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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順導師 如來對五蘊法門,曾說道:「觀五蘊生滅」。可見佛多半是在生滅無常的觀點去觀察五蘊 性空的。   佛法常說有三法印或四法印;這前面,可以加兩法印的一種。由二句而三句而四句, 茲依次明之。   最簡要的,是兩句的說明。世間上色等一切法是生滅無常的;而佛法的目標,亦即人 類的最後歸宿,在涅槃解脫。可是常人不知從何去把握涅槃,如來善巧的就五蘊無常為出 發來說明它。如『雜阿含』二六0經說:   「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 一切法,有情也 好、器界也好,都在滅的過程中前進;一切法的本性,都是歸於滅,都在向著這個滅的大 目標前進。我們只要使它滅而不起,就是涅槃。「涅槃」譯曰寂滅;不擾動,不生起,體 證到本性滅,就是涅槃。一切是本性自滅的,不過常人滅了要再生而已,所以『雜阿含』 九五六經說:   「一切行無常,悉皆生滅法;有生無不盡,唯寂滅為樂。」   上面是無常生滅與涅槃寂滅的兩句,如『雜阿含』二七0經加上「無我」,就成為三 句:   「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 從無常出發, 以無常為因,成立無我之宗;以無我而達到涅槃。眾生之所以永在無常生滅中而不涅槃, 佛說:問題在執我。佛經說的生死因,如我見、我所見、我愛、我慢、我欲、我使等,都 加個「我」字。如能斷了我見,就可證須陀洹果,能將我慢等(修所斷惑)斷除得一乾二 淨,就能證得阿羅漢的涅槃果。所以這無常到無我、無我到涅槃的三法印,不但是三種真 理(法印),而且是修行的三種過程。   又有在無常下加「苦」而成四句的,如『增一阿含』「四意斷品」第八經云:   「一切諸行皆悉無常,一切諸行(應作「受」)苦,一切諸行(應作「法」)無我, 涅槃休息。」 這樣的經文很多,這不過舉例吧了。這無常、苦、無我、涅槃,就叫四法印 或四優陀那。經中常說:「無常故苦,苦故無我」。這四印的次第,是有因果的關係。在 學派中,有主張三法印的,有主張四法印的。其實,三法印就夠了,因為苦是五種無常所 攝,說無常就含有苦的意義了。如『雜阿含』一0八五經云:「無常,不恆,不安,非穌 息,變易之法」。這就在無常變易中顯示其不安樂之苦;所以,可不必別立苦為一法印的 。   又,三法印中的無我印,有分析為二句的,如『雜阿含』第九經說:   「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 這在無常、苦、無我之後,加「無我所 」成為四句。又如『雜阿含』第一及一二一四經等,則說「無常、苦、空、無我」四句。 這樣一來,把「空」的意義看小了,使它局限為苦諦四行相之一。於是有部學者,說這個 「空」是無即蘊我,「無我」是無離蘊我。『成實論』則說:「空」是我空,「無我」是 法空──法無我(但在單說「無我」的經文,也仍舊解作人無我)。細勘經文,『雜阿含 』第一經,漢譯雖分為無常、苦、空、無我四經,而巴利文卻只有三經;如第一二一四經 的四句,現存大藏經裡的別譯『雜阿含』,也只說「無常無有樂,並及無我法」,沒有空 的一句。直到後來的大般涅槃經,還說涅槃的常、樂、我,是對治無常、苦、無我「三修 比丘」的。所以,佛法的初義,似乎只有無常、苦、無我三句。把空加上成為四行相,似 乎加上了「空」義,而實是把空說小了。這因為,照『雜阿含』其他的經文看來,空是總 相義,是成立無常、苦、無我的原則,如二六五經云:   「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 苦、空、非我。」 又二七三經云:「空諸行;常恆住不變易法空,無我我所。」 這都先 空而後無常、苦、無我;空的是總一切的「諸行」;空是貫穿了常與我我所。以總相義的 空來否定常,及我、我所,指出常、我、我所的不可得。依這見地,不但我空、我所空, 無常也是空。『雜含』二三二經,說得最為明白:   「眼空,常恆不變易法空,(我)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爾。」 一般學者,在世間生滅現象上,對無常作肯定表詮的解釋,以為無常是法的生滅,並不是 沒有自體,不是空。不知如來的本意,不在說有,是要在生滅流動中,否定其常性的不可 得。常性既空,我我所當然也無所有了。「終歸磨滅」與「終歸於空」,在阿含中是完全 一致的。所以,空是遍通諸行「此性自爾」的──後代大乘的本性空、法性空等皆出此; 因為空,所以諸行無常,所以諸法無我。空是深入諸法本性的,深而又遍,不應把它看小 ,局限在「無人我」或「無即蘊我」上;這僅是空義的少分吧了!總之,蘊法門是以無常 為論端的,即諸行之生滅無常,群趨於滅,而顯示其皆空,達到涅槃寂滅。   在這裡,順便談談無常、苦、無我的理由。   在一切流變的世法中,佛見出它的無常,就在現實的事象上指示我們去認識。本來, 一切法都在變動,絕對常性的不可能,世間學者每能體會到此;就是一般常人,也可以知 道多少。但是,人們總不能徹底,總想要有個常性才好,或以為生滅無常現象的後面有個 常住的實體,或以為某分是無常,某分是常──如唯心論者之心。以佛教的觀點看,不管 內心外物,一切都是無常的。對這個道理,釋尊曾用多少方法譬喻來顯示。現在且說兩點 :   第一,以過未顯示現在無常,如『雜阿含』第八經云:   「過去未來色無常,況現在色!」 這個見解,在常識上或以為希奇。其實,那是時間 觀念的錯誤。佛說三世有(姑且不問是實有或是幻有),既有時間相,必然是指向前有過 去相,指向後有未來相。只要有時間性的,必然就有前後向,有這過去與未來。眾生對當 前執著,同時也不斷的顧戀過去,欣求未來。佛法上過現未之分別是:已生已滅的叫過去 ,未生未滅的叫未來;現在,則只是過去與未來的連接過程;離過未,現在不能成立。現 在,息息流變,根本沒有一個單獨性的現在,所以說它是「即生即滅」。過去已滅,未來 未生,現在即生即滅,正可表示其無常。現在依過未而存在,過未尚且無常,何況現在! 佛觀無常,在過未推移中安立現在,過未無常不成問題,就依之以表示現在常性的不可得 ,而了達於空。   第二,以因緣顯示無常。如『雜阿含』十一經云:   「若因若緣生諸色者,彼亦無常;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色,云何有常!」 諸行是依無 常因生的,所以無常。這與一般人的常識觀念又不同;一般人雖談因果,但總以為推之最 後,應該成立一個常在的本因。佛則說:凡為因緣法,必定都是無常的。因果的關係是不 即而不離的,所以,因無常,果也必然的無常。何以知因是無常呢?在時間上說,因果不 同時,說果從因生的時候,早就意味著因的過去,這怎麼不是無常呢?──因果若同時現 在,那一法是因,那一法是果,到底如何確定,這是無法解決的。所以安立世諦因果,多 約時間的先後說。   另提出一點與無常有關的問題。問題是這樣的:一般凡夫,對於色法,很能夠知道它 的無常,而對心法卻反不能。本來,色法有相當的安定性,日常器皿到山河大地,可以存 在得百十年到千萬年,說他是常,錯得還有點近情;但一般還能夠知道它的變動不居。偏 偏對於心法,反不能了達其無常而厭離它,這是什麼緣故呢?佛法說:這是我見在作祟。 一切無常,連心也無常,豈不是沒有我了嗎?它怕斷滅,滿心不願意。所以,在眾生看來 ,法法可以無常,推到最後自己內在的這個心,就不應再無常了,它是唯一常住的。循著 這思想推演,終可與唯神論或唯我論、唯心論相合。至於佛法,則認為心與色是同樣的無 常,所以『雜含』二八九經說:   「凡夫於四大身,厭患離欲背捨而非識,……心意識日夜時刻須臾轉變,異生異滅, 猶如獼猴。」 色法尚有暫時的安住,心法則猶如獼猴,是即生即滅的,連「住」相都沒有 ,可說是最無常的了。對這色心同樣無常的道理,假使不能圓滿的理解接受,必然要走上 非無常非無我的反佛教的立場。   其次,說明苦的理由。無常是否定的,否定諸行,說它終究是要毀滅的。終要毀滅, 正是赤裸裸的現實真相,釋尊不過把它指出,要求我們承認而已。這不使人感到逼迫痛苦 嗎?在佛法,理智的事實說明與情意的價值判斷,常是合一的。所以無常雖是事實的說明 ,而已顯出「終歸於滅」的情感;「無常故苦」,這是更進一步了。一般說:受有三種或 五種,人生並不是沒有樂受、喜受。不過「無常故苦」,是就徹底的究竟的歸宿說的;人 生雖暫有些許的快樂,可是絕不是永久可靠的。『雜阿含』四七三經說:   「我以一切行無常故,一切諸行變易法故,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 世間快樂的要隨 時變化,不可保信,所以本質還是苦的。佛說,對於快樂的得而後失所感受到的痛苦,比 沒有得過的痛苦要猛烈得多。所以說天人五衰相現將墮落時,是最痛苦的;在人間,先富 貴而後突然貧賤,所感受的痛苦也更大。所以樂受是不徹底的。其次捨受,常人之無記捨 受,是苦樂的中間性,不見得比樂受高。唯定中的捨受,確比樂受勝一著。常人的快樂, 心情是興奮緊張的,不能保持長久,終於要鬆散而感疲勞之苦。捨受,如四襌以上的捨受 ,心境恬淡、平靜、寬舒、適悅,是一種與輕安相應的而更高級的。這種心境雖夠好了, 可還不能徹底,定力退失後,還是要到人間三途的苦樂中去輪迴打滾。「無常故苦」,是 在一切不徹底,終歸要毀滅的意義上說的。如只說無常變化,那樂的可變苦而稱為壞苦, 苦的不也同樣可變樂嗎?這種苦的認識,是不夠深刻的。在徹底要磨滅的意義上看,苦才 夠明顯、深刻。   其次,說明無我的理由。簡單說一句:「苦故無我」。無我,或分為「無我」、「無 我所」二句。『雜阿含』中也常把它分為三句,如說色:「色是我,異我,相在」。反面 否定辭則說:「色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這初句是說無即蘊我,第二句說無離蘊我 ,第三句也是無離蘊我,不過妄計者以為雖非蘊而又不離於蘊的。如說色蘊,若執我的量 大,那就色在我中;如執我的量小,那就我在色中(若我與蘊同量,沒有大小,則必是即 蘊我了)。對這不即蘊而不離蘊的執見,佛陀破之,蘊不在我中,我也不在蘊中,所以說 「不相在」。此第三句的「不相在」,又可分為二句,每蘊就各四句,五蘊就共有二十句 ;就是所謂「二十種我我所見」。這在各蘊的當體上說無我,比一般的分析五蘊而後我不 可得的無我觀,要深刻得多!分析有情為五蘊,一合相的我執雖可不生,但色等各蘊還是 實有,我執仍有安立的據點,我執仍舊破不了。這裡說的無我,純從無常觀點出發:無常 變動故苦,苦就要求解決,對好的追求,不好的拒離,這離此求彼的意欲,就是痛苦。因 有欲求的意志,等於承認不得自在,不自在就是無我。梵文的「我」字就是自在──平常 釋我曰主宰,主宰也就是自在,含有自主而控制裁決諸法為我所有的意義。現在,諸行是 變動的、痛苦的、不能自在的,所以無我。這種理論體系,純從無常出發,小至一色一心 ,都沒有建立自我的可能。   無常、苦、無我的反面,就是常、樂、我。根本佛教時期,正是婆羅門教發展到梵書 、奧義書的階段,是梵我思想發揮成熟的時代。梵我是宇宙的大元,也是人生的本體;奧 義書學者的解釋,雖極其精微玄妙,但扼要點不外說這梵我是常在的,妙樂的,自在主動 的。他們依這梵我來說明宇宙與生命的現象。同時,經過某種宗教行為,把這常樂自在的 梵我體現出來,就是痛苦的解脫,依之建立常樂的涅槃。釋尊平日不和他們爭談這些玄虛 的理論,針對著他們想像中的常、樂、我,拿出現實事相的無常、苦、無我,迫他們承認 。釋尊的立場,是絕對反婆羅門的。對這,我們應該切實認識!   順便一談涅槃。涅槃為佛子終究的目的所在,一切問題都歸結到這裡來。綜合上文看 ,五蘊法門是以無常為出發,成立苦、無我,而後達到涅槃。不過,也有不經苦、無我, 而直用無常來成立涅槃的。無常是生滅義,生者必滅,一切一切,確都是滅盡之法。世人 固或知之,但他們偏注重到生生不已的生的一面,忽略了滅。生生不已,佛法並不否認; 但生者必然要滅,一切痛苦依此生生不已而存在,確又是赤裸裸的事實。佛法就是要在這 生滅不已之中,設法使它滅而不生,以之解決一切痛苦。滅,不是佛法的故意破壞,它是 諸法本來如是的必然性(法性自爾)。因有了某種特殊的因緣連繫縛著了,所以滅了之後 又要生;現在把這連繫截斷;就可以無生滅而解決痛苦了。所以經說:「諸行無常,是生 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或依三法印,從諸行生滅無常,體解我性的不可得。眾生 因妄執常、我而生死,現在能夠了解蘊性無常、無我,離常、我的執見,則因無常生滅而 厭、離欲,便可以達到涅槃之滅。   還有,如『雜阿含』二六二經云:   「一切諸行空寂,不可得,愛盡,離欲,涅槃。」 空,不僅在生滅有為法的否定上講 ,而更是直指諸行剋體的空寂不可得;本性空,就是涅槃。了空寂,離愛欲,而實現涅槃 的當體,就是空寂。這樣,從無常說,無常是生滅義,主要的是滅義(故生老病死之死, 亦曰無常);使諸行滅而不生,恢復其滅的本性,就是涅槃的當體。就無我說,一切諸法 本來無我,只是眾生執著不了,故起流轉;故『雜阿含』第五七經云:   「凡夫於色見是我;若見我者,是名為行。」 諸法本來無我,能了達而不起執,歸於 本性的空寂,就是涅槃。總之,不問從無常說涅槃,或從無我說涅槃,都不離空義,都是 以空義而說涅槃的。空,不但空常、空我,涅槃的本性就是空寂。一分學者把涅槃說在離 有為無常之外,把它實在化了,於是空與涅槃脫了節。須知涅槃就是有為法本性的空寂, 只不過以無我、無常,經過愛盡、離欲而已。這樣,空與涅槃打成一片,一切法本性涅槃 ,即此一根本要義的申說。 -- 經典裡對整個的(修行)過程有系統描述是很精密的,但實際的經驗卻超越經教研 究。研究無法告訴你:這就是無明升起的經驗,這就是行的感覺,這就是特殊的意識, 這就是身與心各個不同元素的感覺(受)。---阿姜查《水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64.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