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剛剛在和幾位慈濟人討論,一直討論不出結果,所以我來貴板問一下:
: 強盜如果把搶來的東西拿去救濟貧苦,那這樣算是有功德嗎?
: 比方說這個強盜搶了另外八家貧窮的人,但是他把搶這八家的錢,
: 拿去救濟一家急需救助的家庭,那這樣算是功德還是罪業?
: 不太明白,所以請問諸位大德一下...
: p.s.: 我的想法是: 強盜犯下罪業在先,所以他把搶來的東西捐出去也不算功德,
: 我的想法正確嗎?
依照佛教理論,業報行世,故如強盜脫離輪迴,則善報、惡業
皆不及其身。惟如慾再入輪迴渡化時,則仍需受該業報侵苦,
直至解除。
強盜救濟貧苦,如其救濟者從軍後殺人盈野,則無所謂善報,
蓋不如不救。如其所劫八戶貧者係累世償債者,且遇劫後不生
嗔唸,則無緣生惡報,蓋舊惡盡而新惡不生故也。
報應諸端,依佛教理論,並非單純以行為立判,尤須仔細推敲。
究竟者知佛性中亦有魔性,然涅盤者不以為依止,是無執亦無法
執。善報之功用在使人緣得清閒之所可奮力精進,此外別為臨終
罣礙,一無是處,此間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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