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ol810 (隨緣)
看板Buddhism
標題Re: [法語] 五蘊,十二處,十八界 達賴喇嘛尊者
時間Sun May 8 22:54:46 2011
補充資料:(以《俱舍》為主)
色法的定義:堪為色者,即微塵所積聚。
心識為何不堪為色者?以心識非微塵所積聚。色法又可分:內色、外色。何謂內色?是補
特伽羅心續所攝之色,如眼…等五根。何謂外色?是補特伽羅心相續所不攝之色。如色處
(色境)、聲處、香處、味處、觸處等五處。
色與色處(色境)之差別──
色境是為眼根識所見,即眼根識所寫取之境。
是色法而不是色處者,如聲、香、味、觸。
既是色又是色處者,如顏色、形狀…等。
不是色也不是色處者如心識、不相應行法等。
色處(色境)又分:顯色、形色二者,此二色僅眼識能見。
顯色分:根本色、差別色,共十二種。
根本色有四,即:青、黃、赤、白。
差別色有八,即:雲、煙、塵、霧、影、光、明、暗。
形色:長、短、高、下、正、不正。
顯色、形色二者均為由極微所成的實色。
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三科──
蘊的定義:積聚。
色蘊(11)五根、五境、無表色
受蘊( 1)受心所
想蘊( 1)想心所
行蘊(58)除受、想之44心所,及14不相應行
識蘊( 1)六識心王
色蘊收攝十一種色法;受蘊收攝受心所;想蘊收攝想心所;
識蘊即六識心王;行蘊收攝不屬於色、受心、想心所之其餘心所,計四十四種心所及十四
種不相應行。
所謂行蘊之「行」,乃指依因緣而造作之法,亦有造作牽流之義,故有為法均可稱為「行
」。然因行蘊比色、受、想、識等諸蘊所攝之法為多,因此,附予有為總名之行。又,何
以別開出受、想二心所?以受、想易耽著於樂受,及生顛倒想故,故此二亦為生煩惱流轉
之因。依此理乃為推出輪迴生死的根是薩迦耶見,並非是說只要有受、想就一定會生起煩
惱,或起顛倒想而流轉生死,因為聖者亦有受、想。
總之,所有的色處都歸類於色蘊,除受、想二心所之外,所有的心所都歸類於行蘊,當然
包括貪、瞋等心所,亦屬行蘊所攝。另有十四不相應行亦為行蘊所攝。
十二處中之「處」為生長門之義,即生長心、心所的作用,也就是心王、心所發生之所依
(六根),及所緣(六境),即根境相對時會生識,故為十二處,或稱十二入。
六根是指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六境則為色境、聲境、香境、味境、觸
境、法境。其中意根是指前滅之心王,心王雖滅,而體尚存。意根所對是法境(法處),法
處包括除了無表色、四十六心所及十四不相應行、三無為法均為其所攝(無常、苦、空、
無我亦為法處所攝)。此中無表色雖屬色法,但不為前五識所緣,而是第六意識所緣,故
屬法境所攝。故五根、五境、六識心王非法處所攝,亦即五根、五境屬色處,而識(心識
心王)為意處所攝。凡是心識(六識),都是屬於意處,以心、意、識是同義詞,乃因心有
三種名稱即心、意、識。「心」落謝於過去,為後識所依之根名「意」,依意而生名為「
識」,故有三名而其體為一。如眼識是屬於內六處之意處,以眼識是心王故。
意識與意處二者的差別──是意識一定是意處,而意處並不一定是意識,譬如前五根識。
前五根識是意處,但不是意識。是意處也是意識者,譬如意根,或菩提心。不是意處也不
是意識者,如前五根。
十八界──
「界」為種族或種類之義。十八界亦即十八種類,即六根、六識、六塵。何以開出十八界
呢?十八界乃相對於前之五蘊、十二處而言,對迷惑於「心所」而起我執之人,對此種人
即說五蘊,而將心所詳細開闡,以示其中並沒有什麼真實之我可執著。或有迷於色法而起
我執者,對此種人即說十二處,而將色法詳細開闡,使知其中並沒有什麼真實之我可執著
。或對於色、心均迷而起我執,對此種人即說十八界,詳細開闡色、心,以示其中並沒有
什麼實有之我可執。又有論云:「於十八界一一分別,則內心所不知者甚多,由不知甚多
,則知我之所知,遠不如其所不知,而催伏慢心。」此中十八界中之六根是所依界,為何
說是所依呢?是其為識所依,故能依界是六識,被能依界所了知者是六塵。譬如眼根是所
依,眼識是能依,色處是被了知者──境。如此能依之耳識,依於所依之耳根,聞所緣之
聲處。
補特伽羅是十八界中之法界(法處)所攝。又,無常、苦、空、無我、常法亦為法處所攝,
這些都是唯意識所了知所緣的對境,故都是法界(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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