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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世達賴喇嘛 法(Dharma) 身為人類,我們的最大責任就是找到一個方法,使得人類能夠免於各種痛苦和不滿足 的經驗(苦duhkha)。一切眾生都渴盼舒適和愉快並避免痛苦。再者,離苦得樂並不只是 人類的期盼,世上所有的動物,即使是最卑微的生物,都有這種希求。在動物世界中,不 論是你我他,所有人都希望快樂多一點、痛苦少一點。摧毀這種痛苦只有靠自己的努力。 光有崇高的抱負卻坐在那兒等待是沒有用的,因為這種態度就是懈怠,不僅無法解脫煩惱 痛苦,也不能增長一點快樂。我們必須正視,所有的煩惱痛苦是由於因而生起,因此我們 要盡可能的去檢視它並終止它。 藉著找到苦的根本原因並息滅它,人類的生活才有可能變得快樂而富足。 為了達到此一目標,我們應該在日常生活中練習找到樂因,並息止苦因的生起。這是 非常重要的。 佛陀的教法為我們揭示了滅苦之道。除了法,沒有其他的道路能引領我們達到快樂的 目標,並終結煩惱痛苦。佛法對正確的修行方法做了解析,它可以帶領人們到究竟解脫的 目標。依照佛法生活,不僅使生命有意義,並且帶來快樂和富足。為了達到這項成就,我 們必須了解佛法的精義。當我們了解以後會發現生命有很大的不同,一個完全沒有接觸佛 法的人,和一個具足佛法正見並據以修行的人之間,差別是很明顯的。例如,前者如果受 到病痛的打擊將會很沮喪,不止身體痛苦心理也痛苦;後者則會想起這種不快的經驗是生 命中很自然、無可避免的。再者,他會思惟痛苦來造訪通常是生命過程中必然的,事實上 是過去造下惡業的結果。其次,他會反思這個痛苦的覺受是生死輪迴(samsara) 的根本 ,這樣的事是一定會經驗的。一個人對於法的正見正行與他對於痛苦的容受是成正比的。 換言之,藉著強化心智的過程全然放鬆用以緩減所有生理的痛苦,是有可能的。 所有體驗到的覺受,不論是樂受、苦受、捨受,都是由於因而生起,沒有因是不會生 起覺受的。在佛教經典的論述中,快樂和痛苦的生起是由於因緣法則的運作。一個對於法 不了解的人,就無法明白因緣法則,就會以為苦樂來自於偶然。佛法的精義是,一個人已 經瞭透了他的苦因,從而能夠告訴別人這些苦因的生起。真正虔誠的人接受這個真理,他 對於自身經驗的苦樂負完全的責任,因為這是自己的業果。他知道惡業得惡果、善業得善 果。一個虔誠的人能夠以這種眼光看待世情;而沒有接觸法的人,如前所述,他不知道因 果,當碰到不如意的事時悲傷痛哭,更增強了他的痛苦。因此他沒有機會體驗真正法的喜 悅。 人的性格是由身體和心理所組成,以及被統稱為「心」(citta)的許多精神和情緒 的運作過程。這兩者又以心為首要。因為心是身的統攝者,很明顯的,身體的經驗不論是 快樂的還是痛苦的,很大程度是受到心的左右。捨棄佛法,人們較容易經驗更多的痛苦。 例如,有些人渴望財富帶來的喜悅,因此拼命賺錢。從一開始他們就被焦慮所挫折,思索 著在經過很大的努力後,仍然無法填滿心中的欲望,身心不能滿足。為了填飽它們,準備 好忍受各種痛苦。的確,他們因為沒有安全感而痛苦,害怕財富被搶奪,以不同的方式去 花費,浪費在一些時裝上等等,這其實是另一種形式的煩惱痛苦。因此他們又想盡辦法來 保護他所得到的,因為可能和其他人的利益衝突,而引起社會不和諧、派系鬥爭等等。這 些激起更多的貪慾和瞋恨,使得貪瞋性格更堅強,尤其是沒有佛法知見的人。即使最有錢 的人最後也不免一死,他的忌妒心使他守護著財產以防變成他人的。這種痛苦因為缺乏對 法的正確了解而通常與財富連袂而來。如果深入經藏,他會視這種財富如草尖上的露珠, 而放棄對它無止盡的追求。如果你已經放棄了它,不管是什麼理由,你的煩惱將減少。同 樣的,即使遭到辱罵或嚴酷的批評,如果你對名聲不執著,你的內心就不會感到痛苦。這 種行為對他人而言就像是對牛彈琴一樣沒什麼影響,如迴聲一般沒有意義。不執著的人終 身沒有敵人,沒有焦慮,不必擔心無法施惠於家人或是長官,也不必因挫敗而陷入極度痛 苦。得、失、毀、譽、稱、譏、苦、樂等世俗八法(lokadharma)也不能擾亂這樣的人。 但是一般人面對此八風吹動時會煩惱不堪,這是由於缺乏佛法正知見之故,或是他有佛法 知見卻沒有真正的修行。 佛法的精要的確顯示了這些方法的力量,獲得感官上的滿足絕對不比太陽升起以前草 尖上的露珠來得美好。佛法中的這些主張不是想像、不是假設,是從一個人與對他人的生 命中觀照得到的事實。要了解一個經驗必須與它的條件一起檢視。佛法告訴我們如何去觀 照因緣,這是佛法科學的地方。當我們深入分析它所牽涉到的因素之後,發覺感官享樂是 脆弱、不保險的,但人們不容易一下子看出來。當人們了解到這種享樂是花了多少代價換 來、是如何的脆弱、是經歷何等複雜的因緣而生起、它的本質是如何的易變和無常。一旦 看到了法的需求,他的人生就有很大的改變。追求享樂所生起的貪求、瞋恨、迷惑、執著 ,轉變成對法的追求。這些過去心理的染污(klesa) 非常不容易控制,由於對法的無知 使它們成為支配心的力量。如今因為對它們的因有所了解,被它們支配的力量因而減弱。 當了解了佛法,而且心完全建立在解脫道上,我們就有能力透過自我節制、心智辨別來抵 抗這些心理染污的攻擊,因此我們必須精進以究竟解脫諸種煩惱。 佛法鼓勵人們了解,他可以從各種煩惱痛苦中解脫,不論是內在的還是外在的,而且 可以減低別人在盛怒下對你帶來的打擊和苦惱。 對於法的無知,會帶來以下連串的事:敵人的數量大增、與達到自利的目標競爭、致 力於打敗別人,當獲得勝利時就是一個征服者的姿態。那些以這種方式看世界的人,會致 力於壯大他們的國家,以致命的武器把國家武裝起來,接著對於爭論則不可能達成一個和 平的決議,最後就是準備一場可怕的戰爭。因為這些無法控制的染污在個人心中,強烈的 貪欲、瞋恨、迷妄、氣惱、貪婪、自大、殘酷和暴力等習氣,開始全力奔騰,就好像強大 的河流挾帶一切呼嘯而來。對於那些沒有皈依的人,結果是被迫生存於這個痛苦的洪流之 中。然而,如果人們了解佛法並跟隨它的引導,這些痛苦的激流將會停止。 誠如前面所談到的,人的生命是由心和它的各種功能所宰制,因此,忌妒、貪欲、瞋 恨和迷妄都是因心的造作而生起,因為它們對自他都造成傷害,所以稱它們是「不善法」 。同樣的,友善、仁慈、服務、奉獻、自制和信任一樣是心所有法,不過因為它們的本質 是有益於自他的,因此稱它們是「善法」(kusala-dharma)。 透過善法的力量,在心中 出現的錯誤和染污可以被消解;如果刻意地去開發此善法,它可以將一個在錯誤中的人拯 救出來免於溺斃。如果一個人有慚愧心(hri), 把他從染污的心中救度出來是非常有幫 助的,因為這會引發他去高度珍視友誼(maitri)、慈悲(karuna)和歡喜(mudita)等 特質。害怕別人的責難(anapatrapa)也是有幫助的,因為它阻止我們沉迷於非法或不道 德的行為。這兩種善法就好像守門人一樣防範著一個人去造惡業。因為它們的效力,人們 可以免於各種錯誤行為的疏失,安心滿足的過生活。在一個滿足的生活中,只有快樂和平 靜,而不會感到生活是一種沉重的負擔。 就以上的理由,人們必須要了解佛法的精義並以畢生去實踐。 注釋: 1.法(DHARMA),是個有許多意義的字。它的字根「dhr」是支持、維護的意思。因此法 的意思是指一個人如法修行時給予支持。法是律儀,掌控了生理與心理現象的生滅變異 。法也是傳統上稱呼佛陀教導的義理。 2.苦(DUHKHA),一個非常重要的名詞。通常是表示「痛苦」,我們比較喜歡表示「討厭 」、甚至「不滿」的意思,或是不直接翻譯。苦可能是身體上的痛苦或是心理上的苦惱 ,它是有關「生、老、病、死」的事實,從而產生相當的「悲傷、哀嘆、痛楚、苦惱、 絕望」,「與我們不喜歡的結合」,以及「遠離喜歡的,得不到想要的」。苦是我們個 性中很重要的成分,因為我們緊執它以為是「我」或「我的」,受到苦的綑綁。佛陀說 :「我們應該知苦」,它就在我們的身和心之中,一旦我們了解苦,我們就知道真正的 快樂。 3.在《法句經》(Dhammapada)的開經偈中就說:「諸法意先導,意主意造作。」心的先 導作用在輪迴的巨輪下就更明顯了,心就像是舵手一樣,而身不過是被動的乘客。 4.參考《大義釋》(MAHA-NIDANA-SUTTA),《長部經》(Digha-nikaya)第十四經有關 覺受的解釋。 5.參考《煩惱經》(SABBASAVA-SUTTA),《中部經》(Majjhima-nikaya)第二經。 6.對於責難感到羞恥和恐懼:「諸比丘,有二事可以保護世間。哪二事?對於責難感到羞 恥和恐懼……」(《增支部經》(Anguttara-nikaya),11.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