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it (從菩提樹下走過)
看板Buddhism
標題[筆記分享] 定慧圓滿、得諸解脫
時間Mon Jan 7 21:45:35 2008
我們修學佛法,有二個必要的心願,
其一是理解佛法進而實踐佛法、解脫於苦,
其二是宏揚佛法、利益眾生,讓更多的人可以知道、體驗到佛法的利益。
絕大部分的學佛者,往往過於自信,在對於佛法尚未獲得真實義之前,
便急急忙忙地想要宏揚所學、想要接引眾人;
更有一群人,視解脫精神乃是小乘,棄之如糟粕,也叫人不要解脫,
這是不知道在真實利益眾生之前,解脫乃是首要條件──
如果自己對於佛法沒有真實的見地,又如何真實利益眾生?
又學佛不解脫,甚至放棄解脫,那麼將無止盡的受輪迴之苦,
如此又何需學佛呢?
「解脫」乃是真實利益眾生的首要條件,
現今多數人對於解說的認定是:由煩惱束縛中解放,而超脫迷苦之境地。
在經典中,「解脫」有三種不同的層次,並不能視作相同的解釋:
1.心解脫:「當觀色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觀。正觀者,則生厭離。
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如是觀受、想、
行、識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觀。正觀者,則生厭離。
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 《雜001經》
參照以上經文,心解脫定義應為:以正知正見觀察五蘊緣生緣滅,
而能對此現像悉知、如實明白,而厭離並斷除欲貪之阿那含聖者。
2.慧解脫:「若復比丘於色生厭、離欲、不起、解脫者,是名阿羅漢慧解脫。
受、想、行、識亦如是說。」 《雜阿含004經》
參照以上經文,慧解脫定義應為:能對五蘊厭離、斷除欲貪,
進而解放五蘊使其不再緣生之阿羅漢聖者。
3.俱解脫:「聖弟子於佛一向淨信。於法.僧一向淨信。
於法利智.出智.決定智。八解脫具足身作證。
以智慧見。有漏斷知。
如是聖弟子不趣地獄.畜生.餓鬼。不墮惡趣。
說阿羅漢俱解脫。」 《雜阿含936經》
「獲於身證具八解脫。住於具戒。以智慧見。盡於諸漏。
是則名為得俱解脫阿羅漢也。」 《別譯雜阿含160經》
參照以上經文,俱解脫定義應為:得八種解脫禪那,對五蘊厭離、斷除欲貪,
進而解放五蘊使其不再緣生,三學圓滿之阿羅漢聖者。
因此「解脫」一語若作「由煩惱束縛中解放」的語意,
很容易曲解了經文的原意,而以為「解脫」一語指涅槃或是斷絕生死原因的含意。
更進一步的解釋
在《雜阿含001經》中,世尊對「心解脫」做了二種層次的解釋,
於此我們可以認知作為心解脫與慧解脫之間的差別:
「諸比丘!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
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貪.心解脫者。
則能越生.老.病.死怖。」《雜阿含001經》
由這裡可知,這二種層次的心解脫分別為:「有漏心解脫」及「無漏心解脫」,
其差別則是在於「若斷」──
一種是五蘊未能斷除,一種是五蘊能夠斷除的,這二種都可稱為心解脫。
換言之,離貪欲是「心解脫」的基本定義,但並不一定是諸漏已盡,不受後有;
而當斷除五蘊之心解脫者,得身作證,則能說是諸漏已盡,不受後有的,
亦即慧解脫阿羅漢聖者。
而關於慧解脫阿羅漢聖者與俱解脫聖者之間的差別,
在《雜阿含936 經》及《中阿含阿濕貝經》有相關的描述記載:
「聖弟子於佛一向淨信,於法、僧一向淨信。於法利智、出智、決定智。
八解脫具足身作證。以智慧見,有漏斷知。
如是聖弟子不趣地獄、畜生、餓鬼,不墮惡趣,說阿羅漢俱解脫。
復次,摩訶男。聖弟子一向於佛清淨信,乃至決定智慧,
不得八解脫身作證具足住。然彼知見有漏斷,是名聖弟子不墮惡趣,
乃至慧解脫。」 《雜阿含936經》
「云何比丘有俱解脫?若有比丘八解脫身觸成就遊,已慧見諸漏已盡已知,
如是比丘有俱解脫。...
云何比丘有慧解脫?若有比丘八解脫身不觸成就遊,以慧見諸漏已盡已知,
如是比丘有慧解脫。」 《中阿含阿濕貝經》
而在《別譯雜阿含160經》中,則有更清楚、強而有力的直接解釋:
「慧解脫阿羅漢。不得八解脫。」
由以上諸經的說明,我們清楚的看出「八解脫」乃是慧解脫阿羅漢聖者
與俱解脫聖者之間的最大的差別──
「八解脫」乃是捨棄三界雜染繫縛之八種禪定,故又稱作「八背捨」,
也就是我們常聽到四禪八定中的八定,其內涵參考《雜集論》分述如下:
1.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
內身有色想之貪,為除此貪,觀外之不淨青瘀等色,使貪不起,故名解脫,
此初解脫依初禪定而起,緣欲界之色也。
2.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
內身雖無色想之貪,而欲使更為堅牢,觀外之不淨青瘀等色,使不起貪,
故名解脫,此依二禪而起,緣初禪之色也。
3.淨解脫:
身作證具足住,觀淨色故名淨解脫,於定中除不淨相,
唯觀八色等光明清淨光潔妙寶之色也,觀淨色而不生貪,足顯觀之轉勝,
證得此性解脫於身中,故名身作證,具足圓滿,而得住於此定,
故名具足住,此第三解脫之位,依第四禪而起,亦緣欲界之色也。
4~7.空無邊處解脫、識無邊處解脫、無所有處解脫、非想非非想處解脫:
此四者依四無色定而起,各於所得之定,觀苦空無常無我,生厭心而棄捨。
8.滅受想定解脫:
身作證具住,滅受想定者,滅盡定也,是亦依第四禪棄捨前之非非想,
即一切之所緣。
關於心解脫、慧解脫者於禪定上的疑問
在漢傳佛教中,
大部分的人都認為認為心解脫、慧解脫者沒有禪法上的成就,
這個觀念普遍地來自《須深經》,這是一部記述外道須深為了盜法而出家,
遇慧解脫阿羅漢後向世尊提問關於慧解脫種種疑問的經典。
目前所流傳的《須深經》,有三種版本分別由不同部派所傳:
1. 說一切有部傳《雜阿含347經》
2. 大眾部傳《摩訶僧祇律》之明單提九十二事法之六
3. 銅碟部傳《相應尼柯耶》之《須深經》。
大眾部及銅碟部所傳內容大抵都認為慧解脫阿羅漢未證得神通力及無色解脫,
但並未提及是否證得四禪那。
換言之,假使大眾部與銅碟部任何一派說法是最原始的,
那麼我們可以因此認定慧解脫阿羅漢是沒有神通與未證無色定的,
但可能具備了禪定前的近行定,或初禪、二禪、三禪、四禪的安止定。
而在一切有部所傳《雜阿含 347經》中,
則認為慧解脫阿羅漢未證得四種禪那(初禪、二禪、三禪、四禪)及無色解脫。
換言之,假使《雜阿含 347經》的說法是最原始的,
也只能認定慧解脫阿羅漢是未得任何禪那,
但卻不能說慧解脫阿羅漢未得任何的近行定。
因此,我們並不能篤定地說:心解脫、慧解脫者不具備禪法上的成就。
在《雜阿 含710經》中有一段關於心解脫者於禪法(七覺支)上的描述:
「聖弟子清淨信心。專精聽法者。能斷五法。修習七法。令其滿足。
何等為五。謂貪欲蓋。瞋恚.睡眠.掉悔.疑。此蓋則斷。
何等七法。謂念覺支。擇法.精進.猗.喜.定.捨覺支。
此七法修習滿足淨信者。謂心解脫。」
在經文中提到,修習七覺支而得淨信者,就是心解脫,接著世尊便解釋了慧解脫。
同樣地,在《中阿含因品大因經》中,
記述了這麼一段世尊向阿難說明慧解脫阿羅漢及俱解脫阿羅漢,
二者在定學修行的差異:
「若有比丘,彼七識住及二處知如真,心不染著,得解脫者,
是謂比丘阿羅訶,名慧解脫。
若有比丘,彼七識住及二處知如真,心不染著,得解脫,及此八解脫,
順逆身作證成就遊,亦慧觀諸漏盡者,是謂比丘阿羅訶,名俱解脫。」
七識住、二處、八解脫,亦或是四禪八定、九次地定等,
皆是共列為佛法定學的修止、次第。
由此看來,慧解脫阿羅漢聖者並不是如同後世認為不具任何禪定成就的,
應當修正說他們不著重以止為開端的修習,但還是由觀而生止,故能知其如真。
同樣的,在《雜阿含 464經》也提到定、慧二者乃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
「修習於止。終成於觀。修習觀已。亦成於止。謂聖弟子止.觀俱修。得諸解脫界。
」
換句話說,一位心解脫,或慧解脫的聖者,應當是有「修習觀已,亦成於止」,
而不是完全拋棄「定」的修行,而只有「慧」的修持,
只能說這些方式是著重於「慧」的部分罷了!
定、慧俱修,得諸解脫
目前我們所理解的,正定是八支聖道中非常重要的一支,也是成就聖道的關鍵。
在《雜阿含 749經》中,世尊對八支聖道的次第是這麼描述的:
「正見生已。起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
次第而起。正定起已。聖弟子得正解脫貪欲.瞋恚.愚癡。
如是聖弟子得正解脫已。得正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
自知不受後有。」
因此,在修學八支聖道中,最後完成正定之時,才是正解脫的完成。
而在《中阿含,晡利多品法樂比丘尼經》中,
有一段法樂比丘及毗舍佉優婆夷關於正定的問答:
法樂比丘說:「正念.正定.此二道支聖定學所攝」
毗舍佉優婆夷問:「賢聖,云何斷?云何定相?云何定力?云何定功?
云何修定耶?」
法樂比丘說:「若善心得一者,是謂定也。四念處。是謂定相也。四正斷。
是謂定力也。四如意足。是謂定功也。若習此諸善法服。數
數專修精勤者。是謂定修也。」
在這裡,我們特別解釋四神足(定功):
許多初學佛法的朋友,經常對四神足產生誤解,
以為四神足即是神變能力,也就是神通,
對於前面說明慧解脫阿羅漢於定學上的成就所提及的四神足,可能會產生誤解:
慧解脫阿羅漢不具備八解脫力、亦不具備神變力,又為何觸及四神足?
四神足又稱作四如意足,
實際上是成就究竟解脫以前的四種修行法門,而不是成就後有這四種力道。
在《相應尼柯耶》之《神足相應》第七比丘中,世尊如此勸勉比丘多修習四神足:
「諸比丘!
未來世之比丘,由諸漏盡,對無漏心解脫、慧解脫,於現法自證知、現證,
具足而住者,皆對此四神足修習、多修。
諸比丘!現在之比丘,由諸漏盡,對無漏心解脫、慧解脫,於現法自證知、
現證,具足而住者,皆對此四神足修習、多修。何為四神是耶?
諸比丘!於此有比丘,修習欲三摩地勤行成就之神足,
修習勤三摩地勤行成就之神足,修習心三摩地勤行成就之神足,
修習觀三摩地勤行成就之神足。
諸比丘!過去世之比丘,由諸漏盡,對無漏心解脫、慧解脫,
於現法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者……住者……住者,
皆對此四神足修習、多修。」
根據以上諸經的論述,我們得知「定」是善心得一,即心一境性,
定相是四念處的修習,加上四正斷與四如意足才是三學中的定學,
又對應《雜阿含749經》中八支聖道的次第來說,
正定的修持是必須經由前七支聖道的修習、幫助與俱得,才能完成,
沒有八支聖道或是三學的完成,是不可能見證涅槃的。
最後我們回顧世尊記說的話頭次序:
「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
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其中「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正是指正定之完成,
如此才是具備了體驗與現證見法涅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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