果不是屬於自己的財產,「自讚毀他全無義故」。恭敬之境,於自徒衆亦可希求 ,故不須異産。但是恭敬的部分,在自己所擁有的徒眾當中,弟子裡面,也有可能會生起 這樣的感受,希望他人能夠為我多做一些事情,能夠恭敬我等等,所以恭敬的境,有可能 是自己本身所擁有的。所以這地方就提到了「恭敬之境,於自徒眾亦可希求,故不須異產 」。 接下來看到第四點,四觀發起心須否俱貪,謂自讚毀他,於利養恭敬隨一之事,定須 貪著,然非須俱貪利養恭敬。這個地方最主要強調的是,在還沒有作自讚毀他的行為之前 ,我們自己本身的動機,所貪的境界,並不一定要包含利養以及恭敬這二個部分,「於利 養恭敬隨一之事,定須貪著」,他只要貪著利養恭敬的其中一項。比如貪利養,或者是貪 恭敬,其中的任何一項,在這樣的貪的驅使下,而自讚毀他,這樣的行為是犯了他勝罪。 所以並不需要同時對利養以及恭敬,這二種境界生起貪念,所以這邊提到了「謂自讚毀他 ,於利養恭敬隨一之事,定須貪著,然非須俱貪利養恭敬」,他的動機裡面,並不一定要 具備同時貪著利養恭敬的條件。最後,即由如是發起之心,隨說自讚或言毀他,他解義時 ,皆成第一同他勝法。所以在這樣的動機,也就是貪的動機的驅使下,不管是貪求利養, 或者是貪求恭敬,或者是同時貪求利養恭敬,這樣的動機的驅使之下,「隨說自讚」不管 是讚美自己,或者是批評別人,輕毀他人,「他解義時」當對方,也就是我們講話的對象 ,他了解我們所說的內涵時,「皆成第一同他勝法」就符合了第一種他勝法的條件。在眾 多的條件當中,之後我們也會有談到,它必須要具備「纏」的特色,纏又分為上中下三品 纏,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在之後會為各位介紹。 在之後,引了經論當中的內涵作為佐證,《律儀二十頌新疏》云,在律儀二十頌的新 疏當中有提到:「他者,謂具足功德,是諸衆生恭敬之處。」這個地方所謂的「他」,也 就是我們輕毀的對象,他本身是具足功德,而且是其他的眾生所恭敬的對象。傳說雲海釋 云:他有德者。在《傳說雲海釋》這本論著裡面,也有提到「他」是具備有功德的一位眾 生。義與前同。這個部分的內涵,與我們之前所談的內涵是相同的。《虛空藏經》與此論 之別,至下當說。利養恭敬及貪著者,《新疏》中云:「有所獲得故名利養,謂衣食等, 善妙承事名曰恭敬。若於此等增上貪著,是名貪求。」這個部分,有提到利養以及恭敬, 以及對於利養恭敬要生起什麼樣的心態,才能夠稱之為是這部分最主要動機的內容。《傳 釋》亦云:「利養,謂諸飲食、衣服、寶等。恭敬,謂敬重承事設床座等。」 對於第一條的他勝罪,在《律儀二十頌》當中有提到,為貪利養恭敬故,便爾自讚而 毀他。所以第一條的他勝罪,最主要的動機是貪求利養恭敬,在這種動機的驅使下自讚毀 他,並且讓對方能夠了解我們所想要表達的內涵時,這時候就已經犯了第一條的他勝罪。 接下來看到第二條的他勝罪:於彼有苦無怙者,慳諸財法不施與。這個地方,是提到了第 二條的他勝罪,接下來看到《菩薩戒品釋》第99頁。論曰:若諸菩薩,現有資財,性慳財 故,有苦有貧無依無怙正求財者,來現在前,不起哀憐而修惠捨,正求法者來現在前,性 慳法故,雖現有法而不給施,是名第二他勝處法。這段文是引《菩薩地》戒品的文來作為 依據。這個部分最主要的內涵是提到了,在慳貪的動機,也就是很吝嗇的動機作為驅使的 情況下,別人請我們來說法,我們不願意說法;或者是別人請我們布施財物的時候,我們 不願意布施財物的第二條他勝罪。這個部分看到正文,此中分四:一求者,二所求物,三 所從求境,四由何意樂而不惠施。「求者」也就是求取財,或者是求取法的這個人。首先 我們看到第一個部分,初求者,有《釋論》云:「有苦,謂不具財物。有一些眾生因為沒 有錢財的關係,所以他是處在一種很痛苦的狀態。有貧,謂乏無飲食。有一些眾生,他們 並沒有這些食物能夠來享用。無怙,謂無養育者,如家主等。有一些老人家,沒有人來扶 養。無依,謂無諸親友能饒益者。」這個地方最後是提到了「無依」,也就是沒有親友, 或者是沒有有能力的人來幫助他等等。總謂匱乏二種資財,這個地方所匱乏的資財,簡單 的來分可以分為「法」,跟一般的「財」這二種。除菩薩外,現無餘人爲除其苦,並且除 了受持菩薩戒的這個人之外,沒有其他的人能夠為這個眾生解決他當下的苦,所以「除菩 薩外,現無餘人為除其苦」,彼由專意前來乞求。並且對方來到我們面前的時候,是打從 內心底,特地來到我們的面前,希望我們能夠布施他錢財,或者布施他法財等等。所以這 個地方,有提到「彼由專意」,也就是他打從內心底,就是要來到我們的面前,希望我們 能夠幫助他,而來到我們的面前乞求。《傳釋》中云:「求者現前。」這個求財,或者是 求法的這個人,會來到我們的面前。 接下來,二所求物者,在這個地方有特別強調,謂非刀等所不宜物,及非毒等諸不淨 物,為什麼會特別的強調這二個部分呢?此亦是約有害之時。如果當下我們布施這些東西 ,不適合對方使用的東西,甚至對對方有傷害的東西給他的時候,會對於對方產生傷害的 緣故,所以這個地方有特別強調「謂非刀等所不宜物」,我們不能夠布施刀等,這些不適 合的東西給對方。這個情況是在於,對方如果拿到這個東西,可能會有傷害自己,或傷害 別人的可能性時,這個時候我們不能夠布施這些東西給對方,所以特別的強調「謂非刀等 所不宜物,及非毒等諸不淨物」。三所從求境,這是指菩薩本身,也就是當對方來乞求的 時候,他所乞求的這個對象。《新疏》中云:「有可施物,及了解法,謂自現有。」他自 己本身,他擁有可以布施對方的財物,或者他本身對於法有一定的了解,「謂自現有」所 以不管是財,或者是法,這二個部分都是布施者本身所擁有的。四不施意樂者,在不施捨 的情況下,當下必須要具有什麼樣的意樂?謂慳吝所蔽,決定不捨。這個時候施者本身, 他是被慳吝所蒙蔽了,他的內心慳貪財,或者是慳貪法,所以不願意施捨財法給予對方, 「決定不捨」他的內心生起了一個定解,覺得我不想要施捨錢財,不想要施捨法給這個乞 求的對象。 接下來看到下一段,論文雖於不捨財中說無哀愍,於不施法說由慳吝。然《新疏》及 《傳釋》,俱於財法,說慳故不施。這個地方有提到「論文」,所謂的論文就是之前所引 的《菩薩地》戒品的這一段文。他於不捨財的時候有特別的強調「無哀愍」,但是我們可 以看到後面的小字,(法尊按:漢文「性慳財故」一句,藏論爲「性貪著故」,故有此辯 論。)因為法尊法師在翻譯這段文的時候,並沒有將「無哀愍」這幾個字翻譯出來,而用 「性慳財故」這幾個字來表達的緣故,所以以中文的版本來看,是看不出這個差異點的。 但是以藏文原文而言,在藏文原文當中,不施財的部分,有特別強調是無哀愍的;在不施 法的部分,有特別的強調是由慳吝而不捨法。但是在《新疏》以及《傳釋》這二本解釋的 論著裡面,都有提到「俱於財法」,不管是對於錢財,或者是對於法,「說慳故不施」都 是因為慳貪的緣故,所以不願意布施,所以不管是財或者是法,都可以用這個角度來作解 釋。《律儀二十頌論》,亦即如是取其密意極爲善哉。在《律儀二十頌論》當中,也是這 樣解釋的。藏師有云:「自定不捨猶非究竟,要待求者斷其希望。」梵文論中皆無是說, 義亦不成。有一派藏族的論師們,他們會認為「自定不捨猶非究竟」,也就是以施者的角 度而言,他在內心當中,雖然已經篤定、已經斷定,他不想要布施財,或者是布施法給對 方。但是藏族有一類的論師,他認為這還不是最究竟的狀況,「要待求者斷其希望」不僅 布施者本身,他要生起一種不想要布施的定解,並且對方也就是來乞求的對象,他也要斷 了他當初的這種希望、這種寄託。但是對於這一點而言,「梵文論中皆無是說」在梵文的 論著裡面,都沒有如此提到,「義亦不成」所以這一點是不成立的。施者本身擁有財、擁 有法的這個人,他只要斷定「我當下就是不想要布施錢財,不想要布施法給對方」,其實 這就已經究竟圓滿了。 接下來看到《律儀二十頌》,在《根本頌》裡面第二條他勝罪提到了,於彼有苦無怙 者,慳諸財法不施與。這是描述了第二條的他勝罪。接下來看到第三條他勝罪,他來諫謝 不忍受,內懷忿恨復捶打。……表達方式,因為這個表達方式,在中文沒有辦法凸顯出來 的緣故,所以在這個地方,這一段就省略不翻譯,因為透由中文真的是表達不出來,所以 這個部分提到的是「他來諫謝不忍受,內懷忿恨復捶打」。接下來看到《菩薩戒品釋》的 原文第100頁,論曰:若諸菩薩,長養如是種類忿纏,由是因緣,不唯發起粗言便息,由 忿蔽故,加以手足塊石刀杖,捶打傷害損惱有情,內懷猛利忿恨意樂,有所違犯,他來諫 謝,不受不忍,不捨怨結,是名第三他勝處法。這個地方所介紹的是第三條的他勝罪。第 三條的他勝罪,最主要的動機是以「瞋」為動機。在瞋的情況下,剛剛在《根本頌》的時 候,是先強調了「他來諫謝不忍受」的這一點,「內懷忿恨復捶打」是在第二個部分來作 介紹。但是在《菩薩地》戒品的原文,它是先介紹了「內懷忿恨復捶打」,這個地方的原 文裡面,有提到「不唯發起粗言便息,由忿蔽故」,也就是受持菩薩戒的行者,他的內心 因為某一種的因緣,而使得內心生起了瞋的感受。「不唯發起粗言便息」不僅如此,他透 由辱罵對方,都沒有辦法平息內心的怒火,「由忿蔽故」所以透由沒有辦法平息的怒火, 也就是瞋念,「加以手足塊石刀杖,捶打傷害損惱有情」更進一步的以身體的方式,以身 的這種力量,不管是用手,或者是拿東西捶打傷害損惱有情,在論文裡這個部分是先介紹 的;但是在《根本頌》裡面,它是第二個部分才會介紹到這一點,所以《根本頌》裡面提 到的是「內懷忿恨復捶打」。 接下來「內懷猛忿恨意樂,有所違犯,他來諫謝,不受不忍,不捨怨結,是名第三他 勝處法」,第二個部分提到的是「內懷猛利忿恨意樂」,他的意樂還是相同的,就是他的 意樂是生起瞋的這個動機,「有所違犯,他來諫謝」,所謂的有所違犯,就是他人對於我 們可能有所違犯,作對不起我們的事情,或者是之前曾經透由某種方式來傷害我,不管是 辱罵我,或者是曾經透由其他的方式傷害過我,「他來諫謝」雖然他來到我們的面前很誠 心的跟我們說對不起,說一聲抱歉!「不受不忍」但是以我們自己的角度而言,不僅不接 受,而且也沒有辦法平息我們內心的瞋念,「不捨怨結,是名第三他勝處法」,在這樣的 狀態下,所造的行為是違反了第三條。所以這個地方在《根本頌》裡面,它先提到了「他 來諫謝,不受不忍」,也就是之前雖然對方曾經有傷害過我們,然後作出對不起我們的事 情,但是之後雖然他很誠心的來到我們的面前,跟我們道歉,但是因為我們內心瞋的動機 ,瞋的意樂非常的強烈的緣故,所以我們不接受他人的道歉,也沒有辦法平息內心瞋的這 種感受,這樣的階段,我們所犯的是第三條的他勝罪。 接下來看到正文,此中分二。第一捶打有二:一意樂,二加行。初意樂者,謂菩薩於 他發忿粗言,唯以粗言忿猶不捨,而更長養爲忿所蔽。這個地方,是先提到了動機的這個 部分。「謂菩薩於他發忿粗言」,也就是受持菩薩戒的這個人,在某一種的因緣下,他對 於對方講粗話,但是光這樣說他還不滿意,「唯以粗言忿猶不捨」他的內心還是感到相當 的憤怒,相當的生氣,「而更長養為忿所蔽」他整個內心是被瞋心所充滿著。二加行者, 由忿增上,這當中的「增上」,就是透由忿恨,瞋的這種力量的驅使下,若以自身,若身 所擲,不管是用自己的身體,比方說手腳,或者是「若身所持」手拿棍子等等,「若身所 持,捶打於他」這旁邊的標點符號,或許改成逗號會更恰當,然後下面就不需要「若」這 個字。若身所持,捶打於他,禁閉等而爲傷害,不管是透由自己的手腳,或者是手拿棍棒 ,手拿石頭,或者是將對方長期的關在一個地方,「禁閉等而為傷害」,若以鞭撻及繫縛 等而爲損惱。甚至手上拿著鞭子,抽打對方,或者是將對方綁起來等等而損惱對方,此境 有情,爲係何趣,雖無文明,似須同趣能解義者。在這個當中所謂的對方,也就是我們所 傷害的這個有情,他要屬於六道當中的哪一道呢?這一點「雖無文明」,在論文當中雖然 沒有清楚的點出這一點,「似須同趣能解義者」他也必須要與自己本身,也就是傷害對方 的這個人,這二者它是屬於同一趣的,這個地方最主要指的是人,並且他要能夠了解文字 的義涵。雖然如果我們以這種方式,比方以瞋為動機,藉由各種的方式傷害畜生道的有情 ,雖然是有惡業的,但是這個地方,我們提到菩薩戒的第三條他勝罪,最主要傷害的有情 ,是以人為主。所以這個地方,它會特別的強調「雖無文明」,在論文當中,也就是原文 ,《菩薩地》戒品當中,雖然沒有很清楚的強調這一點,「似須同趣能解義者」必須是要 與傷害者本身,是同一道的眾生,最主要指的就是人。 上一段的最後提到的是,是粗惡語言說境故,有提到為什麼在這個地方,所傷害的這 個眾生,必須是以人為主呢?「是粗惡語言說境故」因為這時候你要對於對方說出這種粗 話,對方必須要能夠了解你所說的內容,所以對方也是以人為主,所以這個地方有提到「 是粗惡語言說境故」,所以在這上面的標點符號,也許改成逗號會更恰當。因為它是要來 證明,為什麼我們所傷害的這個對象,要以人為主呢?因為「是粗惡語言說境故」,因為 這個對象,是我們要講粗話,並且他要能夠了解這個義涵的一個對象。《集學論》說,捶 打犯戒,是根本罪故。在《集學論》當中,也有提到犯戒的人,如果我們透由自己本身的 方式去傷害他,是會犯下根本罪的。 第二不受諫謝分四:一行諫謝人,二行諫謝法,三不受發起,四不受自性。首先看到 「諫謝人」,初行諫謝人者,《新疏》及最勝子釋云:「先作侵犯悔謝其罪。」這一段內 容,宗大師作了解釋,謂於菩薩,先爲侵犯,現前至心欲求悔謝。也就是對於菩薩,對方 之前透由各種的方式傷害了他,作了對不起他的事情,但是「現前至心欲求悔謝」,他發 自內心看到自己所作的行為是不正確的,所以想要來到這位受持菩薩戒的行者,或者是菩 薩的面前,想要悔過,所以這是提到了「行諫謝者」,也就是來道歉的這個人,他必須要 具備的條件。第二行諫謝法,二行諫謝法者,謂順時,順法,求其忍恕。對方來道歉的時 候,要看好時間點,並且要以最適當的方式來道歉,希望這位菩薩,或者是受持菩薩戒的 這個人,他能夠「忍恕」,也就是忍耐,並且寬恕他。三不受發起者,這個就是指菩薩本 身,謂於先侵犯,內懷猛利忿恨意樂。也就是因為之前對方曾經侵犯過我,傷害過我的緣 故,所以內心記仇、記恨,內懷猛利忿恨意樂。四不受自性者,謂不聽其語,不受忍恕, 亦不棄捨忿恨之心。當對方來道歉的時候,你根本就不想要聽對方在說什麼,「不受」也 不接受,因此在當下也不會生起忍辱,甚至寬恕對方的心,「亦不棄捨忿恨之心」也就是 之前你對於他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內心感到非常的不悅,而充滿了怨恨,這時候縱使對 方來到你的面前道歉,但是你還是不願意原諒他,內心還是充滿著怨恨的狀態。 以上為各位介紹了《菩薩地論》當中,所講的四種他勝罪裡面的前面這三條。這三條 而言,以動機的方式可以分為三種;以「加行」也就是當下的行為來作介紹,可以分為六 種的他勝罪。下午的那堂課,我們會為各位介紹《菩薩地論》當中所詮釋、所講的第四條 他勝罪。今天早上的課就上到這個地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99.10.71
linnalin:可以問一下這篇大概是幾小時的講課嗎? 05/21 23:17
cool810:這系列課我沒在現場。不過上過其他師長的課一個上午或下午 05/21 23:28
cool810:約兩小時,中間會休息10~20分鐘,整理起來文字稿的量也跟 05/21 23:29
cool810:這篇差不多。 05/21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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