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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念與業報(上)/釋厚觀 一、前言   「心念與業報」之間的關係非常複雜,對於我們的未來具有重大的影響力, 因此,值得我們好好探討,並深入思考一個關鍵性的問題:影響業報輕重的因素 有哪些?   舉例而言,同樣是「殺」,殺佛、殺阿羅漢、殺父母或殺畜生,由於殺的對 象不同,會產生不同的果報;此外,發心動機、行為手段等等差異,也會對業報 造成不同的影響。   同樣在做一件事,怎麼做,才可以令它費力少而成效大,能夠更加利益眾生 ,乃至能夠消除自己的煩惱,實在是深者見之深,淺者見之淺。好比說原本大家 都高高興興的發心做志工,但日子久了,有的人開始起煩惱,對於被分派到的工 作挑三撿四;有時候做著做著心裡又起了很多的副作用,如貪心,或憍慢心,反 而讓自己越做越不快樂。如果我們能夠學習一邊做志工,也同時磨練自己的意志 ,時時觀照自己的心念,發現自己的缺點,更進一步斷除貪念、憍慢心等種種煩 惱,這樣的志工事業,才會是真正的利人又益己。 二、何謂業?何謂報?   在了解「心念與業報」的關係之前,首先,我們要了解什麼是「業」?什麼 是「報」? (一)業:行為、動作。   由身口意的活動,而有招感果報的潛在能力。「業」是動作、行為的意思。 凡由意志力所發動的,都是業。不過,這裡所要說明的「業」,主要是指我們的 心裡所起的念頭、嘴巴所講的話、身體所行的活動,而引發的一種動力;而這種 動力,將會感得某種果報。例如:有人生氣了,罵人,甚至打人。不是說嘴巴罵 過,動手打過了就算了,這樣的動作,它是會招感某種的惡果。而且不是說口罵 、動手的才算,連「生氣」這種內在的意念活動也會招感果報!舉凡身、口、意 種種的活動,有一種招感未來果報的潛在能力;這種潛在的能力,就是「業」。 (二)報:果報,異熟。   由業力所招感的「果報」,又稱為「異熟果」,即「異類而熟」。為什麼叫 「異類而熟」呢?就是說我們作了善業,會招感樂報;造了惡業,則招感苦報。 一般人常聽到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其實這是隨俗的說法;嚴格地說, 應該是「善有樂報,惡有苦報」。而業在未受報之前,如沒有修證得解脫,業的 潛能是一直存在的,即使經過百千萬劫,業力仍不失壞。只要因緣和合,業力就 會招致果報。   然而,並不是一造業,就會立刻感果。從造業到感果,需要一段時間,不過 這時間有長、有短。有的這一生造業,當生就感果,這叫做「現報業」;有的是 今生造業,來世才受報,這稱為「生報業」;有的是今生造業,隔一生或多生才 受報,稱為「後報業」。我們可以作這樣的比喻,業就像種子,有的種子種下去 ,經過半年就結果;有的則經過一年;有的更久,經過多年之後才結果。   而種下種子之後,它是否一定結果呢?這也不一定,因為這中間還需要種種 條件,如陽光、水、肥沃的土壤等養分才行。雖然我們種下了惡的種子,但如果 斷絕一切助緣,它就會變成焦芽敗種。同樣地,我們造了惡業,也要種種的助緣 才會結惡果,這個助緣是什麼呢?就是煩惱。如果我們把煩惱斷盡了,因緣不具 足,惡果也是不會成熟的。所以,修行的重點,不是在消滅這苦報身,而是不要 造惡業,最重要的,是要斷除煩惱! 三、業的類別   對於業的性質有了初步的認識之後,進一步來看業的分類。 (一)身業、語業、意業   首先,以業所依的對象來看,可區分為「身、語、意」三業。或許有人會想 :「表現於外的身、口業比較重,如果只是心裡胡思亂想應該沒有關係。」其實 不然,意念才是最主要的,因為是由內心的意念,來決定這個業是善,或是惡; 是輕,或是重。如《成實論》卷9〈三業輕重品第119〉云:三業中何者為重?身 業耶?口業耶?意業耶?… 答曰:…經中佛說:心為法本,心尊、心導、心念善 惡即言即行,故知意業為重。…   又意業力勝身口業,如《和利經》中說:外道神仙起一瞋心,即滅那羅于陀 國。(大正32,307a5~ b24) 這裡所舉的《和利經》與《中阿含》卷32(第133 經)〈優波離經〉相合[1]。經中說:假使有人拿一把利刃,從早到晚砍殺那難陀 國內所有的眾生,即使砍一整天也砍殺不完;可是有禪定的人,一發瞋心,便能 以神通力讓那難陀國內所有的眾生燒成灰燼!由此可知,身口意三業之中,以意 業為重! (二)善業、惡業、無記業   「善」,原則上有兩層意義,一是我們發心行善,二是能令人受益,如果可 以兼顧這兩種層面的話當然最好。如前面所說:「善業招感樂報,惡業招感苦報 」。除了善業、惡業之外,還有一種非善非惡的,叫做「無記業」。此外,還有 與禪定相應的「不動業」。與色界定或無色界定相應的業,當然是善的。也由於 禪定的特徵是不動亂,所以造作的業就稱為「不動業」。而這種不動業能招感色 界、無色界的生死;前面所說的善業、惡業,則是能感得欲界生死的業力。 (三)定業、不定業   什麼是「定業」呢?故意造作的強業,必定招引某種果報。如《中阿含》〈 思經〉[2]所說,如果故意造業,佛說他一定會受報,如果不是故意造業,不一定 會受報。事實上,業的必定受報與不必定受報,有時候是看我們有沒有足夠的時 間懺悔,如《中阿含》〈鹽喻經〉[3]所說:好比這裡有一包一斤的鹽,及一包二 十斤的鹽,將這包一斤的鹽倒進杯子中,和二十斤的鹽丟入大河裡,哪裡的水嚐 起來比較鹹苦?當然是杯子裡的水比較鹹苦。但是,哪裡的鹽比較多呢?當然是 丟到大河裡的多。也就是說,即使是重大的惡業,如果有足夠懺悔的時間,例如 壽命長,又能遇到善知識,精進修學佛法,勤修戒定慧,就能使重業輕受而成為 不定業。反之,若故意作惡,沒有足夠懺悔的時間,或是完全不知悔意,那麼就 一定會受苦報了。   在《金剛經》中有這麼一段描述:   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   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大正8,750c24~27)   有人誦持《金剛經》之後,反而受人輕賤、侮辱。或許他會想:「我不讀誦 還好,讀誦了反而變成這樣,乾脆不要持誦好了!」其實,這樣想就錯了。《金 剛經》的意思是:這個人由於過去所造的惡業,本來會墮到地獄、畜生、餓鬼等 惡道去,由於受持《金剛經》的功德力,使他重報輕受;雖現在受人輕視,但來 世不會再感三惡道的果報了! (四)共業、不共業   只影響自己本身的是「不共業」,又稱為「別業」;同時影響自己和他人的 則是「共業」。舉例而言,一個家裡有三個女兒,出嫁前的成長環境都差不多。 但長大以後,各自嫁到不同的家庭去,三個人各自有不同的發展與際遇,這就是 個人的不共業。   大眾的共業,彼此互相影響,相攝相拒,輾轉而構成自他間的複雜關係。就 像你對人慈顏善目,人家也會對你有好感;如果我們動不動就擺著一張臭臉,當 然別人也會不高興,這會互相影響的。   如果能夠深入瞭解佛教所謂的共業道理,找出原因,對症下藥,對於大眾的 共業就能加以扭轉。譬如,社區環境很差,廢棄物到處堆積,孳生蚊蟲,帶來登 革熱的病源。要根絕這種病媒蚊,不是靠一家一戶將積水容器清理乾淨就可以解 決的,必須整個社區,乃至鄉鎮縣市共同維護環境清潔,才能減少這種疾病的蔓 延。   也就是說,依「共作共受」的法則,大眾的共業,要大家同心協力一起來改 變他,否則,即使是聖人也無能為力。菩薩說要建設人間淨土,而真正的淨土, 不只是淨化自己身心而已,必須所有的眾生內心清淨了,佛土才能真正的清淨。 (五)引業、滿業   「引業」是一種特別強大的業力,引導眾生得到一個總報體,成為天、人、 餓鬼、畜生、地獄等五趣中的某一趣,這種特強的業,稱為「引業」。譬如說, 提婆達多持戒、苦行,也得禪定並具有神通,但是因為以惡心出佛身血,這種的 惡業太強大了,導致他墮入地獄。   還有另一種業稱為「滿業」。滿業不像引業這麼強,雖然不能引導眾生感得 生死的總報體,但是會影響我們的報身是否圓滿。譬如六根是否具足,相貌是否 莊嚴,音聲是否優美等等,這種業叫做「滿業」。   在《俱舍論》[4]中,舉了一個比喻,譬如一位畫家,先以單一的顏色,畫出 一個形狀,完成外形之後再填入眾多的色彩。而「引業」就如同以單一的顏色, 勾勒出一個人型或是一個畜生;「滿業」就像填入眾多的色彩一樣。我們同樣是 人,但每個人的相貌都不同,資質、音聲,乃至知識才能都不一樣,這就是「滿業 」。 四、人與人之種種差別,   是由哪些業所造成我們現在都是人,人與人之間有種種的差別,這種種的差 別又是由哪些因素而形成的呢?歸類起來有三大項:   (1) 過去世個人的滿業      (2) 現在世個人的別業   (3) 現在世眾生的共業 (一)過去世個人的滿業   我們是人,過去世都做過某些引業,引導到人道來,儘管有白人、黑人,但 是兩個眼睛、一個鼻子,都差不多。可是,莊嚴與否等種種就不同了,這即是由 於過去世的滿業所導致。   從「引業」來說:投生到人道比畜生道好。但是,生而為人,一定比畜生更 有福報嗎?這可不一定?有的人生在戰亂的地方,沒有東西吃,瘦得皮包骨;然 而也有人家的寵物,雖然牠是在畜生道,可是生活享受卻好得很。主人不但準備 豐盛的美食,還幫牠洗澡,帶牠散步。所以從這一方面看,這寵物在過去世的「 引業」上雖然沒有像人這麼好,但在「滿業」方面卻得到人的照顧,很有福報。   譬如大家同樣都在布施,行布施得到人天果報,這個大致上是一樣;但是在 滿業上面那可是千差萬別了。有人布施時憍慢自高、給人難堪,有人恭恭敬敬、 親手布施;有的人是等富有之後才要布施,有的人雖自身貧困卻難捨能捨。這些 滿業有種種不同,自然感得的果報也就有所差別了!同樣是富貴的人,有的很清 閑,財源滾滾而來,大家也對他很好;可是,有的人雖然很富有,卻整天忙忙碌 碌、戰戰兢兢,到處惹人嫌,常常怕有人來對他行搶、下毒。因此,我們應當留 意:雖然同樣做一件事,內在的發心,身口的行為,一點一滴微妙的差異,都會 感得不同的果報! (二)現在世個人的別業   第二項特別重要,就是「現在世個人的別業(不共業)」。因為「過去世的 滿業」雖然在先天上決定了人生的一部份,但是如果後天的環境不同,或是個人 的努力不一樣的話,因緣還是會改變的!例如雙胞胎,相貌、體型都很相似,但 如果其中一人生活有規律,非常重視保養自己的身體,而另外一人完全採取相反 的生活方式,這樣結果還是會不一樣的。   儘管有的人一生過得不怎麼如意,但是過去世的業已經造了,無法重來,光 是懊惱也於事無補,那麼我們應該從哪裡下手呢?其實,真正要努力的,是「現 在世個人的別業」!   從前有一個老人去參觀孔廟,他覺得孔子不論是在學問、德行、教育各方面 ,都非常好,不愧稱為「至聖先師」。因此他心裡非常嚮往,立志要學聖賢,旁 人卻譏笑他:「你都七老八十了,還想學聖人?孔子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 ,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才從心所欲不逾矩。你年紀都 已經這麼大了,還想學孔子,談何容易啊!」結果,他回答一句話:「儘管我不 能與孔子並駕其驅,趕他幾步也好!」   「趕他幾步也好」,真是有志氣啊!與其花許多時間精神在追悔過去,倒不 如多用心於現在! (三)現在世眾生的共業   第三項是「現在世眾生的共業」。也就是說,即使自己非常努力,有時候仍 抵不過外在環境強大的力量。就像有人非常認真工作想要賺大錢,但如果景氣不 好,願望也是難以達成的。譬如說一個資優兒童,不是說天生頭腦好,就一定有 成就。資優兒童要能夠有成就,事實上還需要具足相當多的因素,譬如:父母是 否能夠慧眼識英雄,加以因材施教?有沒有善知識輔導?而且要成為大器,也不 是一蹴可成的,需要長時間的培養,因此,沒有足夠的體力、耐力與恆心也是不 行的。   有人經常懊悔業障重,將種種不如意的原因,都歸咎到過去世。其實,決定 人生業果的三項因緣中,過去世的業只是因緣的一部份,並非全部。過去世的業 已經過去了,真正可以下手之處,是現在世個人的別業,其次是眾生的共業。唯 有在「個人的別業」與「眾生的共業」上分別進行,持續的精進,如此才能夠真 正解決問題。因此,與其一直懊悔過去世沒做好,何不就今生的各方面好好努力 !藉由對因果業報的瞭解,以及學習正知正見的佛法,就可以對症下藥了。 五、隨業受報(隨重、隨習、隨憶念)   我們一生當中作了許許多多的業,有善的,也有惡的。作善業會得人天報; 作惡業,則會墮畜生、餓鬼、地獄等三惡道。我們作了這麼多善業與惡業,到底 會隨著哪些業而投生到哪一道呢?歸納起來,隨業受報主要有三類:1、隨重;2 、隨習;3、隨憶念。 (一)隨重   「隨重」,就是說儘管業有善、有惡,但是其中有一些業力特別強大,如果 造了重大的善業或重大的惡業,一期生命結束之後馬上就會去受報。對於一位造 了重大善業的人來說,即使我們沒有幫他助念,他也早就升天,或轉世到人間去 了。 (二)隨習 「隨習」,即是隨著習性,由於善的習性或惡的習性,而形成一種慣性的作用。 在《雜阿含經》[5]中記載了一則大名長者的故事,說明了平日養成善的習性之 重要。這位大名長者平時念佛就念得很虔誠,有一天他請教佛陀說:「釋尊!如 果有一天我在十字路口不小心被車子撞了,那時候我來不及念佛,那麼我會不會 下地獄?會不會往惡道去?」佛陀回答:「你平時就有善的習性,你放心,即使 那時來不及念佛,還是會往生善道,就像一棵大樹一向往東南方生長,一旦砍斷 了,它還是會往東南倒的。」   所以,如果平常就潔身自愛,心裡很清淨,這時候就能提起正念,有善的習 性,就會往善道去。反之,如果平常就養成貪的習性,最後我們要往生的時候, 幻象一顯現,一念執著就跟著投胎到畜生道或其他惡道去了。 (三)隨憶念   「隨憶念」,就是隨臨終時的那個憶念。如果生前並沒有造作特別重大的善 業或惡業,也沒有特別強的善的習性或惡的習性,這時候他要往哪裡去都有可能 的!如果臨終時憶念善行,就會引發善業往生人天道;如果憶念惡行,就會引發 惡業而墮落三惡道。「臨終助念」主要就是針對這一種人,助他一臂之力。但如 果他惡業太重或平常惡的習性太深了,即使有人助念,他也不容易受用! 六、臨終一念   《大智度論》中闡述因緣業報時,以畫師為喻,強調人若造作正行業,則會 得好報;反之,造邪行業,則得惡報。如《大智度論》卷24云:   人命終時,是業來蔭覆其心,如大山映物。是業能與種種身,如工畫師作種   種像。若人以正行業則與好報,若以邪行業則與惡報,如人事王隨事得報,   如是等分別諸業相果報。   復次,如《分別業經》中,佛告阿難:行惡人好處生;行善人惡處生。阿難   言:是事云何?   佛言:惡人今世罪業未熟,宿世善業已熟,以是因緣故,今雖為惡而生好處   。或臨死時善心心數法生,是因緣故亦生好處。   行善人生惡處者,今世善未熟,過去世惡已熟,以是因緣故,今雖為善而生   惡處。或臨死時不善心心數法生,是因緣故亦生惡處。   (大正25,238b11~23)   工畫師就是指會畫畫的人,會畫人像、畜生像。其實,會讓我們感得人身, 或感得畜生道,都是由我們自己造的業而來。接著《大智度論》引《分別業經》 ,描述佛陀曾為阿難說:「有人行惡,但往生善道;有人行善,卻往生惡道。」 阿難覺得很奇怪,這豈不是與我們平常說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符了嗎?   佛陀回答:行惡之人投生到好的地方去有兩個原因:一是因為這個惡人今世 的罪業尚未成熟,而宿世的善業已經成熟了;二是因為他臨死時,生起了強力的 善心心所法。   反之,行善的人卻投生到不好的地方去,也有兩個原因:一是此人今世的善 根尚未成熟,而過去世的惡業已經成熟了;二是他臨死時,起了強而有力的不善 心心所法。   接著《大智度論》又有一段問答,值得深思:問曰:熟不熟義可爾,臨死時 少許時心,云何能勝終身行力?答曰:是心雖時頃少,而心力猛利,如火如毒雖 少,能成大事。是垂死時,心決定猛健故,勝百歲行力。(大正25,238b23~27)   有人問:如果說罪業成熟或未成熟而導致先到哪一道去受報,這個說法我同 意;不過,臨終短短的一念,為什麼能抵得過一輩子所作的善業或惡業呢?   《大智度論》回答的相當好,他說:這種心念雖然短暫卻強而猛烈,如火、 如毒。就像一把無名火能燒功德林,我們花了多年的心血行功立德,可是一個瞋 念就可以把它給燒掉了!辛辛苦苦砍柴砍了三年,堆了滿滿一屋子,點一根火柴 要燒三年才燒得完嗎?不需要,一下子就燒完了!毒呢?也是如此,量很少,不 必吃飽,一點點就能夠要人命。而臨死的心念如果很強的話,就像火或像毒藥一 般,「決定猛健,勝百歲行力」。   因此,同樣是臨終一念,要看你是善念還是惡念,也要看這一念到底強到什 麼程度,如果說這一念特別強的話,有時候甚至會勝過平常所造普普通通的業, 而讓他先去受報,這一點值得我們留意! 七、罪福皆由心生差別   同樣是作一件事,但是因為發心的不同,得到的果報有的是罪,有的是福。 如《成實論》卷7云: 有故則有罪,不故則無,諸業皆以心差別。故,有上、有 下。若無故心,云何當有上、下?如醫與非醫俱生人苦,以心力故罪福差別;又 如兒捉母乳則不得罪,以無染心故,若染心捉,則便有罪。當知罪福皆由心生。 (大正32, 294a18-23)   若故意作惡則有罪;若無惡念,則不一定會結罪。「故意作業」又隨心念之 強弱而果報有別。譬如醫生醫病,有時候幫病人打針,推拿或接骨等等,弄得病 人哀聲連連,但用意是在治療病症;另外,有的人不是醫生,卻惡意的傷害眾生 ,讓人苦不堪言。因為發心不同,目的不一樣,所以醫生得福,非醫生者得罪。 又如嬰兒捉觸母親的乳房,由於沒有染心,所以沒有罪;如果是外人有染心,當 然就有罪。所以,罪福不是由身或口的行為來判斷,主要是在心,以心念的善惡 ,或是有意無意來決定是罪、是福。   《成實論》卷7又云:   如有三人俱行繞塔:一為念佛功德,二為盜竊,三為清涼。雖身業是同,而   有善、不善、無記差別當知在心。(大正32, 294b2-4)   好比說有三個人同樣都去繞塔,一個人是為了念佛功德去的;第二個是為了 去偷功德箱的錢;第三個他並沒有起特別的善念或惡念,而只是因為佛殿清涼而 去納涼享受。這三個人,雖然身業相同,但是心念不同,所以有善與不善、無記 的差別。可知罪福是由心而生差別,心念相當重要! 八、由五因緣決定所   犯下、中、上品差別「心」決定業報輕重的要素很多,但罪業的輕重有別, 到底是由哪些要素決定的呢?就惡業而言,《瑜伽師地論》卷99中舉出了五種因 緣:由五因緣當知所犯成下中上三品差別。何等為五?一由自性故。二由毀犯故 。三由意樂故。四由事故。五由積集故。 (一)由自性者:   謂他勝罪聚是上品罪;眾餘罪聚是中品罪;所餘罪聚是下品罪。復有差別謂 彼勝、眾餘是重品罪;隕墜、別悔是中品罪;惡作罪聚是輕品罪。如是應知,由 自性故,諸所犯罪成下中上三品差別。 (二)由毀犯者:   謂無知故及放逸故,所犯眾罪是下品罪。煩惱盛故,所犯眾罪是中品罪。由 輕慢故,所犯眾罪是上品罪。如是應知由毀犯故,諸所犯罪成下中上三品差別。 (三)由意樂者:   謂由下品貪瞋癡纏所犯眾罪是下品罪;若由中品是中品罪;若由上品是上品 罪。如是應知,由意樂故,諸所犯罪成下中上三品差別。 (四)由事故者:   謂雖現行相似意樂,而由其事非一類故。應知所犯成下中上三品差別。如以 瞋纏於傍生趣所有眾生故思殺害,生隕墜罪。即以如是相似瞋纏,或於其人或人 形狀非父非母故思殺害,生他勝罪,非無間罪。即以如是相似瞋纏於人父母故思 殺害,生他勝罪及無間罪。如是應知,由事別故,諸所犯罪成下中上三品差別。 (五)由積集者:   謂如有一,或犯一罪,不能如法速疾悔除,或二或三乃至或五,如是應知, 由積集故,成下品罪。從此已後,或犯十罪或犯二十或犯三十乃至或犯可了數罪 ,不能如法速疾悔除,如是應知,由積集故,成中品罪。若所犯罪其數無量不可 了知,我今毀犯如是量罪,如是應知,由積集故,成上品罪。 (大正30,870b7-c9)   《瑜伽師地論》說:決定所犯的罪是下品罪、中品罪、還是上品罪,有五種 因緣:一由自性故;二由毀犯故;三由意樂故;四由事故;五由積集故。以下分 別解說。 (一)第一種因緣:「由自性故」 此中「自性」有兩種說法: A、第一說: 1、上品罪:「他勝罪聚」,又稱為「波羅夷」,這是最重的罪,如故意犯殺、盜   、淫,或故意大妄語:沒有得禪定,故意說已得禪定;沒有證果故意說有證果   。類似這些,都是很重的罪,這叫做上品罪。 2、中品罪:「眾餘罪聚」,又譯為「僧殘」,「眾」就是「僧」,「餘」就是   「殘」,這是出家戒法中的第二重罪。 3、下品罪:「所餘罪聚」,即是他勝罪聚(波羅夷)和眾餘罪聚(僧殘)以外   的罪。例如:小妄語、殺畜生,或是其他的罪。 B、第二說: 1、上品罪:「他勝罪聚」、「眾餘罪聚」。這即是出家戒法中的第一重罪及第   二重罪。 2、中品罪:「隕墜」、「別悔」。這是出家戒中「波逸提」、「波羅提提舍尼   」之類的罪法。如佛陀規定出家眾只能擁有一個缽,但是有的人太貪心了,   一下子蒐集好幾個缽,就屬於這一類。 3、下品罪:「惡作罪聚」。如衣冠不整,行住坐臥沒有威儀等等,這是下品。   由於戒法的不同,因而罪之輕重有別,這叫做「由自性故」,所犯成下中上   三品差別。 (二)第二種因緣:由毀犯故 1、上品罪:輕慢、嫌恨心,即是輕視嫌恨眾生。菩薩本應以慈悲心接引眾生,   但眾生輕慢、嫌恨,這等於是捨棄眾生,嚴重違背菩薩的精神,所以這是屬   於上品。 2、中品罪:煩惱盛。雖然沒對眾生產生輕慢、嫌恨,但是自己煩惱熾盛,惱亂   眾生,讓眾生起煩惱,這是中品。 3、下品罪:無知、放逸。也就是沒有智慧,或因懶惰、懈怠而產生的過失。也   就是說同樣做了某種行為,但是毀犯的心念不同,罪報輕重也就不一樣。 (三)第三種因緣:由意樂 1、上品罪:上品貪、瞋、癡煩惱 2、中品罪:中品貪、瞋、癡煩惱 3、下品罪:下品貪、瞋、癡煩惱   例如同樣是瞋的煩惱,但有上品瞋、中品瞋、下品瞋之別。上品的瞋,瞋恨 心很強,持續很久,沒完沒了,甚至帶到下輩子去,等有機會就想要報仇,這種 瞋念很強很久,罪報就更重了。中品的瞋,瞋恨心沒有像上品那麼猛烈、持久, 但人家跟他懺悔,他還是不太理人。下品的瞋,瞋恨心才起,過不久就消了。 (四)第四種因緣:「由事故」 1、上品罪:如以瞋恨心故意殺父母、師長、聖人,他勝罪(波羅夷)及無間罪。 2、中品罪:如以瞋恨心故意殺父母、師長、聖人以外之人,他勝罪(波羅夷)。 3、下品罪:如以瞋恨心故意殺畜生,隕墜罪(波逸提)。同樣的煩惱,但因為   惱害的對象不同,罪之輕重也隨之不同。 (五)第五種因緣:由積集故 1、上品罪:所犯罪其數無量。 2、中品罪:中分積集乃止。(如偷盜了幾次之後才停止) 3、下品罪:少犯即止。   「積集」就是我們所犯的量累積有多少。有人想:我既然偷了,一不作、二 不休;或者想:反正殺了人要被砍頭,多殺幾個也無妨,這些都是邪見!他只看 到這輩子殺人會被處死刑,事實上不但下輩子會墮入惡道,還會影響多生累世的 命運,卻是他沒有考慮到的。   舉個例子,像衣服稍微弄髒了,趕快清洗一下很快就乾淨了;若弄得很髒, 又拖了很久才洗,就不容易洗乾淨了。曾經有兩個人比懶,一個說:「我準備兩 個禮拜穿的襪子,正面穿完,反面翻過來再穿。」另一個說:「這沒什麼!我把 衣服一浸,等我想到的時候已經乾了!」想想看,浸泡洗衣粉的衣服乾了以後變 成什麼樣子?還能再穿嗎?髒了一點點的東西很容易清掉,多了就不容易了。馬 上清洗,跟氧化以後再清除,費力多少又不同了。   《中阿含經》卷32(133經):長苦行尼揵問曰:「瞿曇!此三業如是相似, 施設何業為最重,令不行惡業,不作惡業。為身業?口業?為意業耶?」世尊又 復答曰:「苦行!此三業如是相似,我施設意業為最重,令不行惡業,不作惡業 。身業.口業則不然也。」(大正1,628b24~29) 「居士!於意云何?若使有人持利刀來,彼作是說:我於此那難陀內一切眾生, 於一日中斫剉斬截.剝裂削割,作一肉聚,作一肉積。居士!於意云何?彼人寧 能於此那難陀內一切眾生,於一日中斫剉斬截.剝裂削割,作一肉聚,作一肉積 耶?」 優婆離居士答曰:「不也。所以者何?此那難陀內極大富樂,多有人民,是故彼 人於此那難陀內一切眾生,必不能得於一日中斫剉斬截.剝裂削割,作一肉聚, 作一肉積。瞿曇!彼人唐大煩勞。」 「居士!於意云何?若有沙門.梵志來,有大如意足,有大威德,有大福祐,有 大威神,心得自在,彼作是說:我以發一瞋念,令此一切那難陀內燒使成灰。居 士!於意云何?彼沙門.梵志寧能令此一切那難陀內燒成灰耶?」優婆離居士答 曰:「瞿曇!何但一那難陀,何但二.三.四。瞿曇!彼沙門.梵志有大如意足 ,有大威德,有大福祐,有大威神,心得自在,若發一瞋念,能令一切國一切人 民燒使成灰,況一那難陀耶!」(大正1,629c11~ 630a1) [2] 《中阿含經》卷3(第15經)〈思經〉,大正1,437b:「若有故作業,我說彼必 受其報。或現世受,或後世受若不故作業,我說此不必受報。」《中阿含經》卷 3(第11經)〈鹽喻經〉,大正1,433a~434a。[4]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17,大正29,92b:「譬如畫師,先以一色圖其形狀後填眾 彩。是故雖有同稟人身,而於其中有具支體諸根形量色力莊嚴。或有於前多缺減 者,非唯業力能引滿生,一切不善,善有漏法有異熟故皆容引滿,以業勝故但標 業名。然於其中業俱有者能引能滿,隨業勝故。若不與業為俱有者,能滿非引, 勢力劣故。」[5] 《雜阿含經》卷33(930經),大正2,237b~c:「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迦毘羅 衛國尼拘律園中。爾時、釋氏摩訶男,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 :「世尊!此迦毘羅衛國,安隱豐樂,人民熾盛。我每出入時,眾多羽從,狂象 、狂人、狂乘,常與是俱。我自恐與此諸狂,俱生、俱死,忘於念佛、念法、念 比丘僧。我自思惟:命終之時,當生何處」?佛告摩訶男:「莫恐,莫怖!命終 之後,不生惡趣,終亦無惡。譬如大樹,順下,順注,順輸,若截根本,當墮何 處」?摩訶男白佛:「隨彼順下,順注,順輸」。佛告摩訶男:「汝亦如是,若 命終時,不生惡趣,終亦無惡。所以者何?汝已長夜修習念佛,念法,念僧。若 命終時,此身若火燒,若棄塚間,風飄日曝,久成塵末,而心、意、識久遠長夜 正信所薰,戒、施、聞、慧所薰,神識上昇,向安樂處,未來生天」。時摩訶男 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下期續~ 美佛慧訊‧第八十九期 http://www.baus.org/baus/newsletter/2004/nl89_thought_and_karma.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6.83.206
yamola:好同學,發文附連結。 192.72.163.68 04/15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