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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滅除心闇曼殊意光論》 【第九二則】 問:應修何等道,而為滅除生死輪迥? 答:比救頭燃更為急者,為滅除生死。世間人皆不能自主,以為隨命運轉,不知乃受 業煩惱支配。應修增上三學(戒定慧),求證無生(空性),始能出離生死輪迥。外道專 修定,上至有頂,後復下墮。故應具修三學,始證涅槃。涅槃分有餘、無餘二種,又分暫 時涅槃(聲聞、獨覺)、究竟涅槃(究竟佛),皆須智慧破除無明始能得,非只修戒定所 能得。斷煩惱如洗衣,非一次能潔,初依戒破除粗分煩惱,次依定伏細分煩惱現行,後依 慧盡斷煩惱。三學數須決定,又須次序不亂。所謂增上三學,以別於外道之成定慧,內道 為斷除輪迴而受持三學,以無我慧而得解脫,故稱增上。三學亦攝於道諦(趣滅之道)。 使聖見相應,即證空見。使惡見不相應,即離凡俗執實見。要在於三學,當勤修學。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七‧解脫正道{節錄}: 【修何等道而為滅除者。如親友書云﹕「或頭或衣忽然火,尚應棄捨滅火行,而當勵 求無後有,因無餘事勝於此。應以戒慧靜慮證,寂調無垢涅槃位,不老不死無窮盡,離地 水火風日月。」應學寶貴三學(戒定慧)之道,其中三學,數定有三。初觀待調心次第數決 定者,謂散亂心者令不散亂,是須戒學,心未定者為令得定,謂三摩地或名心學,心未解 脫為令解脫,是謂慧學,由此三學,諸瑜伽師一切所作,皆得究竟。觀待得果數決定者, 謂不毀戒果,是為欲界二種善趣,毀犯之果是諸惡趣,心學之果,謂得上界二種善趣,慧 學之果即是解脫。總其所生,謂增上生及決定勝,初有上下二界善趣,故能生法亦有二種 ,此二即是本地分說。又諸先覺,待所斷惑亦許三種,謂破壞煩惱,伏其現行,盡斷種子 ,故有三學。 次第決定者,本地分中引梵問經顯此義云﹕「初善住根本,次樂心寂靜,後聖見惡見 ,相應不相應。」此中尸羅(戒)是為根本,餘二學處從此生故,次依尸羅能得第二心樂靜 定,心得定者見如實故,能得第三成就聖見,遠離惡見。三學自性者,如梵問經云﹕「應 圓滿六支,四樂住成就,於四各四行,智慧常清淨。」此中戒學,圓滿六支,具淨尸羅, 守護別解脫律儀,此二顯示解脫出離尸羅清淨。軌則所行,俱圓滿者,此二顯示無所譏毀 ,尸羅清淨。於諸小罪見大怖畏者,顯無穿缺尸羅清淨。受學學處者,顯無顛倒尸羅清淨 。四心住者,謂四靜慮,此於現法安樂住故,名樂成就,是為心學。四謂四(聖)諦,各四 行者,謂苦(諦)中無常苦空無我,集(諦)中因集生緣,滅(諦)中滅靜妙離,道(諦)中道如 行出,達此十六有十六相,是為慧學。若導尋常中士道者,此應廣釋於三學中引導之理, 然非如是,故修止觀心慧二學,於上士時茲當廣釋,今不繁述。   當略宣說學戒之理。此中最初當數思惟尸羅勝利,令其至心增長歡喜,如大涅槃經云 ﹕「戒是一切善法之梯,戒是根本,猶如地是樹等根本,戒是一切善法前導,如大商主是 為一切商人前導,戒是一切法幢如帝釋幢,戒畢竟斷一切罪惡及惡趣道,戒如藥樹治療一 切罪惡病故,戒是險惡三有道糧,戒是甲劍能摧煩惱諸怨敵故,戒是明咒能除煩惱諸毒蛇 故,戒是橋梁度罪河故。」龍猛菩薩亦云﹕「戒是一切德依處,如動不動依於地。」妙臂 請問經云﹕「一切稼穡依於地,無諸災患而生長,如是依戒勝白法,悲水灌澆而生長。」 應如思惟。若受不護過患極重,如苾芻珍愛經云﹕「或有戒為樂,或有戒為苦,具戒則安 樂,毀戒則成苦。」此說受學通於勝利過患二品,是故亦應善思過患,敬重學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cool810 來自: 58.99.10.3 (11/11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