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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有些紛擾,行者剛好可以藉機觀察無常;無常,故苦;苦故非我、非我所。 行苦遍於三界,若執取遷流不息的流轉使行者不得解脫。 下引《菩提道次第廣論》關於「行苦」的部分, 當時自己還滿用功,有上色筆記, 密乘板即將關閉,轉錄過來也給自己日後方便備檔留查。 第八,分二:廣說;教誡珍愛修心要法。 今初:思惟宣說五種取蘊總為苦義分五:謂是當成眾苦之器,及依已成眾苦之器,是苦苦 ,是壞苦器,是行苦器。於此諸苦當數思惟。 其中五之初者,謂依受此取蘊,生煩惱而積集業已,能引來生以後眾苦。第二,謂依此如 是已成之蘊,為老病等苦之所依止,若非有此蘊,則無出生彼等苦之所依。第三、第四, 謂彼苦苦、壞苦二苦粗重或種子隨逐,能生彼二。此者,雖暫時有樂,然因有彼二種子, 若與緣會便生,終未解脫彼二。第五,謂為業煩惱他自在而轉且由彼所生之取蘊初成,即 便生為行苦自性,以一切行為宿惑業他自在轉,是行苦故。取蘊者,欲、貪依次緣未來之 身而欲得、緣現在之身而貪著。彼二乃成蘊之因,由彼二【欲、貪】所生之蘊名取蘊。譬 如草、木所生之火名草火、木火,此從自因釋名。又,有漏五蘊生取蘊之因【欲、貪】, 故彼蘊名取蘊,是取欲、貪所生之蘊故。譬如生花之樹、生果之樹名花樹、果樹,此從果 釋名。此是佛子貝協年所著【俱舍釋】中所說。本派諸先師如是說。於三苦時,此當詳說 。 第二,教誡珍愛修心要法:若於生死取蘊自性,未能發起真實厭離其真實求解脫心 ,無發生處於諸有情流轉生死,亦無方便能起大悲故隨轉趣大小何乘此意樂極為 切要。 修三苦,分【地論】與中觀二派。初又分七, 初壞苦者:經云:「樂受者,生時樂,住時 亦樂,變壞則苦。苦受者,生時苦,住時亦苦。」又云:「無常皆苦。」謂譬如極熱或瘡 或癰,若於其上灑以冷水,似為微小安樂。於生死中所有有漏樂受,若壞或滅時,還起眾 餘苦,故名壞苦此復非惟其受,即此相應餘心、心所及為所緣諸有漏境,皆是壞苦。 第二,苦苦者:又如熱癰逼切,觸熱水等變異觸時,起極楚痛。如是亦當知苦受彼隨纔 生起,便能觸惱或身或心,故名苦苦。譬如腎痛。此復如前,非惟其受,亦攝相應及諸有 漏境。 第三,行苦者:又如熱癰,俱未觸會涼水及熱水二觸之時,有漏捨受,為諸煩惱粗重之所 隨逐,故名行苦。說彼捨受為煩惱生、住粗重之所隨逐故是行苦者,總捨受有善、不善、 無記三類,彼善復有有漏及無漏二類,當知諸有漏是行苦,諸無漏非苦諦。總習氣、粗重 、種子等皆如異門,須依所計事等有容之差別分為多種,此中作生煩惱、苦之習氣、因、 種子。此亦如前,非惟其受。以有漏樂、苦、捨三受為三苦之事相。彼三各各及餘相應心 、心所、為所緣而生彼等諸有漏境,說亦分別攝入三苦。有漏境中有根、大所依等,彼時 之五蘊亦似應攝入。業煩惱増上所生蘊之微細變化,及以業煩惱為因身心不堪能或不自在 之分等,皆行苦之事相,餘者尚多。此如是行苦由先業煩惱自在而轉,故名為苦,及為能 發後煩惱種所隨逐故,名為因果遍行粗重所隨。 第四,由三受生粗重之理者:三受生三毒及果,故當滅除之理者,如是若【起樂受貪欲】,若【起苦受嗔恚增長】,【苦樂俱非隨粗重身,則於無常執為常等愚癡增長】。 第五,由粗重生苦之理者:其中【貪欲能感當來於五趣中生等眾苦】,【嗔於現法起憂慼 等,於後法中感惡趣苦】。【癡於前二所感二苦隨逐不捨】。 第六,當滅除由三受生粗重之理者:故【於樂受,了悟彼實是苦而先前不知,妄執為樂, 應觀為苦,滅除貪欲】。【於諸苦受,應作是思:此有漏蘊即是眾苦因緣(聚),從此生 苦,猶如毒癰所生毒箭(劇痛)。若自有毒癰病根時,當生劇痛,不應生嗔】;如是歸咎 於蘊,滅除嗔恚。【於諸捨受,應觀無常銷滅為性,即修無我義,滅除愚癡】。不於三受 為三毒因。 第七,彼等出處者:此如《瑜伽師地》及《攝抉擇》意趣而說。 第二,如中觀派釋,分二:周遍行苦之行與周遍之理有漏受無自性樂之理。今初:如負 重擔,隨其重擔當負幾久,便有爾許不樂。業煩惱増上所引取蘊重擔亦爾,自初取為始, 乃至執持爾時受苦,以此蘊中有苦果及因之業煩惱種子薰染之粗重安住即隨逐,故彼蘊即 行苦,既有此行苦或有漏蘊已,雖於現在二種現前苦受未生,然若遇緣,其無間由種種門 能起眾苦,故此行苦遍一切苦,及是所餘二苦根本,故應於此多修厭離。 第二,又能增貪現前樂受,如解疲倦,多是於前苦漸息滅位(回改)即息滅時妄起樂覺, 全無不待除餘苦所顯自性之樂即真實樂。譬如太走為苦,略為住息遂生樂覺。現見此是先 生大苦,漸息滅時樂漸次起,故非性樂。若太久坐,仍復如前,生眾苦故。若是性樂之因 者,應如苦因,隨其習近,其苦漸增,如是習近行住坐臥,飲食日陰等,亦應隨其幾久習 近,便有爾許安樂漸起。現見太久惟生苦故。現在有漏樂受多自性是苦。餘大苦漸息滅時 ,彼苦轉小,餘少分苦新生時,小故不現,現見似樂,苦回改時,妄起樂覺,彼性非樂, 漸增現前時,現見為苦。若是性樂,隨其幾久習近,樂須漸增而不然故。譬如為暑熱所惱 ,住陰涼處,無間現見為樂。然住若太久,苦又復生。經中亦云:「出生餘新苦。」《入 胎經》云:「生惟苦生,滅惟苦滅。」如是亦如《入胎經》云:「難陀,行住坐臥諸威儀 中,應當了知別別是苦。諸靜慮師,應觀彼彼威儀自性,若行度日,不住不坐不臥,彼則 於行,惟別受苦。別別領受猛性、粗性、難可忍性、非悅意性。非於其行,起安樂想。」 餘三威儀亦如是說:「難陀,然由彼彼威儀之苦,暫間斷故,遂於餘餘新生眾苦,妄起樂 想。難陀,生惟苦生,有漏樂受生已自性即苦,故滅惟苦之自性滅;又有漏樂受,生惟自 時第二刹那餘苦行之自性中生,滅惟自時第二刹那餘苦行之自性中滅。」或謂:如久習近 有漏樂受之末生苦,久習近苦之末亦當生樂而等同。曰:《四百論》亦云:「如安樂增長 即久習近有漏樂受之末,現見與之相反成苦,如是有漏苦增長,然最後非可轉引樂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cool810 來自: 182.233.134.46 (01/22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