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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以孝為本論 印光大師 孝之為道.其大無外。經天緯地.範聖型賢。先王修之以成至德.如來乘之以證覺道 。故儒之孝經云.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佛之戒經云.孝順父母師僧三 寶.孝順至道之法.孝名為戒.亦名制止。是世出世間.莫不以孝為本也。奈何世俗凡情 .只知行孝之顯跡.不知盡孝之極致。每見出家釋子.輒隨己臆見.肆其謗讟.謂為不孝 父母.與蕩子逆徒無異。不知世法重孝.出世間法亦無不重孝。蓋世之所謂孝者.有跡可 循者也。釋氏之所謂孝者.略于跡而專致力于本也。有跡可循者.顯而易見。專致力於本 者.晦而難明。何以言之.儒者服勞奉養以安其親.孝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其 親.大孝也。推極而論.舉凡五常百行.無非孝道發揮。故禮之祭義云.斷一樹.殺一獸 .不以其時.非孝也。故日孝悌之道.通於神明.光於四海也。論孝至此.可謂至矣盡矣 .無以復加矣。然其為孝.皆顯乎耳目之間.人所易見。惟我釋子.以成道利生為最上報 恩之事。且不僅報答多生之父母.併當報答無量劫來四生六道中一切父母。不僅於父母生 前而當孝敬.且當度脫父母之靈識.使其永出苦輪.常住正覺。故曰釋氏之孝.晦而難明 者也。雖然.儒之孝以奉養父母為先者也。若釋氏辭親出家.豈竟不顧父母之養乎。夫佛 制.出家必稟父母。若有兄弟子姪可託.乃得稟請於親.親允方可出家.否則不許剃落。 其有出家之後.兄弟或故.親無倚託.亦得減其衣缽之資.以奉二親。所以長蘆有養母之 芳蹤.(宋長蘆宗賾禪師、襄陽人、少孤、母陳氏鞠養於舅家、及長、博通世典、二十九 歲出家、深明宗要、後住長蘆寺、迎母於方丈東室、勸令念佛求生淨土、歷七年、其母念 佛而逝、事見淨土聖賢錄、)道丕有葬父之異跡。(道丕、唐宗室、長安人、生始周歲、 父歿王事、七歲出家、年十九、世亂穀貴、負母入)(華山、自辟榖、乞食奉母、次年往 霍山戰場、收聚白骨、虔誦經咒、祈得父骨、數日父骨從骨聚中躍出、直詣丕前、乃掩餘 骨、負其父骨而歸葬焉、事見宋高僧傳、)故經云.供養父母功德.與供養一生補處菩薩 功德等。親在.則善巧勸諭.令其持齋念佛求生西方。親歿.則以己讀誦修持功德.常時 至誠為親迴向。令其永出五濁.長辭六趣。忍證無生.地登不退。盡來際以度脫眾生.令 自他以共成覺道。如是乃為不與世共之大孝也。推極而論.舉凡六度萬行.無非孝道擴充 。故梵網戒經.一一皆言應生慈悲心.孝順心。又云.若佛子以慈悲心.行放生業。一切 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 食者.即是殺我父母。因玆凡所修持.皆悉普為法界眾生而回向之。則其慮盡未來際.其 孝遍諸有情。若以世孝互相校量.則在跡不無欠缺.約本大有餘裕矣。惜乎不見此理者. 不謂之為妄誕.便謂之為渺茫。豈知豎窮三際.橫遍十方.佛眼圓見.若視諸掌也。 南無阿彌陀佛 -- 歸命慈威無等尊 拔苦與樂真出要 定力能除三劫災 救世真士垂悲拯 南無大願地藏菩薩摩訶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5.190