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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關於「聞佛名得道」 《大品般若經》提到,有菩薩發願,將來成佛時,如有眾生得聞其名,必得無上正等正覺 。如《大品般若經》卷1云: 我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十方如恆河沙等世界中眾生,聞我名者,必得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欲得如是等功德者,當學般若波羅蜜!39 《大智度論》卷34對此段經文註解如下: 問曰:有人生值佛世,在佛法中,或墮地獄者。如提婆達、俱迦利訶、多釋子等,三不善 法覆心,故墮地獄!此中云何言:去佛如恆河沙等世界,但聞佛名,便得道耶? 答曰:上已說有二種佛:一者、法性生身佛;二者、隨眾生優劣現化佛。為法性生身佛, 故說乃至聞名得度;為隨眾生現身佛,故說雖共佛住,隨業因緣有墮地獄者。法性生身佛 者,無事不濟,無願不滿。… 40 有人問:雖然經中說:有眾生聞佛名,必得無上正等正覺。但是實際上,有人不但聞佛名 ,還生逢佛世,如提婆達多,卻仍墮地獄,怎麼可以說一聞佛名就能成道呢? 龍樹菩薩回答:有二種佛:一者、法性生身佛,二者、隨眾生優劣現化佛。如果眾生見了 「法性生身佛」的話,聞到佛名就可以得度;如果見的是「隨眾生優劣現化佛」,即使與 佛共住,還是會隨業因緣而有墮地獄的。因此,並不是所有的人聞佛名,都能夠立即得道 ,那要看所見的是「法性生身佛」,還是「隨眾生優劣現化佛」? 問題是:什麼人才可以見到法性生身佛呢?這必須要證得甚深空慧的大菩薩才可,不是用 凡夫的肉眼見得到的!41 有人又問:釋迦佛也是法性生身佛的一分,與法性生身佛沒有別異,為什麼釋尊在世的時 候,還有人犯五逆罪或作偷盜等惡行呢? 問曰:釋迦文佛亦是法性生身分,無有異體;何以故佛在世時,有作五逆罪人,飢餓賊盜 ,如是等惡? 答曰:釋迦文佛本誓,我出惡世,欲以道法度脫眾生,不為富貴世樂故出。若佛以力與之 ,則無事不能。又亦是眾生福德力薄,罪垢深重,故不得隨意度脫。…以是故說:聞佛名 有得道者,有不得者。復次,佛身無量阿僧祇,種種不同:有佛,為眾生說法,令得道者 ;有佛,放無量光明,眾生遇之而得道者;有[佛],以神通變化指示其心而得道者;有佛 ,但現色身而得道者;有佛,遍身毛孔出眾妙香,眾生聞之而得道者;有佛,以食與眾生 ,令得道者;有佛,眾生但念而得道者;有佛,能以一切草木之聲而作佛事,令眾生得道 者;有佛,眾生聞名而得道者。為是佛故,說言:我作佛時,其聞名者,皆令得度。復次 ,聞名,不但以名便得道也;聞已修道,然後得度。如須達長者初聞佛名,內心驚喜;詣 佛聽法而能得道。又如貰夷羅婆羅門,從雞泥耶結髮梵志所,初聞佛名,心即驚喜;直詣 佛所,聞法得道。是但說聞名,聞名為得道因緣,非得道也。42 龍樹菩薩回答:有的佛出世於清淨世界;可是釋迦佛悲願深切,反而願生於五濁惡世,想 要以道法來度脫這些眾生,這是釋尊的本初誓願。 如果佛以佛力與之,則無事不能。可是,眾生福德力薄弱,罪垢深重,所以不得解脫。因 此,聞佛名有得道者,有不得者。就像天同樣的下雨,有的小草經不起滂沱大雨,不但沒 受到滋潤,還隨著土石漂流;可是大樹的話,它就可以得到滋潤受用。所以這不是佛的問 題,而是眾生本身福德因緣有差別,佛本身無所不能,問題在於眾生。 此外,龍樹菩薩又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解說。佛身無量無邊,佛度化眾生,有很多種方式: 有的佛是用說法的方式,令眾生得道;也有的佛不是用嘴巴說法,而是用放光的方式令其 得道;有的佛是示現神通,有的佛是以其相好莊嚴令眾生得道;有的是以香味,有的是以 食物,有的佛能以一切草木之聲而作佛事,令眾生得道;有的佛,令眾生憶念佛便能得道 ;有的佛,是令眾生聞其名而得道的,這些都是佛度化眾生的方便。因為有一類的佛是眾 生聞其名而得道者,因此說「我作佛時,其聞名者,皆令得度。」 接著,龍樹菩薩又說:「聞名,不但以名便得道也;聞已修道,然後得度。…聞名為得道 因緣,非得道也。」換言之,並不是聽到佛名就馬上能得道,而是聽到了佛名,而知道佛 法,進一步去理解、實踐、體悟才得道。所以,聽了佛名,只不過是種了得道的因緣而已 ,並不是說聽了佛名,就馬上可以得道了。 從《大智度論》的這些文句看來,龍樹菩薩的解說很合乎緣起,淡化他力的思想也可以很 明顯地看得出來。 4、果報迴向 《華嚴經》卷40〈普賢行願品〉說:「迴向眾生及佛道。」43 所謂「迴向」,即是迴轉 趣向,將自己的功德,轉向於某一目標,稱為迴向。在佛典中,可看到種種不同的迴向: 有的是迴向將來自己得涅槃解脫,有的是迴向莊嚴佛國,有的是迴向將來成就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有的是將自己修持的功德迴向給眾生。這裡有一個問題:自己所作的功德,能 轉給別人嗎? 《大智度論》卷61對此問題有很好的解答: 共一切眾生者,是福德不可得與一切眾生,而果報可與。菩薩既得福德果報,衣服、飲食 等世間樂具,以利益眾生。菩薩以福德,清淨身、口,人所信受;為眾生說法,令得十善 道、四禪等,與作後世利益。末後成佛,得福德果報,身有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無量 光明,觀者無厭;無量清淨,梵音柔和,無礙解脫等諸佛法,於三事示現,度無量阿僧祇 眾生。般涅槃後,碎身舍利,與人供養,久後皆令得道。是果報可與一切眾生,以果中說 因故,言福德與眾生共。若福德可以與人者,諸佛從初發心所集福德,盡可與人,然後更 作。善法體不可與人,今直以無畏、無惱施與眾生。44 《大智度論》明顯地說到:「福德不可得與一切眾生,而果報可與。」也就是說:菩薩修 學六波羅蜜等,所得的福德智慧,這是沒有辦法給眾生的。因為,如果自己不精進修學般 若道的話,煩惱是無法減薄的,這是無法靠別人迴向來斷盡煩惱的。但是,菩薩精進修學 ,可以得到種種果報,菩薩可以用這些果報來利益眾生,引導眾生同成佛道。例如:菩薩 修學布施等波羅蜜,可以得到大財富,衣服、飲食等資具豐裕充足,可以拿來利益更多的 眾生;菩薩修學持戒、忍辱、精進、禪定等波羅蜜,身口清淨,心地柔和,易得相貌莊嚴 ,有所說法眾生容易信受;修學般若波羅蜜,可得大智慧,能方便善巧度化眾生。成佛之 後,具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戒、定、慧具足,能度無量眾生;即使般涅槃後,其碎身舍 利,如有人以恭敬心禮拜供養,亦能使眾生得福報;如有見賢思齊者,也能啟發眾生發菩 提心,修學佛法得解脫。 因此,《大智度論》說:「果報可與一切眾生,以果中說因故,言福德與眾生共。」如果 福德可以給別人的話,那麼佛從初發心以來,所集的福德甚多,若能迴向給眾生,眾生也 不用這麼辛勤修學了!但事實上,如果自己不修學,是無法得解脫的! 印順導師於《方便之道》45 中也說道:「菩薩的功德,真能施與眾生,使眾生受福樂嗎 ?這裏面含有重大問題,也就是「自力」與「他力」。一般神教都是重「他力」的,佛法 說善惡因果,修因證果,一向是「自力」的;「大乘佛法」的「回向功德」,不違反佛法 的特質嗎?…經上說福德回向施與眾生,這是果中說因,是不了義說。菩薩的福德,是不 能轉施與別人的。但菩薩發願化度眾生,所以依此福德善根,未來福慧具足,就能以財物 、佛法施與眾生;使眾生得財物,能依法修行,成就佛道。如自己的福德而可以迴施眾生 ,那是違反「自力」原則的。佛菩薩的功德無量,如可以迴施眾生,那世間應該沒有苦惱 眾生,都是佛菩薩那樣,也不用佛菩薩來化度了!」 另外,《十住毘婆沙論》也有很長的篇幅談到「迴向」46 ,其中談到的迴向,主要是迴 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而且是「為諸眾生故迴向」47 ,而不是自己貪求無上佛道而迴 向。論中更引用《般若經》48 說:「若菩薩於此迴向,取相貪著,是名邪迴向。是故諸 菩薩摩訶薩,應如諸佛所知法相,以是法相迴向,能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正迴向 。」 49 《十住毘婆沙論》強調「無相的迴向」,雖然說「為眾生故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但不能執著「眾生相」,正如《金剛經》所說的:「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 度者」50 ;也不能貪著有個實在的「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有人法等取相貪著,或 執著由「此」迴向「彼」,有「此」、「彼」等分別,皆名為「邪迴向」,不是真正的迴 向了! 由以上所舉的「佛力加持」、「易行道的真正意涵」、「聞佛名得道」與「果報迴向」等 看來,很明顯地看出龍樹菩薩有淡化他力的傾向,而印順導師獨具慧眼,對《大智度論》 、《十住毘婆沙論》的巧妙闡釋,不難看出導師所讚嘆的,正是此「自力不由他」、「盡 其在我」的菩薩精神! ------------------ 39 《大品般若經》卷1(大正8,221a17-20)。 40 《大智度論》卷34(大正25,313a25-b4)。 41 《大智度論》卷30:「佛身有二種:一者、真身;二者、化身。眾生見佛真身,無願 不滿。佛真身者,滿於虛空,光明遍照十方,說法音聲亦遍十方;無量恆河沙等世界滿中 大眾,皆共聽法;說法不息,一時之頃,各隨所聞而得解悟。如劫盡已,眾生行業因緣故 ,大雨澍下,間無斷絕,三大所不能制;唯有劫盡十方風起,更互相對,能持此水。如是 法性身佛有所說法,除十住菩薩,三乘之人皆不能持;唯有十住菩薩不可思議方便智力, 悉能聽受。眾生其有見法身佛,無有三毐及眾煩惱,寒熱諸苦一切皆滅,無願不滿。」( 大正25,278a18-b2)。 《大乘大義章》卷上:「真法身者,遍滿十方虛空法界,光明悉照無量國土,說法音聲常 周十方無數之國,具足十住菩薩之眾,乃得聞法。從是佛身方便現化,常有無量無邊化佛 ,遍於十方,隨眾生類若干差品,而為現形。光明色像,精麤不同。如來真身,九住菩薩 尚不能見,何況惟越致及餘眾生。所以者何?佛法身者,出於三界,不依身口心行,無量 無漏諸淨功德本行所成,而能久住,似若泥洹。真法身者,猶如日現,所化之身同若日光 ,如《首楞嚴經》燈明王佛壽七百阿僧祇劫,與此釋迦同,是彼一身無有異也。若一佛者 ,此應從彼而有,法性生佛所化之佛,亦復如是。」(大正45,122c29-123a13) 42 《大智度論》卷34(大正25,313b13-c18)。 43 《華嚴經》卷40(大正10,847a25)。 44 《大智度論》卷61(大正25,487c27-488a13)。 45 印順導師《方便之道》,收於《華雨集》(第二冊)p.159-160;另參見《印度佛教思 想史》,p.112-113。 46 《十住毘婆沙論》卷5〈除業品〉(大正26,46b7-47a24)。 47 《十住毘婆沙論》卷5:「我所有福德,一切皆和合,為諸眾生故,正迴向佛道。」( 大正26,46b9-10) 48 參見《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3〈迴向品第7〉(大正8,547c13-549c26);《大品般 若經》卷11〈隨喜品(隨喜迴向品)第39〉(大正8,297b21-302a16);《大智度論》卷 61(大正25,487a-496a)。 49 《十住毘婆沙論》卷5(大正26,47a20-24)。 50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8,751a12-13)。 -- 人們總是錯誤地自我設限,認為問題要不出在『社會』,要不就是出在某些人。 但是社會生活並非如此運作,很少是非此既比的情況,很少只是社會問題,或 某些人的問題,因為社會與人總是牽連在一起。 ~Allan G. Johns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221.150
EVA010200:原來印順否定迴向的功用 59.114.48.114 09/23 21:56
chitong:文中說有"彼此"二元對立就不是真迴向 124.8.103.37 09/23 22:05
chitong:沒否定迴向功用 124.8.103.37 09/23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